陸景與《典語》
《典語》是三國之際吳人陸景所撰,著作時間不詳,最遲當不晚于吳天紀四年(280年)。是年,陸景遇害,年僅31歲。此書有感于東吳末年內(nèi)憂外患的背景而作,針砭時弊,言無虛物,有著強烈的現(xiàn)實關懷。然世已久佚,賴唐初魏征等人所編之《群書治要》得以保存其大概,內(nèi)容既反映了陸景救弊于一時的殷切考慮,也逐漸凝練為一種治道主張,至今猶有可資取用的借鑒價值。
一
陸景,字士仁,出身吳郡陸氏,為江東大族,乃吳國名將陸抗之子、陸遜之孫。其弟陸機、陸云并稱二陸,皆善屬文作詩,陸機被譽為“太康之英”。據(jù)《三國志·陸遜傳》所載,陸景在其父死后領兵拜偏將軍、中下督,后為王濬別軍所殺。史傳陸景“澡身好學,著書數(shù)十篇”,然篇目無存。詳考史料,其中當即有《典語》一書。關于此書,世人罕有所知,由魏征“總知其務”的《隋書·經(jīng)籍志》曾有著錄,此時距陸景之年代已有300余年,湮沒久矣。魏征將此書歸于子部,屬“儒者”一類,謂“《典語》十卷,《典語別》二卷并吳中夏督陸景撰,亡”。《舊唐書·經(jīng)籍志》以及《新唐書·藝文志》皆著錄有“《典訓》十卷,陸景撰”,列于儒家。揆諸史實,《典語別》當是魏征所謂“亡”者,而《典訓》則是《典語》之誤,唐以后即失傳。宋明諸儒,無一人言及,可見其亡佚之久。《群書治要》一書由魏征、蕭德言等人編撰于貞觀初年,唐末亡佚,賴由日本遣唐使得以傳世,遲至清代嘉慶年間才再次重返中土,保存了大量后世未見的唐前珍貴典籍,《典語》即是其中之一。《典語》因為《群書治要》收錄之故,直至清末方才重見天日,為學者所詳知。《典語》在《群書治要》中被歸于子部,與《隋書》的安排一致,其初衷即在于此。
《群書治要》選錄《典語》是目前所能見到此書的最全內(nèi)容,皆與吳國當時的政治情勢相關,是陸景治道思想的集中展示。從其標目可知其主旨亦皆與《群書治要》相契合,體現(xiàn)了傳統(tǒng)儒家治國理政的核心理念。可惜當時吳主昏庸無能,內(nèi)外交困,旋即為晉所滅,此書亦隨之湮沒無聞。
二
治道是傳統(tǒng)儒家在歷史上形成的一個重要理念,代表了儒家在治國理政方面的追求和理想,先儒論述多有所及。治道有清、濁之分,其根本在于人才。陸景認為要想實現(xiàn)治道清明,就必須敬賢誅惡,使賢愚各別,這既是圣帝明王統(tǒng)御六合、治理群生所必須擔負的責任,同時也是現(xiàn)實中選官用人的內(nèi)在理性要求。在陸景看來,世間治亂與國家安危,系于官人的選任,故而王者得人用人,不可不慎,其關鍵在于“敬賢而誅惡”。具體言之,“敬一賢則眾賢悅,誅一惡則眾惡懼”,昔日大舜舉用八元、八愷之賢才,流放四兇之惡人,取得了垂拱而天下治的效果,冠德百王、光炎后世,其根本就在于所任得其人。可以說,賢人在位則治道清,奸佞干政則惑亂作,君道、臣職都要以此為重。
歷史地看,天下廣大,事務繁多,絕非一人所能董理,因而也必須通過分官別職,使人各守其位。然事有大小,人有優(yōu)劣,所以官有尊卑、爵有等級,必須量才而用,任賢去惡。果能如此,則天下雖廣必能治理,事務雖繁亦可解決。在陸景看來,在其位就必然要擔負相應的職責,任其職同樣必須知曉其職守,絕不能率意而為。比如三公,乃是君主治國之輔弼,其要在于匡扶社稷、宣化四方,若非天下俊德和當世良才,就不得選而用之。從另一方面來看,三公身居其位也不應該再插手祭祀、禮儀之類的瑣細事,而要交給相應的官員。如果居高位者總是操心于細碎之事,就會使下屬懈怠,也就難以成就大事。
如何才能辨別人之賢愚呢?陸景認為需要進行一番“推事效實”的工作。他指出,“夫料才覈能,治世之要也”,料即評估,覈即查驗,也就是對人才的優(yōu)劣予以勘察。在陸景看來,凡是人之才能,都有長短高下之別,明君需要裁而用之,盡量“任得其才、才堪其任”,使職位與能力相匹配。凡是用人而不能取得良好效果的,都是任人而不能盡其才的緣故。古圣賢王還通過獎賞、刑罰,“驗之以實,效之以事,能推事效實,則賢愚明而治道清矣”。意思是說要考核人才之名實是否相符,既要循名責實,也要察言觀效,即一方面要知道才有偏達,以便量才授用;另一方面要循其本性,才須堪其任方行。如此則能辨別賢愚,使治道清明。
三
對于君王而言,因為長期久處深宮,眼不得親見臣下的得失,耳不得親聞賢愚的評論,要想使治道清明,在敬賢誅惡之外,還必須君臣一體,上下協(xié)心。一方面,人主通過“立輔弼之臣,列官司之守,勸之以爵賞,誡之以刑罰。故明誡以效其功,考績以核其能,德高者位尊,才優(yōu)者任重”,并以此全面了解人才之優(yōu)劣,廣行政教,佐以治道;另一方面,“茍非其選,器不虛假;茍得其人,委之無疑”,官不虛設,人不疑用,選官用人務求精當,如果得到合適的人才就信而不疑。
按照陸景的觀點,君臣之間的關系就應該如身、手一般,互相信任,“君之任臣,如身之信手;臣之事君,亦宜如手之系身。安則共樂,痛則同憂”。進言之,天子能聽臣下之勸諫而改容糾偏,是因為重視臣下;而臣下之所以愿盡職于君上,則是為了報人主知人善任之德。這既是自古以來理想的君臣關系,也是現(xiàn)實中需要不斷致力以期實現(xiàn)的一個目標。茍能上下協(xié)心以治世事,就會不待命而勉勵有為,進退以禮,功成而世治。
在《典語》最后,陸景提出治國者應該施行恤民之道,這也是君臣上下協(xié)心以治世的必然要求。就其大者而言,人主在“綜理四海,收養(yǎng)品庶”之時,要認識到“宮室壯觀,出于民力;器服珍玩,生于民財;千乘萬騎,由于民眾。無此三者,則天子魁然獨在,無所為尊者也”。賴由民力、民財、民眾,才有了人主之尊,才有了國家的正常運行,所以明主賢君必然會心生惻隱,行不忍人之政,通過博愛、恕道,盡力滿足民眾的正當要求。陸景認為,容身之所、匹配之偶、充饑之糧、御寒之衣,此四者乃是“生民之本性,人情所共有”,明主治世,必定會恕下以身,與民同樂。這多少是一種與孟子的“仁政”頗為相似的思想主張,在陸景看來,如果人主能仁惠廣洽,就會萬方歸化,國祚綿長。
總的來說,陸景在這本書中集中地提出了自己的治道觀,除此之外還談及了隨時改制的通變思想以及昭德知功的重爵思想,有著鮮明的儒家特質(zhì),尤其是強調(diào)治國理政要廣修文德、播其德教,更是有著恒常不變的價值意涵,彰顯了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源遠流長的智慧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