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章”體系論 ——兼論中國文學(xué)的“泛文學(xué)”特色
百年以前,西方的文學(xué)觀念傳入中國。歐洲傳統(tǒng)文學(xué)理論分類法將文學(xué)分為詩、散文、戲劇三大類;現(xiàn)代通常將文學(xué)分為詩歌、小說、散文、戲劇(劇本)四大類。古代的“文學(xué)”一詞,指的是文章博學(xué),《論語·先進(jìn)》:“文學(xué):子游、子夏。”邢昺疏:“若文章博學(xué),則有子游、子夏二人也。”[1]傳統(tǒng)文化把文學(xué)籠括在“文章”中,如杜甫說“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文章”就包括了詩、散文。郭英德《文章的確立與文體的分類》稱之為古代的“泛文學(xué)觀”(或稱“雜文學(xué)觀”),[2]本文接續(xù)其思路,論述古代“泛文學(xué)”的“文章”體系的形成及其呈現(xiàn)出的中國文學(xué)的特色。
一、“文章”與早期“文章”體系
《漢書》著錄文人作品,《賈誼傳》稱“凡所著述五十八篇”,《枚皋傳》稱“凡可讀者百二十篇,其尤嫚?wèi)虿豢勺x者尚數(shù)十篇”,《司馬相如傳》載其所作賦及其他篇名,《嚴(yán)助傳》稱“作賦頌數(shù)十篇”。《東方朔傳》稱“朔之文辭,此二篇(指《答客難》《非有先生論》)最善”,其余錄篇名。《揚(yáng)雄傳》稱揚(yáng)雄“其意欲求文章成名于后世,以為經(jīng)莫大于《易》,故作《太玄》;傳莫大于《論語》,作《法言》;史篇莫善于《倉頡》,作《訓(xùn)纂》;箴莫善于《虞箴》,作《州箴》;賦莫深于《離騷》,反而廣之;辭莫麗于相如,作四賦”。[3]可見班固時代著錄作品,既著錄篇名及篇數(shù),還關(guān)注作品的體制形式,如《揚(yáng)雄傳》所述“經(jīng)、傳、史篇、箴、賦”等,就有后世所認(rèn)定的文體。
《后漢書》著錄“文章”作品,已多用文體標(biāo)示,如《蔡邕傳》:“其撰集漢事,未見錄以繼后史。適作《靈紀(jì)》及十意,又補(bǔ)諸列傳四十二篇,因李傕之亂,湮沒多不存。所著詩、賦、碑、誄、銘、贊、連珠、箴、吊、論議、《獨斷》《勸學(xué)》《釋誨》《敘樂》《女訓(xùn)》《篆藝》、祝文、章表、書記,凡百四篇,傳于世。”其史著與所著“文章”,是分開的。又如《文苑傳》對文士作品的著錄:“(杜篤)所著賦、誄、吊、書、贊、《七言》《女誡》及雜文,凡十八篇。又著《明世論》十五篇。”“(王隆)能文章,所著詩、賦、銘、書凡二十六篇。”“(夏恭)善為文,著賦、頌、詩、《勵學(xué)》凡二十篇。……子(夏)牙,少習(xí)家業(yè),著賦、頌、贊、誄凡四十篇。”“(傅毅)著詩、賦、誄、頌、祝文、《七激》、連珠凡二十八篇。”“(李尤)少以文章顯,和帝時,侍中賈逵薦尤有相如、楊雄之風(fēng),召詣東觀,受詔作賦。”[4]等等。《后漢書》雖是南朝劉宋時范曄所著,但是以東漢官修史書《東觀漢記》為主要依據(jù)的,記載截止到靈帝時,故其觀念可視為漢末時代的觀念。其中,“文章”大都是棲身在文體中的,有些作品未作文體歸類,則直接標(biāo)識篇名,這些就是“文章”。至?xí)x代摯虞《文章流別論》,其總論“文章”,今可見所論述的文體有:詩、頌、銘、誄、祝、箴、碑、誄、哀辭、哀策、圖讖等,都是以文體述“文章”;也有尚無文體者,如“《七發(fā)》造于枚乘,借吳、楚以為客主”,[5]“若《解嘲》之弘緩優(yōu)大,《應(yīng)賓》之淵懿溫雅,《達(dá)旨》之壯厲忼愾,《應(yīng)間》之綢繆契闊,郁郁彬彬,靡有不長焉矣”。[6]
由上述可知,“文章”的標(biāo)志有二:一是獨立成篇的,“文章”以“篇”而數(shù),是其通例;二是多數(shù)是有文體的,直接題寫篇名,是權(quán)宜之計。其中“篇”最為重要,文章有首有尾的就稱為“篇”。唐劉知幾《史通·敘事》:“夫飾言者為文,編文者為句,句積而章立,章積而篇成,篇目既分,而一家之言備矣。”[7]乃至《文選序》,直稱其所錄“文章”應(yīng)該是“篇章、篇翰、篇什”。[8]后世或直接稱詩、賦為“篇”,如沈約《宋書·謝靈運(yùn)傳論》:“王褒、劉向、揚(yáng)、班、崔、蔡之徒,異軌同奔,遞相師祖。雖清辭麗曲,時發(fā)乎篇……”[9]《文選序》稱“退傅有‘在鄒’之作,降將著‘河梁’之篇”。
古代構(gòu)建“文章”體系最重要的標(biāo)志,是《漢書·藝文志》把“詩賦”從“六藝”中剝離出來而自立“詩賦略”。“文章”獨立于“經(jīng)、子、史”方能建立自己的體系,而“詩賦”又是文體,文體是“文章”棲身之所,所以“文章”體系往往依據(jù)文體譜系。以“詩賦”文體為核心,這個過程是古代“文章”體系構(gòu)建的第一階段。古代“文章”體系的形態(tài)以總集為著,《隋書·經(jīng)籍志四》:“總集者,以建安之后,辭賦轉(zhuǎn)繁,眾家之集,日以滋廣,晉代摯虞,苦覽者之勞倦,于是采擿孔翠,芟剪繁蕪,自詩賦下,各為條貫,合而編之,謂為《流別》。是后文集總鈔,作者繼軌,屬辭之士,以為覃奧,而取則焉。”[10]這里,“文章”體系以“文集總鈔”的面目出現(xiàn)。現(xiàn)存最早的總集《文選》,其序稱,對“自姬、漢以來”“飛文染翰,則卷盈乎緗帙”的作品,“略其蕪穢,集其清英”,“文章”分文體載錄,這是“文章”體系總集形態(tài)最主要的錄文方式。古代“文章”體系又有論述形態(tài),只是以論述文體的方式敘說“文章”作品。現(xiàn)存論述文體的論著,曹丕《典論·論文》提出“文本同而末異”的四科八體;陸機(jī)《文賦》提出十體,其所舉的文體數(shù)量在增多,說明文體觀念逐步明確;任昉《文章緣起》討論秦漢以來“文章”最早的文體命名,共84題(或稱85題),只列出文體與“文章”篇名;劉勰《文心雕龍》的文體論有20篇,提到的文體有33種,在論述文體時又涉及數(shù)量更多的細(xì)類。這類“文章”體系,多論述文體,或論述“文章”,但不錄“文章”全文。古代“文章”體系又有目錄形態(tài),如《漢書·藝文志》“詩賦略”。《文章志》一類書籍,為秘書監(jiān)所編撰的目錄,《隋書·經(jīng)籍志》著錄的“文章志”甚多,但今已佚。“文章志”的作者多有在秘書監(jiān)任職的經(jīng)歷,如南朝梁時的任昉任秘書監(jiān),“自齊永元以來,秘閣四部,篇卷紛雜,昉手自讎校,由是篇目定焉”。[11]劉師培《搜集文章志材料方法》稱摯虞《文章志》:“其書體例雖不可考,據(jù)《三國志·陳思王傳》注所引,有‘劉修著詩賦頌六篇’各語,《后漢書·桓彬傳》注所引有‘桓麟文見在者十八篇,碑九首,誄七首,說一首’各語,似虞書體例,人各為傳,詳載所著文若干篇,及現(xiàn)存文若干篇。”[12]《隋書·經(jīng)籍志》批評劉向《別錄》、劉歆《七略》以后的同類著作“不能辨其流別,但記書名而已”,那么,“文章志”一類著作中,“記書名”的目錄是必不可少的。
二、“文筆之辨”與“純文學(xué)”體系
《漢書·藝文志》“詩賦略”把“詩賦”從“六藝”中剝離出來而建立“文章”體系,但還有文體未被剝離出來。劉師培《論文雜記·七》:“觀班《志》之?dāng)⑺囄囊玻瑑H序詩賦為五種,而未及雜文;誠以古人不立文名,偶有撰著,皆出入《六經(jīng)》、諸子之中,非《六經(jīng)》、諸子而外,別有古文一體也。”[13]可見文體進(jìn)入“文章”體系是有限斷的。在文學(xué)史的不同時段,文體進(jìn)入“文章”體系的限斷是不一樣的,如任昉以《文章緣起》建立“文章”體系,其曰:“六經(jīng)素有歌、詩、誄、箴、銘之類,《尚書》帝庸作歌,《毛詩》三百篇,《左傳》叔向詒子產(chǎn)書,魯哀公《孔子誄》,孔悝《鼎銘虞人箴》,此等自秦漢以來,圣君賢士沿著為文章名之始。故因暇錄之,凡八十四題,聊以新好事者之目云爾。”[14]任昉設(shè)定了時間限斷,認(rèn)為“自秦漢以來”“為文章名之始”,而排除先秦。
劉勰《文心雕龍》以“論文敘筆”建立“文章”體系,其《序志》曰:“蓋《文心》之作也,本乎道,師乎圣,體乎經(jīng),酌乎緯,變乎騷:文之樞紐,亦云極矣。若乃論文敘筆,則囿別區(qū)分,原始以表末,釋名以章義,選文以定篇,敷理以舉統(tǒng):上篇以上,綱領(lǐng)明矣。”[15]他先確定“文之樞紐”,這是“文”的整體性源頭,而“若乃論文敘筆”以下才是“文章”體系。他把文體歸類為兩大系統(tǒng)——文、筆,兩類下各有文體,文體下又有小文體。不論其層級如何,目的是要把所有文體都籠括到“文章”體系中,其論述也是非常詳細(xì)甚至瑣碎的,如《書記》篇說“書記廣大,衣被事體,筆札雜名,古今多品”。[16]《文心雕龍》“文章”體系的限斷,是把經(jīng)、緯、騷排除在“論文敘筆”之外的,雖然說“經(jīng)”也是有文體的,如解釋卦辭和爻辭的文辭就有七種文體:彖、象、文言(有把“文”作為文體的)、系辭、說卦之“說”、序卦之“序”、雜卦之“雜”等。這些只屬于“經(jīng)”的文體譜系,而不是“文章”。而蕭統(tǒng)《文選》“文章”體系的限斷,是要排除“經(jīng)、子、史、語”,其理由之一是它們不成篇章、篇翰、篇什。
對“文章”體系限斷的另一種表述是“文筆之辨”。自漢代以來,“文”與“筆”大致有三點對舉。其一,范曄稱自己的撰作“但多公家之言,少于事外遠(yuǎn)致,以此為恨,亦由無意于文名故也”。[17]“公家之言”是公共化、實用性文字,為“筆”;“事外遠(yuǎn)致”即詩、賦之類,為“文”,是指私人化、情感性、意趣性文字。《周易·系辭下》:“上古結(jié)繩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18]是說“書契”的產(chǎn)生,為公共事務(wù)而作。《淮南子·道應(yīng)訓(xùn)》:“今夫舉大木者,前呼‘邪許’,后亦應(yīng)之,此舉重勸力之歌也。”[19]是說“文學(xué)”起源于勞動中的情感抒發(fā)。為公共事務(wù)而作與為情感而作,本自有分界。其二,劉勰說:“今之常言,有文有筆;以為無韻者筆也,有韻者文也。”[20]以有韻無韻為“文、筆”邊界。隋人《文筆式》稱“制作之道,唯筆與文”,“文”有詩、賦、銘、頌、箴、贊、吊、誄等,“筆”有詔、策、移、檄、章、奏、書、啟等,“即而言之,韻者為文,非韻者為筆”。[21]“文筆之辨”本來有以文體為依據(jù),建立兩大“文章”體系的趨向。其三,蕭繹《金樓子·立言》說:“至如不便為詩如閻纂,善為章奏如伯松,若此之流,泛謂之筆。吟詠風(fēng)謠,流連哀思者,謂之文。……筆退則非謂成篇,進(jìn)則不云取義,神其巧惠筆端而已。至如文者,唯須綺縠紛披,宮徵靡曼,唇吻適會,情靈搖蕩。”[22]以情感、文采為“文、筆”邊界。逯欽立說,這是“放棄以體裁分文筆的舊說,而開始以制作的技巧,重為文筆定標(biāo)準(zhǔn)”。[23]
但是,“筆”并不是說自己就不講究情靈、文采。“筆”的地位本來就很高,王充《論衡·別通》所謂“以文書御天下”,“蕭何入秦,收拾文書,漢所以能制九州者,文書之力也”;[24]曹丕《典論·論文》稱“奏議宜雅,書論宜理,銘誄尚實,詩賦欲麗”,[25]以“筆”之“奏議、書論”居前,以“文”之“銘誄、詩賦”居后。雖然晉宋士族崇“文”輕“筆”,但到齊梁時尤其是梁武帝提倡“筆”體,他要求高級官員親自“奏事”,又要求世家子弟也要熟悉文書簿領(lǐng)之類“筆”體,貴游子弟多有“以筆札被知”入官府的,如宗夬,“既以筆札被知,亦以貞正見許,故任焉”。[26]故劉勰說“摛文必在緯軍國,負(fù)重必在任棟梁”。[27]另一面,自漢代起,“筆”就力求“文章爾雅,訓(xùn)辭深厚”,[28]講究文采。“筆”的撰作方法也有優(yōu)長,如顏延之提出“筆之為體,言之文也”,即講求文飾,王運(yùn)熙、楊明評價說:“顏延之認(rèn)為‘筆’并非徑情直遂地記錄口語,而是對口語文飾加工的成果。這種說法是符合實際的。”[29]又如用典,本是“筆”的特有傳統(tǒng),即“經(jīng)國文符,應(yīng)資博古,撰德駁奏,宜窮往烈”,[30]被“詩”所運(yùn)用,產(chǎn)生了很大的影響。再如當(dāng)時的新事物駢文,《文心雕龍·章句》稱其語言格式:“若夫章(筆)句無常,而字有條數(shù),四字密而不促,六字格而非緩,或變之以三五,蓋應(yīng)機(jī)之權(quán)節(jié)也。”[31]“四六”即專為“筆”體文字所設(shè)計,這就是駢文。“筆”在發(fā)展中也形成了自己的寫作規(guī)范、審美趣味。
本來,“文”講究情感、文采,講究制作技巧,“文筆之辨”的繼續(xù),便是“純文學(xué)”體系的建立。但是,文學(xué)史的趨勢是,“文、筆”雖然有文體的不同,藝術(shù)審美方面卻漸漸融合、合一,當(dāng)“筆”也講究制作技巧,再以文體為依據(jù)強(qiáng)調(diào)“文筆之辨”便似無必要。于是,隋唐以后“文筆之辨”銷聲匿跡,這是不是可以視作,中國古代失去了建立一個“純文學(xué)”體系的機(jī)會?
三、“文章”體系的三個維度與“泛文學(xué)”性質(zhì)
當(dāng)建立“純文學(xué)”體系的機(jī)會失去,“文、筆”合一的“文章”體系便漸已得到公認(rèn)。這是一個以“詩賦”為領(lǐng)頭文體和象征的“文章”體系。《漢書·藝文志》為“詩賦”單獨立類,之后目錄著作大都是以“詩賦”為名籠括各體“文章”以成體系。阮孝緒《七錄序》說:“且《七略》‘詩賦’不從‘六藝’詩部,蓋由其書既多,所以別為一略。”[32]當(dāng)然這也是“詩賦”獨立的理由,數(shù)量龐大了自然要獨立。但更重要的是,以“詩賦”為“類”延續(xù)了下來,進(jìn)而成為各文體“文章”的集合。如荀勖《中經(jīng)新簿》,其丁部有“詩賦、圖贊、汲冢書”,這是說各體文章都要歸入以“詩賦”為首的體系。王儉《七志》,“三曰《文翰志》,紀(jì)詩賦”,[33]以“文翰”為名,所紀(jì)是“詩賦”各體文章的集合。甚至到了唐代,“秘書郎掌四部之圖籍,分庫以藏之,以甲乙丙丁為之部目”,丁部之“二曰別集,以紀(jì)詞賦雜論;三曰總集,以紀(jì)類分文章”,[34]這是說別集也是以“紀(jì)詞賦”為主的,進(jìn)而才能稱為“文章”。
以“詩賦”為名籠括各種文體,其內(nèi)在邏輯在于“詩賦”以自己的特點影響著其他文體,以“詩賦”為名可顯示出“文章”體系的特性。如《文心雕龍》,其指導(dǎo)寫作往往重在以“賦”為例。其《通變》論“設(shè)文之體有常,變文之?dāng)?shù)無方”之“夸張聲貌”,舉例除《七發(fā)》外,全為賦。《章句》論“改韻從調(diào)”“節(jié)文辭氣”,所論以賦的用韻為主,所謂賈誼、枚乘、劉歆、桓譚、魏武、陸云,都是指其賦作或其論賦的言語,其中涉及賦的句式。《麗辭》論對偶,所論司馬相如、揚(yáng)雄、張衡、蔡邕都是賦家;論文章中對偶句四例,一例為詩,三例為賦。《比興》所舉之例,也都是賦。《事類》論征引與用典,除揚(yáng)雄《百官箴》外,都是賦。當(dāng)時文人也唯賦獨尊,如北朝魏收自詡“獨步一時”,文才最高,“以溫子升全不作賦,邢(卲)雖有一兩首,又非所長,常云:‘會須作賦,始成大才士。唯以章表碑志自許,此外更同兒戲’”。[35]賦為詩之“六義”之一,為“古詩之流”,其講究文采最甚,所謂“賦者,鋪也,鋪采摛文,體物寫志也”,“極聲貌以窮文”。[36]賦對兩漢文體影響最大,程千帆說:“兩京之文,若符命、論說、哀吊以及箴、銘、頌、贊之作,凡挾鋪張揚(yáng)厲之氣者,莫不與賦相通。”[37]又,古來稱“詩言志”,后又稱“詩緣情”,詩是“言志抒情”的代表性文體,其他文體也應(yīng)該“言志抒情”,這是可以理解的。
《隋書·經(jīng)籍志四》對“文”有一個總括性的論述。其云:“文者,所以明言也。古者登高能賦,山川能祭,師旅能誓,喪紀(jì)能誄,作器能銘,則可以為大夫。言其因物騁辭,情靈無擁者也。”稱贊有文才者“可以為大夫”,以及其“情靈”的抒發(fā)。以下又稱西京文士的“盛藻”、東都文士的“艷發(fā)”,稱晉代的“黼藻相輝,宮商間起,清辭潤乎金石,精義薄乎云天”,稱南朝的“靈運(yùn)高致之奇,延年錯綜之美,謝玄暉之藻麗,沈休文之富溢,輝煥斌蔚,辭義可觀”等,[38]這是說優(yōu)秀的作品都是“黼藻相輝”有文采的。情靈、文采應(yīng)該是“文章”的統(tǒng)一追求。孔子稱:“《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誰知其志?言之無文,行而不遠(yuǎn)。”[39]《文選序》曰:“若夫椎輪為大輅之始,大輅寧有椎輪之質(zhì)?增冰為積水所成,積水曾微增冰之凜,何哉?蓋踵其事而增華,變其本而加厲,物既有之,文亦宜然。”這是古人的共識。《文心雕龍·宗經(jīng)》講“宗經(jīng)”,“宗”的是“五經(jīng)之含文”,其曰:“若稟經(jīng)以制式,酌《雅》以富言,是即山而鑄銅,煮海而為鹽也。故文能宗經(jīng),體有六義:一則情深而不詭,二則風(fēng)清而不雜,三則事信而不誕,四則義貞而不回,五則體約而不蕪,六則文麗而不淫。揚(yáng)子比雕玉以作器,謂五經(jīng)之含文也。”[40]“體有六義”是對所有“文章”的要求,都是所謂“含文”,即要有“文采”的,故“文章”有時就特指詩歌、辭賦等文學(xué)著作,如前述《后漢書》稱王隆“能文章”而有詩、賦等作品,稱李尤“少以文章顯”而“受詔作賦”。
“文章”棲身于文體,講究情靈、文采,以此三者為維度的古代“文章”體系已基本構(gòu)建,但這是一個“泛文學(xué)”體系。說它是“文學(xué)”,因為它是以“詩賦”為名義和領(lǐng)頭文體的,整體上崇尚文學(xué)性,崇尚情靈抒發(fā)、直指人心;即便是實用性文體、文章,也要求向“詩賦”學(xué)習(xí),寫得優(yōu)秀一些,有文采一些,更有情靈一些,當(dāng)然撰作者應(yīng)該有文才。說它是“泛”,因為它不僅以“詩賦”這樣的文學(xué)文體為名義和領(lǐng)頭文體,而且還容納其他文體的文章,只要有文采,就可以進(jìn)入這個體系。古代“文章”體系是“詩賦”文學(xué)文體的泛化,因此可說是“泛文學(xué)”的。這一點,是古人所認(rèn)同的,也是刻意為之的。這是古代“文章”體系的第二階段,只是面向傳統(tǒng)集部,而不包括其他文字撰作如“經(jīng)、子、史”。
四、“文章”體系的擴(kuò)張
“文章”體系并不甘心不包含“經(jīng)、子、史”的格局,這從蕭統(tǒng)《文選》既標(biāo)明不錄經(jīng)、子、史、語,但其錄文有意無意地突破限斷可以看出。《文選》錄了史部文章:“若其贊論之綜緝辭采,序述之錯比文華,事出于深思,義歸乎翰藻,故與夫篇什,雜而集之。”也錄有子部文字,章學(xué)誠《文史通義·詩教下》:“賈誼《過秦》,蓋《賈子》之篇目也。因陸機(jī)《辨亡》之論,規(guī)仿《過秦》,遂援左思‘著論準(zhǔn)《過秦》’之說,而標(biāo)體為論矣。魏文《典論》,蓋猶桓子《新論》、王充《論衡》之以論名書耳,《論文》其篇目也。今與《六代》《辨亡》諸篇,同次于論;然則昭明《自序》,所謂‘老、莊之作,管、孟之流,立意為宗,不以能文為本’,其例不收諸子篇次者;豈以有取斯文,即可裁篇題論,而改子為集乎?”[41]而且,《文選》所錄《毛詩序》《尚書序》雖然是有文體標(biāo)記(“序”)的,卻是解經(jīng)、敘經(jīng)的文字,也可以屬于“經(jīng)”類。可見《文選》是很想擴(kuò)大范圍錄文的,只是局限于“經(jīng)、子、史”不成“文章”而已。
在現(xiàn)實中,風(fēng)氣也在改變。顏之推《顏氏家訓(xùn)·勉學(xué)》載:“吾初入鄴,與博陵崔文彥交游,嘗說《王粲集》中難鄭玄《尚書》事。崔轉(zhuǎn)為諸儒道之……云:‘文集只有詩、賦、銘、誄,豈當(dāng)論經(jīng)書事乎?且先儒之中,未聞有王粲也。’”[42]《王粲集》作為別集,也有“論經(jīng)書事”。突破“經(jīng)、子、史”進(jìn)入“文章”體系的限斷,就是要讓經(jīng)、子、史中講究情靈、文采的文字成為篇章、篇翰、篇什式的“文體”。但是,這并不是自然而然的,而要經(jīng)過一番改造。宋時,“經(jīng)、子、史”大規(guī)模進(jìn)入總集,是有一套辦法的。真德秀《文章正宗》以功能把文體歸類為辭令、議論、敘事、詩歌四大類,這是新改造的四大文體。《文章正宗·綱目》曰:“辭命”者,“獨取《春秋》內(nèi)外傳所載周天子諭告諸侯之辭、列國往來應(yīng)對之辭,下至兩漢詔冊而止”;“議論”者,“獨取《春秋》內(nèi)外傳所載諫爭論說之辭、先漢以后諸臣所上書疏封事之屬,以為議論之首”;“敘事”者,“獨取《左氏》《史》《漢》敘事之尤可喜者,與后世記、序、傳、志之典則簡嚴(yán)者”。[43]“經(jīng)、子、史”只要具有“辭命、議論、敘事”功能的文字,抽繹出來組成“文章”,它們就以文體的身份進(jìn)入總集。曾為真德秀賓客的湯漢編選《妙絕古今》,從《孫子》《列子》《莊子》《荀子》《淮南子》選摘文章,并不依諸子之書中原有的篇章,而以“妙絕”為標(biāo)準(zhǔn)選摘一個個片段,成為新的“文章”。又有“經(jīng)”類進(jìn)入總集,明賀復(fù)征《文章辨體匯選》,其記體收錄《周禮·考工記》的文字,就是以文體“記”的名義令其進(jìn)入“文章”體系的。
追溯這種“文章”再造,其方法就是“斷章”“剪截”。《漢書》稱,對董仲舒著述,“掇其切當(dāng)世、施朝廷者著于篇”,[44]抽繹出若干為“篇”的,就是如此。先秦有“斷章取義”,兩漢盛行章句之學(xué),離章析句以闡釋經(jīng)義,那么,“篇”或“章”是可以獨立“取義”的,這自然就應(yīng)該先有結(jié)構(gòu)上的“斷章”。經(jīng)、子的入“文章”體系,往往以篇、章為名,如《孟子》的《齊桓晉文之事章》、《莊子》的《逍遙游篇》等。《文選序》提出“姬公之籍、孔父之書”不可“剪截”,但“剪截”可使“敘事”成為獨立文體,呂祖謙《左氏博議》“隨事立義”,為“剪截”《左傳》“紀(jì)事本末”的片段提供了經(jīng)驗。如《文章正宗》“敘事”首列《敘隱桓嫡庶本末》即是某一“紀(jì)事本末”的片段,其篇名則是編纂者所定。又如《文章正宗》所錄《史記》的《屈原列傳》,刪略了《史記》所錄屈原的《懷沙之賦》以及篇末的“太史公曰”等,使史書的“傳”更像文章的“傳”。尤為顯著者,是真德秀破《左傳》以“年”為單位的記事而以“敘事”為單位,如篇題為“敘某某本末”的第一篇《敘隱桓嫡庶本末》,或“敘某某”如《敘晉文始霸》,或以一年之中多種事件為一,或以跨兩年度的事件合一。又如破《史記》以“人”為單位的“記事”,“剪截”為以“事”為單位者,如篇題為“敘某某”的《敘項羽救鉅鹿》《敘劉項會鴻門》等。吳訥稱:“古人文辭,多有辭意重復(fù)或方言難曉。晦翁《綱目》及迂齋、疊山古文,若賈生《政事書》之類,皆節(jié)取要語。今亦從之。”[45]由此可知,“剪截”以再造文章,應(yīng)該是有意識的。
“經(jīng)、子、史”進(jìn)入“文章”體系,更完備地適應(yīng)了學(xué)習(xí)好“文章”、撰作好“文章”的需要。如唐代韓愈“性本好文學(xué)”,為了“奮發(fā)乎文章”而“窮究于經(jīng)傳史記百家之說”(《上兵部侍郎李巽書》),所以,他要學(xué)習(xí)的“文章”,“上規(guī)姚姒,渾渾無涯;周誥殷盤,佶屈聱牙;《春秋》謹(jǐn)嚴(yán),《左氏》浮夸;《易》奇而法,《詩》正而葩;下逮《莊》《騷》,太史所錄;子云、相如,同工異曲”(《進(jìn)學(xué)解》),[46]稱經(jīng)、子、史的文字是現(xiàn)今文章撰作的榜樣。優(yōu)秀的文字表達(dá),作品不僅僅在集部,而且也多在經(jīng)、子、史,為了給撰作提供“文章”范本,就需要把這些優(yōu)秀的文字表達(dá)改造成為“文章”。從文學(xué)史看,宋時學(xué)習(xí)《左傳》等古文是為了應(yīng)課試,姚鉉《唐文粹序》稱編纂“古文”入總集,“蓋資新進(jìn)后生干名求試者之急用”,[47]呂祖謙自稱“談余語隙,波及課試之文”,作《左氏博議》是“為諸生課試之作”,[48]真德秀《文章正宗》稱取《左氏》《史》《漢》敘事之有可喜者入集,是“以為作文之式”。[49]經(jīng)、子、史的文字經(jīng)過再造,成為有首有尾的單篇“文章”,方便其作為“作文之式”。
進(jìn)入“文章”體系的規(guī)定性,一是有文體的,二是寫得優(yōu)秀、有情靈、有文采的,這樣,有情靈、有文采的文字,只要有條件改造為文體,就能進(jìn)入“文章”體系。至此,文學(xué)史完成了以“文體”的方式吸納“經(jīng)、子、史”進(jìn)入“文章”體系的歷程,此為古代“文章”體系的第三階段,正式宣告“文章”體系具有包容性、開放性的特點,隨時準(zhǔn)備迎接新文體的加入。在這樣的宗旨下,隨著時代的發(fā)展,各種新的作品,以文體的形式進(jìn)入“文章”體系,是自然而然的。
五、中國文學(xué)的“泛文學(xué)”特色
進(jìn)入現(xiàn)代,中國古代文學(xué)學(xué)科繼承古代“文章”體系的遺產(chǎn),以其為基礎(chǔ)建立起來,并以其包容性、開放性,吸納著更大量的文體進(jìn)入自身、壯大自身。古代“泛文學(xué)”的“文章”體系體現(xiàn)出“文學(xué)”的中國特色,具體表現(xiàn)在以下幾點。其一,“泛文學(xué)”的“文章”體系表明“文學(xué)”具有雙重價值。本來,文學(xué)與非文學(xué)的區(qū)別在于,前者的主要功能是提供審美形象,后者的主要功能是實用價值。古代“泛文學(xué)”的“文章”體系,期望“文學(xué)”既應(yīng)該如詩賦一般是美文,是審美對象,但又要具有實用性的品格,應(yīng)該滿足實用的需要。舉一個極端的例子——科舉文,它既要達(dá)到政治標(biāo)準(zhǔn),以實現(xiàn)撰文考中的目的,又要寫得文采飛揚(yáng),以打動考官的心。這個意義上的中國古代文學(xué),審美性有實用的指向,實用性也需審美的支撐,二者結(jié)合,融匯一體。其二,“泛文學(xué)”的“文章”體系體現(xiàn)出中國古代文學(xué)包容、開放的內(nèi)在精神。在“文筆之辨”時代,“文筆”是各有邊界的,“文”不容納“筆”,“筆”不容納“文”,這是自然的。但排斥、不相容,這不是中華民族的境界和胸懷。古人認(rèn)為,“文學(xué)”應(yīng)具有開放性,鼓勵一切文字作品都有文學(xué)性,歡迎一切有文學(xué)性的作品進(jìn)入“文學(xué)”中來,其標(biāo)準(zhǔn)就在于“情靈、文采”;更期望天下文字作品都是“文學(xué)”,以真正實現(xiàn)“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其三,“泛文學(xué)”的“文章”體系突出撰作者的文才,《文選序》歷數(shù)各種文體“譬陶匏異器,并為入耳之娛。黼黻不同,俱為悅目之玩”后說:“作者之致,蓋云備矣!”“文學(xué)”是落實到作者“文才”上的,“文才”成為中華文明的智慧結(jié)晶,由此體現(xiàn)出中華民族對文才、文采以及對美的崇尚,中華民族也正是在這個基礎(chǔ)上提升整體文化水平的。
注釋:
[1] [魏]何晏集解,[宋]邢昺疏:《論語注疏》,《十三經(jīng)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2498頁。
[2]郭英德:《文章的確立與文體的分類》,《中國古代文體學(xué)論稿》,北京:北京大學(xué)出版社,2005年,第54頁。
[3] [漢]班固:《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2265、2367、2790、2873、3583頁。
[4] [宋]范曄:《后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第2007、2609、2609、2610、2613、2616頁。
[5] [唐]歐陽詢:《藝文類聚》,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1020頁。
[6] [唐]虞世南:《北堂書鈔》,北京:中國書店,1989年,第382頁。
[7] [唐]劉知幾:《史通》,《史通·文史通義》,長沙:岳麓書社,1993年,第62頁。
[8] [梁]蕭統(tǒng):《文選序》,[梁]蕭統(tǒng)編,[唐]李善注:《文選》,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第1-2頁。下同。
[9] [梁]沈約:《宋書》,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1778頁。
[10] [唐]魏征等:《隋書》,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1089-1090頁。
[11] [唐]姚思廉:《梁書·任昉傳》,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254頁。
[12] 陳引馳編校:《劉師培中古文學(xué)論集》,北京:中國社會科學(xué)出版社,1997年,第106頁。
[13] 陳引馳編校:《劉師培中古文學(xué)論集》,第230頁。
[14] 郁沅、張明高編選:《魏晉南北朝文論選》,北京:人民文學(xué)出版社,1996年,第311-312頁。
[15] [南朝梁]劉勰著,詹锳義證:《文心雕龍義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1924頁。
[16] [南朝梁]劉勰著,詹锳義證:《文心雕龍義證》,第942頁。
[17] [梁]沈約:《宋書·范曄傳》,第1830頁。
[18] [魏]王弼注,[唐]孔穎達(dá)疏:《周易正義》,《十三經(jīng)注疏》,第87頁。
[19] 何寧:《淮南子集釋》,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第831頁。
[20] [南朝梁]劉勰著,詹锳義證:《文心雕龍義證》,第1622頁。
[21] [日]弘法大師撰,王利器校注:《文鏡秘府論校注》西卷引,北京:中國社會科學(xué)出版社,1983年,第474頁。
[22] [梁]蕭繹撰,許逸民校箋:《金樓子校箋》,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第966頁。
[23] 逯欽立:《說文筆》,《逯欽立文存》,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第555頁。
[24] [漢]王充:《論衡·定賢》,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206頁。
[25] [梁]蕭統(tǒng)編,[唐]李善注:《文選》,第720頁。
[26] [唐]姚思廉:《梁書·宗夬傳》,北京:中華書局,1973年,第299頁。
[27] [南朝梁]劉勰著,詹锳義證:《文心雕龍義證》,第1895頁。
[28] [漢]司馬遷:《史記》,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第3119頁。
[29]王運(yùn)熙、楊明:《魏晉南北朝文學(xué)批評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201頁。
[30] [梁]鐘嶸著,曹旭集注:《詩品集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174頁。
[31] [南朝梁]劉勰著,詹锳義證:《文心雕龍義證》,第1262頁。
[32] [唐]道宣:《廣弘明集》,《弘明集·廣弘明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112頁。
[33] [唐]魏征等:《隋書》,第906頁。
[34] [唐]張九齡等撰,袁文興、潘寅生主編:《唐六典全譯》,蘭州:甘肅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310-311頁。
[35] [唐]李百藥:《北齊書·魏收傳》,北京:中華書局,1972年,第492頁。
[36] [南朝梁]劉勰著,詹锳義證:《文心雕龍義證》,第270、277頁。
[37] 程千帆:《賦之隆盛與旁衍》,《閑堂文藪》,濟(jì)南:齊魯書社,1984年,第129-149頁。
[38] [唐]魏征等:《隋書》,第1090頁。
[39] [周]左丘明傳,[晉]杜預(yù)注,[唐]孔穎達(dá)正義:《春秋左傳正義》,《十三經(jīng)注疏》,第1985頁。
[40] [南朝梁]劉勰著,詹锳義證:《文心雕龍義證》,第82-84頁。
[41] [清]章學(xué)誠:《文史通義》,《史通·文史通義》,第25頁。
[42] [北齊]顏之推撰,王利器集解:《顏氏家訓(xùn)集解》,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176頁。
[43] [宋]真德秀:《文章正宗》,《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355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5-6頁。
[44] [漢]班固:《漢書·董仲舒?zhèn)鳌罚?526頁。
[45] [明]吳訥:《文章辨體序說》,《文章辨體序說·文體明辨序說》,北京:人民文學(xué)出版社,1962年,第10頁。
[46] [唐]韓愈:《韓愈集》,長沙:岳麓書社,2000年,第199、159頁。
[47] [宋]姚鉉:《唐文粹》,四部叢刊初編本,上海:商務(wù)印書館,1922年,第3頁。
[48] [宋]呂祖謙:《東萊先生左氏博議》,叢書集成初編本,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第1頁。
[49] [宋]真德秀:《文章正宗》,《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355冊,第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