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檜在古代筆記中的兩大“報應”
今年春節(jié)上映的《滿江紅》,單從情節(jié)的反轉和懸念的設置來看,并不算多么驚艷,但岳飛是我從小聽劉蘭芳的評書時就欽佩的民族英雄,即便是后來知道那里面有太多的虛構和杜撰,也無法削弱我對他的仰慕之情,因而對一切與他有關的文藝作品,我都有濃厚的興趣。相應的,對那個陷害忠良的秦檜,我也抱有和許許多多古代筆記作者相同的情愫——要多反感有多反感。
一、下地獄:每天喝尿上百次
古代筆記浩如煙海,隨便摘出一個題材,都可以寫出一本專著。就說秦檜吧,宋代以后的各類筆記時有提及,除了野史軼聞中對他賣國行徑的記載和唾罵外,志怪筆記最“喜歡”干的事兒,就是描寫他遭到的種種報應。
第一種報應是下地獄。褚人獲在《堅瓠集》中就寫,秦檜殺害岳飛后,害怕自己沒有好下場,跑到靈隱寺去拜神,碰上一個游方和尚,“亂言譏檜”,秦檜大怒,問他居止,那和尚當下賦詩一首,有“相公問我歸何處,家在東南第一山”之句。秦檜命令自己的家將何立(即《滿江紅》電影中張譯飾演的那個角色)去找尋。何立尋到一座宮殿,見那和尚正坐在大堂上判決官司,方知此僧不簡單,低聲問旁邊的侍者這人是誰?在辦何事?那侍者回答說:“地藏王決秦檜殺岳飛事。”須臾,數(shù)隸卒用鎖鏈牽著“身荷鐵枷,囚首垢面”的秦檜來到堂上。秦檜一見何立,立刻喊道:“快快傳語夫人,東窗事發(fā)矣!”
薛福成在《庸盦筆記》中撰寫的一則故事要復雜得多:“山東某生者,老儒也,以授徒為業(yè),博通古今,性鯁直,好任俠,見世間有不平事,則眥裂發(fā)指。”他只要在書中讀到忠義之士被奸臣所害,便“廢食泣下……郁郁不樂,搔首問天,或飲酒至醉,頹然就枕,鼾聲如雷”。
這一日他剛剛睡著,“忽見一吏役持柬來邀,不覺隨之,至一處,宮殿巍峨”。老儒上了大殿,見一留著白胡須、著古代衣冠的人面南而坐,左右侍立者數(shù)十人,儀仗一如王者。老儒向王者行禮,王者以手招之,使他坐在身邊說:“你嫉惡如仇的性格十分可嘉,但是你一讀到古代忠良被奸佞所害,就痛罵天道不公,容易讓其他人‘灰其為善之心,而長其為惡之膽’。我今天請你來這陰曹地府,就是想讓你知道,一個人在世間作惡,固然活著不會遭到報應,死后在陰間要遇到十倍百倍的懲罰。”說完派一個判官將他帶到后園,“地面有大石板,判官命鬼卒舁去之,俯視洞穴,黝黑如漆”。那洞穴有石頭臺階一直延伸向下,判官和老儒拾級而下,來到兩扇石門前,判官高呼開門,“則見兩石門豁然洞開,陰風撲面如刀割,門內亦有光,與風雪陰晦之天相似”。石門兩側站立的鬼卒皆突目獠牙,形狀可怖。里面有牢獄十余所,均鎖錮嚴密,判官說這只是地獄的第一層,咱們慢慢游覽參觀,于是一路下行,看到“穢水澆之”的孫皓,“梏足鉗口”的董卓,“獨坐針棘”的楊廣,“割舌斷腕”的嚴嵩……看著看著,老儒突然想起什么,便問判官,秦檜那廝何在?判官說:“他啊,天天跪在岳墳前,萬目昭彰,眾口唾罵,且每天要喝過客的小便上百次,嘔逆眩暈,奇苦萬狀,是奸臣所受懲罰中最惡心的一種。”
說到這里,突然想起,前些年頗有些嘩眾取寵之徒,以專門給卑污之徒翻案來博取大名,殊不知像秦檜之流,無論怎樣探究其“復雜的人性”,或者從政治生態(tài)上為他洗白開脫,他的賣國行徑在史書上證據如山,不但翻不了案,也“沉不進河”。《右臺仙館筆記》上寫一趣聞:“汴梁城南朱仙鎮(zhèn),有岳忠武廟。廟前有鐵鑄秦檜夫婦跪像,凡負販之人至其地者,必批秦檜之頰”,據說如果不抽秦檜幾個大嘴巴,當天的生意就沒法開張,年深日久,秦檜之頰光澤可鑒。旁邊有一戶姓秦的人家,覺得羞恥,一天夜里把兩座鐵像推進黃河,“至次日,而二像仍在水面,浮而不沉,眾人環(huán)觀,無不駭異,仍舁置廟前焉”。
二、變畜生:轉世為豬不得饒
對秦檜的第二種報應是轉世為豬。此類筆記極多,朱梅叔所撰《埋憂集》羅列了其他筆記的記載:萬歷丙子年間,京口一個名叫鄔汝璧的人在杭州旅游,“見屠豕者,去毛盡,腹上有五字云:‘秦檜十世身’”;康熙年間,有人在武陵,碰上一個屠戶宰豬,蹄上及肺管皆有“秦檜”字,人們都很厭惡,不愿意買,那個游客“毅然買之,攜歸付仆”,用水煮熟了,帶到岳王祠,先祭拜岳飛,然后分割食用;明孝宗年間曾任內閣首輔的徐溥家,“嘗宰一豬,燖去毛,肉內隱有字云:‘秦檜七世身。’烹而食之,臭惡異常”——這個故事在蒲松齡的《聊齋志異》中,變成了發(fā)生在“馮中堂”家的事,而且因為肉太臭了,只能拿去喂狗,“嗚呼,檜之肉,恐犬亦不當食之矣”——相傳徐溥的祖先,在宋朝為秦檜所害,所以徐溥生平最景仰岳飛,特地在青州城北建了一座岳王祠,鑄秦檜、萬俟卨等像跪于臺階之下,領受來往客人的唾罵。
其中記述最為詳細的,是順治初年一事。有一天中午,名臣湯斌來找刑部尚書魏象樞辦公,發(fā)現(xiàn)他午睡未醒,不便打擾,便在一旁等候,“待之良久,甫出”。后來湯斌以不該晝寢諫勸魏象樞。魏象樞笑著說:“剛才我是借做夢到冥司,去提問秦檜一案。”湯斌驚訝地問:“這件公案至今還沒有了結嗎?”魏象樞說:“說來話長,秦檜的前世本是涿州一個富戶家的看家狗,有一天夜里,有數(shù)個強盜持刀闖入,把主人捆綁起來。主人不敢出聲,任憑強盜搜刮,強盜懷疑他把一部分錢財藏了起來,便用刀逼迫他指出藏銀之地,但這富戶說自己并未藏銀,強盜一怒之下,舉刀便砍,那條狗從旁邊突然沖過來咬住他的腿,強盜一刀便砍下了它的腦袋,而主人則趁機逃了出去。冥王為了獎勵這條狗的忠義,便讓其托生到秦家為子。誰知他忘其本來,陷害忠良,賣國求榮,罪惡滔天,冥王怒極,罰他三十世為豬,‘以示殺害忠良之報’——而我提問的案子,是秦檜向冥司申請,祈求再次轉世不要再做豬,而是做狗。”湯斌聽得一頭霧水,說做狗好過做豬么?魏象樞笑道:“這就是他的奸詐狡猾之處,無非是因為做豬最后難免會挨上一刀,而做狗有時還能善終。冥司不允,他還是耍賴,于是抽了他三百鞭子,并施以炮烙之刑,他才算服氣,接著當豬去了。”湯斌感慨萬千:“宋朝自從與金人達成紹興和議,歲貢金幣,偷安半壁。君臣游燕荒嬉,再無恢復中原之志,直至滅亡,這一切都是秦檜的主謀,秦檜賣國之罪實在是太大了。”魏象樞說:“其實,紹興合議‘授自金人,主于高宗’,南渡享國不長,實屬咎由自取。秦檜最大的罪責乃是殺死岳飛,以及誅殺一切不贊同和議的大臣,只有罰他三十世為豬,才能平息忠烈之臣的憤怒啊!”
就因為被湯斌批評睡懶覺,魏象樞便編了這么一大通奇談怪論,實在是匪夷所思,而更加不可思議的是,湯斌一個飽讀詩書的大臣居然還相信了,只能說明當時的人們普遍認定了秦檜轉世必為畜生這一結論。其實不止豬狗,《堅瓠集》上還記載著:“萬歷戊戌,去鳳陽城三十里朱家村,雷震一白牛,燎毛盡,背有‘秦檜’二字。”已經轉世做畜生,還要被雷劈死,這解恨的方式,也真算得上是登峰造極了。
三、墓被盜:一朝被發(fā)無全軀
在古代筆記中,秦檜不僅自己在身后遭到各種報應,還牽累到他的子孫和同黨。《宋人軼事匯編》中寫嘉靖初年,秦檜裔孫在湯陰縣任縣令,政聲頗為不錯,每次想拜謁岳忠武祠,逡巡未果,直到任職期滿,他對同僚說:“我的先世雖然陷害過岳少保,但事情已經過了這么久,總不至于還要連累后嗣吧?我當官無愧神明,前去拜謁又會有什么妨礙呢?”于是到岳忠武祠為文祭之。誰知一拜之下,再不能起,“嘔血數(shù)斗,扶出廟門,遂死”。
《耳食錄》里寫一宋人姓董,年輕時進私塾跟著老師讀書,因為家貧,經常被同學欺負,“誚讓侮辱,靡所不至”。同學偷主人家里的蔬菜,被發(fā)覺后,都說是董某所為,董某心想既然已經背上鍋了,索性就背個真鍋,結果真的去偷菜,被抓了個正著。誰知主人不但不罰他,還把菜送給他,董某覺得他是在羞臊自己,辭謝不收,主人索性把珍饈美味直接送到他家里,“甚豐備,禮意有加焉”。不久之后,主人又提出把女兒嫁給他,搞得董某一頭霧水,有人問主人何以這樣做?主人說那天董某偷菜時,我發(fā)現(xiàn)“二紅燈籠照耀菜畦間”,走近一看乃是董某,“是必大貴,蓋鬼神為之役矣”。這之后,董某金榜題名,果居顯秩,有聞于時。可惜后來依附秦檜,壞了名聲。到了明朝,有一次,以正直倔強而名震朝野的鄒元標看見他的畫像,笑著說:“胡澹庵曾經上疏請斬秦檜,要是我當時也在,恐怕要連你一起處置的!”話音剛落,董某的畫像“劃然而裂,尤可異駭云”。
最好笑的是《小豆棚》中記載的一事:
“秦檜墓,在建康,歲久榛蕪”,有個“摸金校尉”給挖開了,一頓翻騰,搞得尸骨無存,慘不忍睹。后來“摸金校尉”被抓住,送到官府,官府“減其罪”,并聲明并非縱容盜墓行為,實在是因為秦檜太可惡了,活該挫骨揚灰。時人作詩一首曰:
權奸構陷孤忠殘,二帝中原不復還。恨無英主即顯戮,至今遺臭江皋間。
當時殉葬多奇寶,玉童金繩恣工巧。荒蕪無主野人耕,狐兔為群石羊倒。
一朝被發(fā)無全軀,若假盜手得天誅。于戲浙土鄂王墓,松柏森森天壤俱。
《小豆棚》的作者曾衍東不禁感嘆:“三字獄(指秦檜以‘莫須有’三字給岳飛定罪)不報于子孫,而乃假手于異代之盜賊,顯暴其身,報不爽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