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代的“世間童謠”
有學(xué)者說:“童謠保存了語言本身固有的純真、自然和神秘的因素,蘊(yùn)含著天上人間、世代更替和生命輪回的哲學(xué)意蘊(yùn),因而具有強(qiáng)大的生命力……”童謠所表現(xiàn)的“神秘的因素”,可能正與其本質(zhì)的“自然”有關(guān)。《魏書》卷三五《崔浩傳》記載:“……熒惑果出于東井,留守盤游,秦中大旱赤地,昆明池水竭,童謠訛言,國內(nèi)喧擾。”可知“秦中”“童謠”影響社會輿論,或許有悠久的傳統(tǒng)。
《論衡》說“始皇死而地分”,“今年祖龍死”
《論衡·紀(jì)妖》寫道:“秦始皇帝三十六年,熒惑守心,有星墜下,至地為石。〔民或〕刻其石,曰:‘始皇死而地分。’”“使者從關(guān)東夜過華陰平野,或有人持璧遮使者曰:‘為我遺鎬池君。’因言‘今年祖龍死。’”王充說:“皆始皇且死之妖也。”王充又寫道:“始皇夢與海神戰(zhàn),恚怒入海,候神射大魚,自瑯邪至勞、成山不見。至之罘山,還見巨魚,射殺一魚,遂旁海西至平原津而病,到沙丘而崩。當(dāng)星墜之時,熒惑為妖,故石旁人刻書其石,若或為之,文曰‘始皇死’,或教之也。猶世間童謠,非童所為,氣導(dǎo)之也。”
“亡秦者胡也”
《論衡·紀(jì)妖》說到的兩例“始皇且死之妖”,都是政治預(yù)言,以為“猶世間童謠”。但是《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jì)》的記載,并沒有涉及“童謠”的文字。司馬遷寫道:“三十六年,熒惑守心。有墜星下東郡,至地為石,黔首或刻其石曰‘始皇帝死而地分’。始皇聞之,遣御史逐問,莫服,盡取石旁居人誅之,因燔銷其石。始皇不樂,使博士為仙真人詩,及行所游天下,傳令樂人謌弦之。秋,使者從關(guān)東夜過華陰平舒道,有人持璧遮使者曰:‘為吾遺滈池君。’因言曰:‘今年祖龍死。’使者問其故,因忽不見,置其璧去。使者奉璧具以聞。始皇默然良久,曰:‘山鬼固不過知一歲事也。’退言曰:‘祖龍者,人之先也。’使御府視璧,乃二十八年行渡江所沈璧也。于是始皇卜之,卦得游徙吉。遷北河榆中三萬家。拜爵一級。”
而《史記》“熒惑守心”字樣,似乎暗示其預(yù)言“猶世間童謠”的意義。如王充所謂“當(dāng)星墜之時,熒惑為妖”。劉遂盼注《論衡·訂鬼》時說:“古傳熒惑星化為小兒,下教群兒謠諺。”《晉書》卷一二《天文志中》:“熒惑降為童兒,歌謠嬉戲。”“吉兇之應(yīng),隨其象告。”《史記》卷二七《天官書》張守節(jié)《正義》引《天官占》也說:“熒惑為執(zhí)法之星,其行無常”,“其精為風(fēng)伯,惑童兒歌謠嬉戲也”。《三國志》卷四八《吳書·三嗣主傳》裴松之注引《搜神記》又有“熒惑”化身小兒參與“群兒戲”,并發(fā)表政治預(yù)言的故事:
吳以草創(chuàng)之國,信不堅固,邊屯守將,皆質(zhì)其妻子,名曰“保質(zhì)”。童子少年,以類相與嬉游者,日有十?dāng)?shù)。永安二年三月,有一異兒,長四尺余,年可六七歲,衣青衣,來從群兒戲,諸兒莫之識也,皆問曰:“爾誰家小兒,今日忽來?”答曰:“見爾群戲樂,故來爾。”詳而視之,眼有光芒,爚爚外射。諸兒畏之,重問其故。兒乃答曰:“爾惡我乎?我非人也,乃熒惑星也。將有以告爾:三公鉏,司馬如。”諸兒大驚,或走告大人,大人馳往觀之。兒曰:“舍爾去乎!”竦身而躍,即以化矣。仰面視之,若引一匹練以登天。大人來者,猶及見焉,飄飄漸高,有頃而沒。時吳政峻急,莫敢宣也。后五年而蜀亡,六年而晉興,至是而吳滅,司馬如矣。
這一情節(jié)完整的故事,也是民間“熒惑”迷信的反映。而“小兒”們以“童謠”形式發(fā)出的聲音,在復(fù)雜的文化背景下具有了神秘的輿論力量。秦始皇時代另一政治預(yù)言,即“亡秦者胡也”:“始皇巡北邊,從上郡入。燕人盧生使入海還,以鬼神事,因奏錄圖書,曰‘亡秦者胡也’。始皇乃使將軍蒙恬發(fā)兵三十萬人北擊胡,略取河南地。”裴骃《集解》:“鄭玄曰:‘胡,胡亥,秦二世名也。秦見圖書,不知此為人名,反備北胡。’”所謂“亡秦者胡”,或稱其為“謠言”。明代史論家說:“秦始皇因謠言‘亡秦者胡’,故筑長城以備之。”
王充的“童謠”發(fā)生學(xué):“世間童謠,非童所為”
王充《論衡·紀(jì)妖》所見對于童謠發(fā)生形式的分析,是引人注目的。他特別提示了“童謠”其實“非童所為”的認(rèn)識:
世間童謠,非童所為,氣導(dǎo)之也。
有學(xué)者說,“謂童謠為氣導(dǎo)童子使言”。也有人解釋說:“氣,指陽氣。王充認(rèn)為,童謠是‘陽氣’誘導(dǎo)兒童唱出來的。”童謠“非童所為”的說法,準(zhǔn)確指出了多數(shù)童謠生成的情形,似乎許多童謠的出現(xiàn)和傳播,有成人參與的痕跡。而“氣導(dǎo)之也”的說法,體現(xiàn)出漢代思想者的一種語言習(xí)慣。“氣”是什么?如果理解為對社會意識、社會文化總體背景條件的概括,也許是合理的。
《論衡·訂鬼》說到“妖祥”預(yù)示“吉兇”的情形,即所謂“人且吉兇,妖祥先見”。王充寫道:“一曰:人且吉兇,妖祥先見。人之且死,見百怪,鬼在百怪之中。故妖怪之動,象人之形,或象人之聲為應(yīng),故其妖動不離人形。天地之間,妖怪非一,言有妖,聲有妖,文有妖。或妖氣象人之形,或人含氣為妖。象人之形,諸所見鬼是也;人含氣為妖,巫之類是也。是以實巫之辭,無所因據(jù),其吉兇自從口出,若童之謠矣。童謠口自言,巫辭意自出。口自言,意自出,則其為人,與聲氣自立,音聲自發(fā),同一實也。世稱紂之時,夜郊鬼哭,及倉頡作書,鬼夜哭。氣能象人聲而哭,則亦能象人形而見,則人以為鬼矣。”所謂“童謠口自言”,有人解釋說,“童謠是通過兒童的口自動吐出來的”。
王充又有意從深層文化的角度說明童謠的神秘象征意義:
天地之氣為妖者,太陽之氣也。妖與毒同,氣中傷人者謂之毒,氣變化者謂之妖。世謂童謠,熒惑使之,彼言有所見也。
言出文成,故世有文書之怪。世謂童子為陽,故妖言出于小童。童、巫含陽,故大雩之祭,舞童暴巫。
看來,童謠之所以具有濃重的神秘主義色彩,與漢代社會復(fù)雜的信仰體系有多方面的關(guān)系。其中所謂“世謂童謠,熒惑使之”的見解特別值得我們注意。
太公制作的“小兒”言
《論衡·語增》中又說到早于秦,然而發(fā)生于后來秦地的一則“童謠”故事。王充寫道:
案周取殷之時,太公《陰謀》之書,食小兒丹,教云“殷亡”。
《論衡·恢國》的說法更為具體:
傳書或稱武王伐紂,太公《陰謀》,食小兒以丹,令身純赤,長大,教言“殷亡”。殷民見兒身赤,以為天神;及言“殷亡”,皆謂商滅。
“小兒”以“天神”的身份,傳布了“殷亡”的預(yù)言,成為“武王伐紂”的輿論準(zhǔn)備。
“太公”“食小兒以丹,令身純赤,長大,教言‘殷亡’”,即“陰謀”制作“童謠”的故事,發(fā)生在周人的根據(jù)地,亦為秦人后來東進(jìn)基地的關(guān)中地方,可以為我們研究秦世“童謠”提供參考。
《史記》卷三二《齊太公世家》說:“太公望呂尚者,東海上人。”后來與周文王相遇,實現(xiàn)了很好的合作。“呂尚蓋嘗窮困,年老矣,以漁釣奸周西伯。西伯將出獵,卜之,曰‘所獲非龍非彲,非虎非羆;所獲霸王之輔’。于是周西伯獵,果遇太公于渭之陽,與語大說。”西伯說:“自吾先君太公曰‘當(dāng)有圣人適周,周以興’。子真是邪?吾太公望子久矣。”于是,“號之曰‘太公望’,載與俱歸,立為師。”“周西伯獵”“遇太公于渭之陽”。張守節(jié)《正義》引《括地志》:“茲泉水源出岐州岐山縣西南凡谷。《呂氏春秋》云‘太公釣于茲泉,遇文王’。酈元云‘磻磎中有泉,謂之茲泉。泉水潭積,自成淵渚,即太公釣處,今人謂之凡谷。石壁深高,幽篁邃密,林澤秀阻,人跡罕及。東南隅有石室,蓋太公所居也。水次有磻石可釣處,即太公垂釣之所。其投竿跪餌,兩膝遺跡猶存,是有磻磎之稱也。其水清泠神異,北流十二里注于渭’。《說苑》云‘呂望年七十釣于渭渚……’”呂尚釣于“渭之陽”“渭渚”的傳說,提示了一種文化定位。而“食小兒以丹,令身純赤,長大,教言‘殷亡’”故事的發(fā)生地點,也可以確知在渭河流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