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克雷叫他“圣查爾斯”
胡洪俠先生在微信公眾號“夜書房”里說,他在湖畔西文書店買到一批E.V.盧卡斯的簽名本。雖然沒有題贈,這批書卻是與盧卡斯交往多年的酒商朋友Charles Walter Berry的舊藏,有別致的藏書票為證。
盧卡斯是當年英國很有名氣的文人,長年為老牌出版社梅休恩(Methuen)審稿,后來還出任董事長;身份多樣,是隨筆家,是劇作家,是小說家,是出版家,作品數(shù)量驚人,據(jù)說有上百種。他又是個天生的編輯,精力充沛,交游廣泛,善于激發(fā)賞識的作者寫出連本人也感到驚喜的文章。1938年盧卡斯去世,《小熊維尼》的作者A.A.米爾恩在給《泰晤士報》寫的紀念文章里說,論文學成就,盧卡斯當然算不上“作家中的作家”(the writer’s writer),但論為人,他是作家們真心喜愛的一位同行,因為他從不虛榮,從不妒忌。從事寫作這門手藝的人難免陷入自我懷疑,有盧卡斯的鼓勵是作者的福氣:“當一位作家有了他這樣的朋友,就會感到,不管自己寫了什么,從某個特殊的意義上講,都是為盧卡斯而寫的;想到‘這篇東西E.V.準喜歡’能讓一個人對寫成的段落愈發(fā)得意,對未寫的段落重拾信心。”
不過,雖說盧卡斯勤于著述又人緣上佳,印象中卻并沒有很多簽名本在舊書市場上流通,題贈本更是甚少看到,或許他也抱持雷蒙德·錢德勒的看法,認為除非受贈者主動提出,否則不宜給人簽名?能遇到這樣一批盧卡斯簽名本,一舉納入收藏,著實是難得的書緣。
盧卡斯是資深蘭姆迷,編過一套經(jīng)典的七卷本《蘭姆姐弟作品集》,而花大力氣撰寫的《蘭姆傳》更是成為他的代表作,在其生前印行了多次,至今仍是喜愛蘭姆的讀者不可或缺的參考書。這些年,盧卡斯的書陸續(xù)買過一些,主要是關于蘭姆的幾種,其他的實在太多太雜,沒有刻意關注。胡洪俠先生買下的盧卡斯簽名本里雖說沒有《蘭姆傳》,倒也不缺老伊利亞的身影。是一冊帶素雅護封的小書,封面正中,蘭姆坐在書桌前,身體前傾,凝神細閱幾卷舊書——可能是《甕葬》,可能是《憂郁的解剖》,反正不會是《羅馬帝國衰亡史》。這本《在圣查爾斯的神龕前》(At the Shrine of St.Charles)我也有,是1934年蘭姆去世一百周年之際出版的隨筆集,收錄盧卡斯歷年所寫關于蘭姆的零散文章(stray papers)。嫌《蘭姆傳》篇幅較長一時難以消化的讀者不妨翻翻此書作為開胃菜,讀過《蘭姆傳》的人也可以借它重溫一些細節(jié)。
《在圣查爾斯的神龕前》里的十六篇長短文章以考證為主,盧卡斯文筆輕盈,富有生氣,加之本書版式疏朗,讀來十分暢快。集中篇什并未按照寫作年份編排,而是大致遵從蘭姆生平布局,簡直構成了一部精簡版的傳記。最好玩的當屬首尾兩篇,皆是帶有虛構筆法的對話體,前者假借蘭姆只在書信中提到過一次的書籍裝訂師表兄弟之口細數(shù)蘭姆生平趣事,后者想象一桌蘭姆迷聚會閑聊,爭得面紅耳赤,說如果只能從蘭姆隨筆中留下一篇,其他一概毀滅,該如何取舍?蘭姆的人生有波瀾,卻并不復雜,行止也局限,但經(jīng)過盧卡斯的巧妙剪裁,那些我們或許本已略知一二的逸聞又煥發(fā)出了新意。呵,原來期期艾艾的伊利亞也不乏急智(ready wit)的鋒芒。一天,他上午十點半才到東印度公司,一位上司看到后,說:“蘭姆先生,你來得夠晚的啊。”蘭姆冷淡地回答:“是啊,但你沒看到我走得有多早。”
書里援引了不少蘭姆書信片段,讀來也是一大享受。盧卡斯一邊津津樂道于蘭姆的體重蘭姆的風疹,一邊告訴我們,《伊利亞隨筆》自是英國文學的奇珍,蘭姆的書信同樣落英繽紛。蘭姆雖然沉迷古舊事物,連文筆都學十七世紀,卻又是盧卡斯眼中的先行者:“蘭姆了不起的地方在于,他發(fā)現(xiàn)毫無保留地展露自我好過遮遮掩掩:他的記憶,他的印象,他的忠心,他的嫌惡,他的猶疑,他的信念,他的偏見,他的熱情,總之,他的一切,都適合用作文學素材。”換言之,蘭姆的偉大就在一個“我”字。菲利普·羅帕特(Phillip Lopate)說過,兩輯《伊利亞隨筆》不僅僅是文集(collections),更是自成一體的完整作品(books),甚至可以被當作長篇小說來讀。照這個說法,蘭姆的書信倒更接近隨筆了,是真正的personal essay。
最后說一說本書的書名來由。盧卡斯在正文前引用了自己編輯的《蘭姆姐弟作品集》中的一段按語,說薩克雷讀罷1824年12月1日蘭姆寫給好友貴格派詩人伯納德·巴頓(Bernard Barton)的信,不禁把信件緊緊抵住額頭,大呼:“圣查爾斯!”但讓薩翁大為震動的并非那封信本身,而是被許多蘭姆書信集的編者刪去的一段不起眼的附筆。至于那段附筆是什么內(nèi)容,盧卡斯沒有展開,但我們卻可以在《蘭姆傳》里找到全文。原來那是他專門寫給巴頓的女兒露西的幾行字:
下面的附筆供令嬡青覽。
親愛的小姐——看了你娟秀的小字,我對自己歪七扭八的粗鄙大字實感汗顏。不知你的筆是哪里來的,竟能寫出這么小的字。想必是一只小鷦鷯或旅鶇的羽翮吧。如果你在紀念簿上這樣寫字,那你得同時附贈眼鏡,我們才看得清。我見過一位女士有本類似的書,全文都是用以下的方式寫就的。我覺得很漂亮,也很奇特。
噢,我多么喜歡在晨光里
移步走上開滿鮮花的草地。
字跡豐富多彩,頗能悅人眼目。特此推薦給你看看,并送上朋友伊利亞最美好的祝愿。
這段附言寫在信件正文的背面,字很小,那兩句詩更是特意用紅黑兩種墨水交替抄錄,足見蘭姆的用心。露西·巴頓當時才十五六歲,前一年跟隨父親拜訪過他的這位名作家老友。盧卡斯說,這短短幾行文字對露西意義不凡,背后是蘭姆真誠待人的高貴品性,這品性非同尋常,只存在于心地純良之人身上。這美妙的一小杯佳釀讓薩克雷沉醉,“蘭姆的一生在他眼前一閃而過——那些美好與善意,那些失望與悲傷;而最讓他動容的,或許是他隨時愿為他人盡一份力的胸懷”,所以他有充分的理由發(fā)出那樣的感嘆。
對了,露西·巴頓后來嫁給了《柔巴依集》(Rubáiyát)的英譯者愛德華·菲茨杰拉德(Edward FitzGerald),盧卡斯為研究蘭姆,拜望過晚年的她。另外,菲茨杰拉德是薩克雷的朋友,薩克雷叫蘭姆“圣查爾斯”的時候他就在旁邊——這么精彩的一幕,他當然要寫進信里透露給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