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友權:網絡文學評價體系的“樹狀”結構
摘 要
網絡文學評價體系的基本指標可基于網絡語境的思想性、不脫離爽感的藝術性、源于技術傳媒的網生性、依托市場績效的產業(yè)性和聚焦傳播效果的影響力等五個持論維度。它們以核心層、中間層和外圍層的“樹狀”結構彰顯網絡文學評價體系的功能形態(tài)。適應對象的有限性、要素倚重的選擇性和系數賦權的針對性,規(guī)制了這一評價體系在實際應用上的適恰性本色。
關鍵詞
網絡文學;評價體系;適恰性
如果試圖構建一種文學的評價體系,思維的觸須必然要延伸至這樣的理論視域:這個評價體系包涵哪些指標要素?這些要素具有怎樣的結構形態(tài)和功能模式?它們對文學評價構成怎樣的觀念有效性和目標針對性?……等等。這些對于誕生時間不長、理論積淀不多、批評實踐較為薄弱的網絡文學評價來說,是十分重要且極富挑戰(zhàn)性的話題。
一 網絡文學評價體系的維度選擇
文學評價是基于主觀認知的理性行為,又是一種需要貼近評價對象、切中客觀實際的價值評判活動。不同的評價者,或面對不同的評價對象,其所持論的價值立場及其評價標準是有所不同的,既沒有一成不變的評價體系,評價一個對象時也無需持用所有的評價維度及其標準,而可能是有所側重或著意選擇的。魯迅先生說,任何文藝批評都“需有一定的圈子”,稱沒有“圈子”的批評家“那才是怪漢子呢”“我們不能責備他有圈子,我們只能批評他這圈子的對不對”。這里的“圈子”即文學評價的標準或主體選擇的評價維度。維度不同,標準各異,評價的側重點就不同,評價的結果勢必各各有別,足見在文學評價領域,主體有立場,維度有選擇。
那么網絡文學評價可以選擇哪些評價維度呢?從“文學”與“網絡”的雙重屬性看,對網絡文學的評價既要有“文學”的維度,如思想性維度、藝術性維度,也不可脫離“網絡”的評價維度,如媒介維度、產業(yè)維度,還需要有二者融合而成即“網絡文學”的整體評價維度——影響力評價。也就是說,思想性維度、藝術性維度、媒介性維度、產業(yè)性維度和影響力維度,便是網絡文學評價體系構建時需要持論的基本維度。
(一)基于網絡語境的思想性維度
思想性是文學作品蘊含的人文審美的正面價值和意義,網絡文學也不例外,同樣具有自己的思想性。評價網絡文學作品首先需考察其是否蘊含正確的思想性,以評辨作品的內容、傾向和創(chuàng)作者的價值立場是否對歷史、對社會、對人生、對人們的精神世界產生正面的積極影響,這是沒有疑義的。問題在于,為什么要在思想性評價維度前加上“網絡語境”的限定呢?其原因在于,網絡文學的思想性評價有其特殊的生成背景。譬如,在一般讀者的心目中,網絡文學并非以傳統的“文學”二字即可論之,亦即說,如果它有思想性也只是或然的而非必然的,因為與印刷文化時代的純文學(或精英文學)相比,網絡文學主要是滿足娛樂市場的“爽感”(或稱“代入感”)之需,而不是要表達某種思想。對于類型小說,創(chuàng)作就是講故事,如唐家三少講的是主角“打怪成神”的故事,天蠶土豆講的是男主“廢柴逆天”的故事,我吃西紅柿所講的則是人物“極限修煉”終于成功的故事,至于這些故事中有沒有思想、有什么樣的思想,一般讀者大都不以為意,作者也未必有這種自覺意識,此其一。其二,網文作品寫什么、怎么寫,往往取決于消費端而非創(chuàng)作端,消費者對網文的心理期待主要是快樂消遣,需要以“爽”為賣點的“金手指”“瑪麗蘇”或“打怪升級換地圖”,而不是思想的深刻或意義的重大,思想和意義不過是爽感以后的“觀念附加值”。臣服于文化資本和市場選擇的網文創(chuàng)作,把傳統文學“以作家為中心”的前端倚重,“下移”至“以讀者為中心”的后端規(guī)制。此時,消費者就是作者的“衣食父母”,網文作者只能適應和滿足閱讀市場的需求,不可一廂情愿地“投喂”某種宏大敘事的思想或觀念。這就是網絡文學思想性評價必須面對的現實語境。
當然,網絡語境并非是要消解網文作品的思想性評價或者回避對它的價值判斷。許多網絡作品,特別是那些優(yōu)秀的網絡小說,并不缺少思想性,它們常常蘊含正確的社會歷史觀,有對真假、善惡、美丑的正確分野,有對人生、人性、人心、人倫的深刻揭示和獨到表達。且不說如《浩蕩》《網絡英雄傳》《大國重工》《最強特種兵》《朝陽警事》這類現實題材作品不乏觀照世道人心的價值判斷,那些描寫玄幻、武俠、修真、穿越等幻想類題材的小說,對其思想性的發(fā)掘和把握,同樣是評價這些作品不可忽視的重要維度。蕭鼎的《誅仙》用“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的文化觀念,寫凡人成長中的正邪之爭,反叛暴力道德化,描寫個人欲求與道德準則之間的艱難選擇,滲透其中的東方文化、傳統宗教、世俗情愛和人性倫理,難道不是它的“思想性”么?憤怒的香蕉的《贅婿》設定一位現代金融大亨穿越到武朝(宋代)的架空世界,成為江陵布商之家優(yōu)游度日的贅婿,然后由商賈家園到朝廷廟堂再到治國平天下成為一代梟雄,將中國的歷史之輪從宋代推衍到近代,把“天下興亡”落實到“匹夫之責”。如果評論家評價《贅婿》而不關注其蘊含的思想性,是很難探得其精髓的。被贊為“四大文青”之一的貓膩,其小說以有立場、有哲理、有文采而聲名遠播,有評論者曾這樣解讀他的作品:“從《映秀十年事》自我意識的覺醒和直面世界規(guī)則的‘起點之問’,到《朱雀記》建構起自我在這個世界的行事哲學,再到《慶余年》堅持自我的哲學,對規(guī)則利用、對抗甚至顛覆,直到《間客》《將夜》《擇天記》一直在東方西方、國家和個人、浩瀚星球和渺小如蟻之間尋找個人的生存和生活哲學……貓膩的作品,都是在尋找自我在這個世界中的意識、身份和位置:我是誰?我應該如何活著?我怎樣活著,才能活得美好?”類似這樣寓人生哲學思考于玄幻故事的作品向我們表明,網絡文學并不排斥思想,“網絡語境”給創(chuàng)作披上了“爽文”的外衣,但其包裹的仍然可以是有思想深度的“走心”之作,思想性評價應該是評價網文不可或缺的有效“抓手”。
(二)不脫離爽感的藝術性維度
藝術性是文藝作品的魅力所在。在文學評價中,考察一個作品的“藝術性”就是看它的文學性,即閱讀一個文學作品時所得到的從情緒激動到心靈共鳴的心理感受。網絡文學作品的藝術性通常要通過閱讀“爽感”來實現,需經歷“可讀→悅讀→愛讀”或“爽感→喜感→美感”的接受過程,最終形成從情緒情感到志趣情懷的深刻代入。網絡文學屬于數字傳媒時代的大眾文學、通俗文學或“新民間文學”,它有別于書寫印刷文化塑造的“深文隱蔚”“曲徑通幽”“言有盡而意無窮”的佳構曲筆范式,常以“爽感”為第一美學,以“好看”為作品藝術性的“準入證”。如果作品不好看、不能吸引讀者而無人問津,傳統文學還可以物質形態(tài)將其“束之高閣”,網絡文本則難以生存而只會淪為“網海僵尸”。事實上,“爽感”不是文學原罪,擁有閱讀爽感也不是對網絡文學的“矮化”。相反,它可能是對一種藝術本色的認知。因為爽感本身并不是外在于藝術性的,而是藝術性的一種功能形態(tài),任何藝術性的實現都需要經由爽感才能將觀念上的藝術性變成體驗中的藝術美感,無論是閱讀文學經典還是“掃讀”網絡小說,概莫能外。傳統文論“寓教于樂”的“樂”其實也就是“爽”的另一種稱謂,閱讀的快樂或快樂地閱讀難道不就是“爽”么?只不過在傳統文學看來,在“寓教于樂”的功能模式中,“教”比“樂”(爽)更重要,“樂”是為“教”服務的,“樂”的目的是為了“教”;而在網絡文學看來,“爽”(樂)居首位,它不再是手段而是目的。因為“爽”(樂)本身就成了目的之一,評價網絡文學的藝術性,首先就得通過“樂”即“爽感”,才能把閱讀欣賞引渡到藝術審美的殿堂。
當然,我們評價網絡文學的藝術性時,并不是有了爽感就有了一切,讓藝術評價止步于爽感評價。對于那些優(yōu)秀網文作品而言,賦能爽感只是入門之功,藝術性的所有元素,如精彩的故事創(chuàng)意、個性鮮明的人物塑造、新奇別致的矛盾設置、不落窠臼的情節(jié)、細膩逼真的細節(jié)、生動傳神的語言,乃至整體呈現的敘事節(jié)奏、藝術風格和文學情懷等等,均是網絡文學藝術性評價繞不過去的持論依據。文學評論家雷達在評價網絡小說《網絡英雄傳Ⅰ:艾爾斯巨巖之約》時說,這部小說“技巧的運用,語言的生動性,細節(jié)的飽滿性,故事的戲劇性,詞語的熟練準確,都達到了相當成熟的程度。這是一部有生命和溫度的作品。”白燁在評價該小說時也說:“這部作品還有一個特點是文學性特別好,故事編排特別精彩。小說講的是創(chuàng)業(yè)故事,但也有懸疑故事,整個故事跌宕起伏,懸念叢生。創(chuàng)業(yè)故事里頭又加了四角戀情,所有故事交織在一起,很吸引人。從作者敘事來看,環(huán)環(huán)相扣,構思跟敘事都非常棒,文學性非常強。”雷達和白燁都是當代著名文學評論家,他們對這部網絡小說藝術性的評價使用的是傳統文學的評價尺度,可謂切中肯綮,說明網絡文學的藝術性并不是外在于傳統文學藝術性的另起爐灶,而是傳統藝術性在網絡時代的延伸。
(三)源于技術傳媒的網生性維度
網生性也稱“網絡性”,是網絡傳媒深度介入文學生產的特性。與傳統文學由創(chuàng)作者個人獨立書寫不同,網絡文學創(chuàng)作是在適應市場、調劑需求、粉絲不斷干預的境況中完成的,網絡不僅是文學的媒介和載體,也是文學作品的“生產車間”。網文作品脫胎于網絡又受制于網絡,從而被深深打上了“網絡生產”的印記。網絡規(guī)制了文學的生成,也制衡著網文作品的價值律成,因而評價網絡文學不能沒有網生性維度,它是網絡文學評價有別于傳統文學的一個特殊維度。
首先,網生方式限定了作品的結構形態(tài)。網絡文學作品尤其是網絡長篇小說,一般都是“續(xù)更”連載而成,作者每天更新數千上萬字不等,在萬千讀者的期待中,形成“續(xù)更—追更”“需求—供給”的生產模式。這種生產模式帶來兩個結果:一是“壓強效應”對創(chuàng)作者構成日日續(xù)更、不可懈怠的心理壓力,由此形成創(chuàng)作驅動,激發(fā)主體潛力,或因“壓力山大”難以收場造成斷更而“爛尾”,所謂“太監(jiān)文”就是這么產生的;二是“速度寫作”直接影響作品質量,常常因為“粗放式”式碼字致使作品粗糙而不堪卒讀,甚至出現前后矛盾、有“坑”未填、表述不當、錯別字常有等“文學幼稚病”。
另外,文學“網生”會因粉絲“吐槽”干預創(chuàng)作過程。網文作品以“過程生產”代替作品的“一次性”呈現,這讓昔日“當局者迷”有了“旁觀者清”的矯正契機。追更的粉絲,特別是那些“忠粉”“鐵粉”,出于對作品的喜愛而吐槽指摘,或為了更高的期待而“好為人師”,對作品的人設、故事走向甚至知識性錯誤提出自己的看法,往往直言不諱,如魯迅所說的“好處說好,壞處說壞”。有的還會因對作品的喜愛(或不滿)而寫出“同人文”。特別是“本章說”App上線后,從技術層面拉近了讀寫互動的距離,讓粉絲的干預變得更加便捷和直觀,讀者在創(chuàng)作中的作用越來越明顯。如賣報小郎君在續(xù)更《大奉打更人》時,不斷與粉絲交流,常常在一章續(xù)完后提出:“為***盟主加更一章以示答謝”,或“今日三更,月票在哪”“錯別字就靠眾親幫我挑了”“你們提出的**問題我會在后面交待的”等等,足見作家心目中一直裝著讀者,粉絲對作品生成有著不可小覷的干預力量。
此外,網民的互動影響作品的價值判斷。對一部網絡作品的評價不能不關注線上的網民評價,中國作協網絡小說排行榜和國家廣電總局的網絡文學優(yōu)秀原創(chuàng)作品推介,也把“網民的在線評價”作為衡量作品的條件之一。眾多網民粉絲在互動中形成的“輿情判斷”會形成引導性力量,產生“馬太效應”,對他人、對線下、對傳統學人的評價都將產生“同好”之感。會說話的肘子的新作《夜的命名術》2021年春季上線后,有網友在“知乎”上發(fā)起了《如何評價會說話的肘子的新書〈夜的命名術〉?》的討論,一個叫“跳舞”的網友說:“開之前看過肘子的稿子,聊過幾次,相對外界,我對于他的創(chuàng)作思路算是知道的比較多一些。這個創(chuàng)意和寫法我覺得很贊的,如果不出意外,按照肘子的水準好好寫下去,就又是一本大熱之作。”網友“今夕何夕”跟帖道:“個人覺得非常的棒,這倒不是在無腦吹。只是在看完幾章過后,就能很明顯地感受到,肘子大佬這次想要出來的世界,不是潦草的概述,而是細致的描寫。一個賽博朋克式的未來世界,就像是作品的簡介一樣。”緊接著就有“黑山門”“烽火戲烏賊”“白非非白”等一眾網友呼應贊同,雖然也有“五角子”“郝多錢”等網友略有微詞,但對作品的肯定性評價幾乎是壓倒性的。特別是網友“有顏有甜”貼出了《夜的命名術》的市場數據,并將其與同期發(fā)布的烏賊《長夜余火》、跳舞的《穩(wěn)住別浪》、番茄的《滄元圖》等作品反響做了比較,知乎網友的肯定性評價幾乎是眾口一詞。可見網民對作品的互動性評價不僅是有效的、及時的、靠譜的,也會以“影響”評價形成“影響力”評價。
(四)依托市場績效的產業(yè)維度
網絡文學源于技術傳媒,而成于市場機制。自2003年起點中文網創(chuàng)立“VIP付費閱讀”商業(yè)模式后,中國的網絡文學便迅速走出低谷,以“馬鞍形”上揚態(tài)勢持續(xù)高走,并催生出類型化超長小說的爆發(fā)式增長,打造了世界上獨一無二的網絡文創(chuàng)產業(yè)。這一產業(yè)由文學網站平臺負責經營和打理,其業(yè)態(tài)由三個板塊組成:一是由付費訂閱、打賞、月票、盟主模式和廣告組成的線上經營;二是由網文IP版權分發(fā)、孵化、改編影視、游戲、動漫、圖書、聽書、演藝、周邊而形成的網文產業(yè)鏈和產業(yè)集群,它們是源于網文知識產權的全媒體、多版權線下產業(yè);三是從作品傳播到模式輸出構成的網文出海產業(yè),它們成為中國文化“走出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中國文化外貿從逆差走向順差貢獻市場份額。于是,以市場績效評價網絡文學逐漸成為網文行業(yè)評價網絡作家作品的經濟尺度和效益指標。閱文集團的網絡文學原創(chuàng)IP風云榜、橙瓜網的網絡文學“網文之王”“百強大神”榜單、速途研究院的“網絡作家影響力年度TOP50榜單”等許多網絡文學排行榜單,即是以此為評價標準的。
我們把產業(yè)績效作為網絡文學評價體系構建的一個重要維度,在于它無論對網絡文學本身還是對網絡文學評價,都有著不容忽視的影響力。首先,市場績效形成的經濟驅動,成就了網絡作家、網站平臺、讀者粉絲的“利益共同體”,讓整個行業(yè)有了生產與擴大再生產的經濟基礎。1997年“榕樹下”網站上線運營時,日收攬原創(chuàng)稿件5000篇左右,每天可擇優(yōu)刊發(fā)500余篇,一時風頭無兩。但“燒錢”三年后便入不敷出,網站難以為繼,不得不出讓給貝塔斯曼公司,隨后又被轉手歡樂傳媒,其沒落的最大原因就是因為沒有找到自己的商業(yè)模式,無從盈利便難以生存。而起點中文網從一個小網站成長為男頻網站的領頭雁,其根本原因恰恰在于其商業(yè)經營的成功為作家也為自己贏得了市場競爭的優(yōu)勢地位。其二,市場經營的績效評價讓網絡文學以“經濟的觸須”與社會建立起密切關聯,不僅以新型的文創(chuàng)產業(yè)為社會貢獻了GDP,還能傳承文化、書寫時代、以豐富的想象力展示人與現實之間的審美關系,以文化建設的前沿姿態(tài)創(chuàng)造時代的網絡文化、青春文化和二次元文化,而這些文化均可在網絡文學中承載和傳播,并可以市場化績效的量化指標去檢驗與評價。此外,市場績效評價開啟的產業(yè)與藝術的博弈,在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之間形成一定的文學張力。網絡文學二重性應該在“精神與經濟”之間形成一種正相關的平衡關系,但資本的逐利性與文學的人文性、審美性之間不時會出現不兼容乃至相沖突的情形,此時,應該以社會效益優(yōu)先原則追求“雙效合一”而不是相反,網絡文學的發(fā)展和進步就是在這個博弈過程中不斷開辟前進道路的。
(五)聚焦傳播效果的影響力維度
無論是評價網絡作家、網文作品還是評價文學網站平臺,其實都是一種影響力評價。如果說“注意力”是網絡文學行業(yè)的起點,那么“影響力”則是行業(yè)成效的落腳點。影響力評價的實質是一種價值評判,網絡作家作品和網站平臺在行業(yè)內外、社會大眾中的影響力大小,通常即可看出其價值的大小或品質的高低,而對象的價值和品質通常都是通過傳播效果來體現的。因而,聚焦傳播效果的影響力評價便成為網絡文學評價體系繞不過去的一個有效維度。
影響力評價是一種后置評價,也是不斷累積、持續(xù)漸變的終極評價。影響力有正面的也有負面的,有現實的影響力也有歷史的影響力,進行影響力評價需要對其做出區(qū)分。只有那些正面、積極、持久的影響力,才是值得肯定的、具有較高價值的影響力。有的作品在其誕生時紅極一時、影響廣泛,但隨著時間的流逝,其光芒便日漸暗淡,不久即銷聲匿跡,這樣的影響力可能是廉價的、有限的,價值不高,意義也不大。我們所需要的是那種“立得住、傳得開、留得下”的持續(xù)影響力,歷史上的文學經典就是這樣形成的。
影響力是一種口碑評價、直觀印象,又是一種目擊道存的綜合判斷。這種判斷來自判斷者的日常閱讀和閱讀感受,是在真切感受中積淀起來的心理印象。例如,血紅創(chuàng)作了《光明紀元》《升龍道》《邪風曲》《神魔》《巫神紀》等眾多有影響的小說,不僅高產,且品質上乘,網友Wewewezard評價說:“血紅的書,我從《光明紀元》開始看。血紅的書既有網文的爽快,又不像其他的一些網文那樣幼稚單純。他的書情節(jié)不落俗套,引人入勝,既心思細膩,又振奮激昂。血紅的文筆最值得稱道,不見華麗辭藻的堆砌,卻油然而生一種文字的魅力。就如那百川到海,奔騰浩蕩;又如春雨入夜,潤物無聲。著實有一種大巧不工的感覺。”這樣的印象經口碑相傳,就會形成影響力,成為影響力的綜合判斷。
影響力是客觀化的主觀評價,它基于作品閱讀,源于主體判斷,但需要避免“信息繭房”的誤導和誤判。決定影響力大小的根本是文學品質,通過閱讀精準把握作品品質,做出符合客觀實際的主觀評判,是影響力評價的常規(guī)模式。但在實際評價中,由于主客觀限制,如作品閱讀不精細、理解不深或把握不準,都可能做出淺判、誤判甚至錯判。有時,由于信息渠道單一,很容易被他人(特別是名人或眾人)所左右,或者被某種輿情所裹挾,讓自己做出不切對象實際的評價。比如“網絡文學都是垃圾”“好作品還會發(fā)布在網上么”“類型小說都是套路,沒什么創(chuàng)新價值”等等諸如此類的評價,不僅以偏概全,還會對網絡文學的影響力評價產生誤導。要矯治這類片面評價,一是堅持“從上網開始,從閱讀出發(fā)”,從大量的閱讀、比較和思考中得出自己客觀化的主觀判斷;二是廣泛接觸線上和網下的不同評價,兼聽不同觀點再做比較分析,避免單一信息的“繭房”模式對判斷的干擾,讓符合客觀實際的判斷成為影響力評價的基礎。
二 網絡文學“評價樹”構想
網絡文學評價不是某個單一評價維度的功能行為,也不是各評價維度的簡單相加,而是由各主要維度構建的一個立體的、豐富的、可辨識、可更新與成長的完整系統。這個系統的五個維度即五個評價指標的重要性和邏輯持位并不對等,它們不僅有輕重主次之分,而且倚重的對象也有所區(qū)別。大體來看,依據它們在評價體系的地位,五個評價指標可劃分為三個層次,以此構成網絡文學評價體系的“樹狀結構”。
第一個層次是核心層,由思想性、藝術性構成,它們處于“評價樹”的根基部。將這兩個指標置于評價體系的核心層,是因為任何文學作品都具有思想性和藝術性(至少在理論上是如此),因而任何文學評價都離不開思想性和藝術性評價。這兩個評價指標的每一個要素對于網絡文學的價值判斷都有著舉足輕重的支撐作用和核心影響力,構成了對文學作品最基礎也是最基本的價值評判。
第二個層次是中間層,由網生性、產業(yè)性構成,它們處于評價樹中段,是評價體系主干的一部分。網生性和產業(yè)性制約著網絡文學的生產過程和網文行業(yè)的經濟基礎,對于網絡文學人文審美判斷的作用可能是間接的,但卻能影響作品創(chuàng)作,制衡行業(yè)發(fā)展,為網絡文學輸出動力、引導走向;并且這兩個要素也是網絡文學評價有別于傳統文學的特殊衡量指標。
第三個層次是外圍層,即網絡文學影響力評價,它處于“評價樹”的末端。將影響力置于外圍和末端位置,并不意味著它不重要,而是以空間結構換取意義蘊含——影響力大小總是在一個事物完整出現后才能顯現出來,因而是一種置于時光之境的“后置延伸”效應,離開時間的后置將無從真正評價其影響力的大小,因為一時之“熱”并不能準確評判一個作品的價值,只有代代相傳的口碑,甚至隨著歷史發(fā)展而不斷增值的傳承,才顯示作品“永恒的魅力”亦即作品的影響力。另外,影響力評價是一種綜合評價,它不取決于某一個或某部分要素的“做功”情況,常常需要把當下的大數據指標評價與模糊綜合評價、數字人文集值統計評價、邏輯與歷史相統一評價等結合起來,才可能得出影響力的有效結論。故而,影響力評價就如同一棵樹開出的花朵或結出的果實,為網絡文學評價呈現出多彩的效果景觀。于是,我們便有了網絡文學評價體系的“樹狀”結構圖:
這個網絡文學“評價樹”所構成的評價體系由5個一級指標、18個二級指標和相應更為細化的三級指標組成。
思想性評價含三個二級指標,它們是:一、主體傾向的立場站位(三級指標含:1.對真善美與假惡丑的分野;2.悲憫蒼生,敬畏自然;3.三觀正確,思想格調健康;4.對終極意義的信仰與虔敬);二、社會歷史判斷的價值觀(三級指標含:1.作品反映生活的深度、廣度和真實度;2.思想境界上對國家民族的擔當、捫心行文的歷史責任;3.價值引導和文化傳承);三、倫理敘事的人性化表達(三級指標含:1.作品對人生苦痛的敏銳感知;2.對人性豐富性的發(fā)掘與批判;3.對弱者的同情與關愛;4.對人的精神世界的永恒探尋)。
藝術性評價的二級指標是:一、閱讀爽感的代入性(三級指標含:1.故事抓人,形象生動;2.情感的共鳴性;3.人物、情節(jié)、細節(jié)生動傳神;4.語言、結構、表現手法等文學形式的獨創(chuàng)與完美度);二、藝術創(chuàng)新力(三級指標含:1.故事架構的創(chuàng)意力;2.題材類型出圈的拓新力;3.多媒體、超文本或AI創(chuàng)作的藝術表現力;4.鮮明的個性化風格);三、作品的生命力(三級指標含:1.作品價值與審美意蘊;2.作品立得住、傳得開、留得下)。
網生性評價的二級指標是:一、作品互動的生成性(三級指標含:1.讀者與作者交流頻度;2.讀者與讀者互動密度;3.作者與網站編輯交流深入度);二、粉絲干預效應(三級指標含:1.粉絲數量;2.新媒體指數;3.貼吧話題量、超話數等全網熱度;4.粉絲對創(chuàng)作過程的影響度;5.作者對粉絲干預的態(tài)度);三、文本的特異性(三級指標含:1.續(xù)更延異的長度與時間密度;2.網絡文本的容錯率;3.作品的線上反響)。
產業(yè)性評價的二級指標是:一、網站商業(yè)模式(三級指標含:1.付費閱讀模式;2.免費閱讀模式;3.內容、制作、渠道綜合模式);二、平臺經營舉措(三級指標含:1.經營流量與投送效能;2.做客戶端,開拓變現渠道;3.推出白金、大神及青年作家培養(yǎng);4.榜單發(fā)布、活動經營;5.線上廣告經營業(yè)績);三、IP版權盈利(三級指標含:1.版權管理與版權轉讓;2.IP轉讓作品數及頻次;3.“文→藝→娛→產”的長尾效應);四、粉絲經濟指標(三級指標含:1.壯大“書粉”,提升粘性;2.粉絲社群文化經營;3.粉絲共創(chuàng),開發(fā)消費新品;4.本章說、角色應援、衍生創(chuàng)作、社交安利、AI智能伴讀等App吸粉力);五、自媒體及作家自主經營(三級指標含:1.微博、微信、手機等自媒體文學經營;2.作家公司,自主內容開發(fā);3.定制化創(chuàng)作的一條龍經營);六、社會效益優(yōu)先,平衡功利與審美(三級指標含:1.社會效益優(yōu)先的具體舉措;2.履行社會責任與公益服務;3. “雙效合一”的市場體量與績效;4. 無違規(guī)違紀事件,違規(guī)一票否決)。
影響力評價的二級指標是:一、文學影響力(三級指標含:1.人文價值方面的影響力;2.藝術審美的影響力);二、文化影響力(三級指標含:1.線上作品的文化認同;2.線下“泛娛樂”文化市場影響);三、讀者影響力(三級指標含:1.線上傳播時效的應然熱度;2.線下的讀者評價);四、社會影響力(三級指標含:1.社會評價和榮譽獎項;2.社會主流意識形態(tài)的建設性;3.社會文化建設的有效性;4.青少年成長的引導性;5.網文出海的國際影響力);五、產業(yè)影響力(三級指標含:1.在線訂閱量和粉絲打賞數;2.線下產業(yè)鏈“長度”與“寬度”);六、傳媒影響力(三級指標含:1.新媒體影響力:作家作品全網熱度:如百度指數、微博指數、微信指數、微博粉絲量、貼吧熱度;以及作家作品平臺熱度:如訂閱、打賞、月票數,點擊量、推薦量、評論量、收藏量、粉絲量等;2.線下媒體影響力,如報刊評論、發(fā)布的榜單、研討活動、獲得的榮譽等)。
對于這個評價體系的指標設計需做幾點說明:
首先,指標體系的5個一級指標是基于前述的核心層、中間層和外圍層“邏輯層級”提出的,其21個二級指標(內含69個三級指標)則是根據我國網絡文學現有的發(fā)展狀況和水平,以及筆者數十年跟蹤研究網絡文學的經驗而設計的。新媒體技術的矢量性和國家干預力度的趨強性,使這些指標僅適用于當下(或一段時期內)的網絡文學評價現場,卻無以囊括未來變化了的網絡文學現實。在文體上,更適合可以實施商業(yè)性評估和產業(yè)性經營的敘事性作品,特別是網絡長篇類型小說,對于詩歌、散文、紀實文體和那些篇幅相對短小的中短篇小說來說,需對其做選擇性應用處理,這一點下文還會提及。
其次,在評價實踐中,各指標體系均需設計權重系數,而權重系數的大小是根據該項評價內容在網絡文學評價系統中的重要程度來賦值的,并不意味著單獨評估時可以低估或高估哪一評價要素。指標設計的賦值應使用階梯值而非精確值,一方面在于文學本身就具有模糊性和不確定性,對側重情感、價值、信仰、理性邏各斯領域的評判難以精確量化;另一方面,評價體系設計的分級和分類也不是截然區(qū)隔、不可僭越的,相反,許多評價指標都是相互影響、彼此關聯的。比如思想性指標中的個人價值立場,就包涵對社會歷史和人文倫理的表達與判斷,而創(chuàng)作者的人文倫理也一定會體現他的社會價值立場和歷史站位,它們之間常常相互印證、互為因果,這在任何一個網絡文學作品里都能找到實證,因而需以相對分殊為要,同時避免彼此割裂。
再次,在產業(yè)性評價中,設計了社會效益優(yōu)先、平衡功利與審美的二級指標,以及履行社會責任與公益服務、實現“雙效合一”、無違規(guī)違紀事件的三級指標,在權重系數里有“違規(guī)一票否決”的標注,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對網站平臺和網文創(chuàng)作者的基本要求。2015年9月15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的《關于推動國有文化企業(yè)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指導意見》提出“正確處理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社會價值和市場價值的關系,當兩個效益、兩種價值發(fā)生矛盾時,經濟效益服從社會效益、市場價值服從社會價值。”2017年6月14日,國家廣電總局出臺的《網絡文學出版服務單位社會效益評估試行辦法》第十三條明確規(guī)定:“網絡文學出版服務單位出版作品出現嚴重政治差錯、社會影響惡劣,在平臺首頁或重點欄目推介導向有嚴重問題的作品,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等,社會效益評估實行‘一票否決’,評估結果為不合格。”同時出臺的《網絡文學出版服務單位社會效益試行評估指標和計分標準》,規(guī)定了社會效益不達標的扣分項,表明了這一問題的特殊重要性,這也是筆者設置該項指標的初衷。
三 評價指標的適恰性倚重
任何一種評價體系都有其針對性和局限性,網絡文學評價體系也不例外。短短30年間,網絡文學爆發(fā)式增長的身姿迅速占據了時代的文學場和大眾娛樂場,卻忽然發(fā)現這一文學的評價體系、批評標準與它的增速和體量之間存在巨大的豁口,這種不協調與不平衡構成了一段時間內“評價的焦慮”,于是呼喚建立網絡文學的評價體系和批評標準庶幾成了學界和業(yè)界的共識。
不過我依然要對此澆一點涼水——對構建網絡文學的評價體系和批評標準不可期望值太高,這倒不是為自己的探索尋找退路,其真正原因在于,不僅這個建構過程將會漫長而艱難,即使構建起了某種評價體系或批評標準,也將會是見仁見智、難有定評的。譬如,在傳統文學觀念中,馬克思提出“人民歷來就是作家‘夠資格’和‘不夠資格’的唯一判斷者”,選擇的是人民維度和效果評價;恩格斯把“美學觀點和歷史觀點”作為文學評價的“最高的標準”,其所倡導的是藝術審美和歷史邏輯相一致的評價維度;孔子提出“興觀群怨”的“詩教”觀、“思無邪”的中正立場和“詞達而已”的論詩尺度,認同的是一種藝術社會學的倫理維度等。劉勰提出“六觀”標準,毛澤東提出“政治標準第一,藝術標準第二”基本標準,文學評價的尺度、理論和觀念一直都是隨著社會歷史發(fā)展和文學變遷而不斷變化的,并沒有一成不變、四海皆準、萬應萬靈的評價標準和體系。及至20世紀以降的西方文論界,俄國形式主義倚重對語言“陌生化”的強調,法國結構主義基于語言的整體性、系統性表意方式來探討對象文化意義的深層結構,而英美新批評則立足文本的語義分析“細讀”出對象的獨立自足世界。此后的女性主義文論、后現代文化研究、新歷史主義、后殖民主義、文化多元主義等,又從作品文本中抽回目光,聚焦作品蘊含的性別、種族、政治、權力、身體、媒體、消費、解構、后現代等“外部研究”問題,可見不同評價者都有意無意地對文學評價的持論維度有所選擇。網絡文學歷史短暫,變幻無定,從技術傳媒的成熟、創(chuàng)作形態(tài)的辨識到理論觀念的積淀,均處于不確定性與可成長性并存的歷史階段,此時冀望于構建一個統一的標準體系來評價復雜而變化難測的網絡文學現象,只能是一種美好的愿望。
對一個未知問題的理論探討應該允許試錯、容錯和糾錯。學術辨析或觀念建構不能陷入不可知論的迷宮,也不可盲目樂觀、過于自信,此時我們能做的和應做的,就是在現有條件和自我認知能力的基礎上,提出我們自己的構想,并承認構想的局限性和有限性。就本設計的評價體系和批評標準看,在對它的理解和具體評價實踐中,就需要把握好三個方面的適恰性倚重。
一是適應對象的有限性。該評價體系及其指標設計只適應網絡原創(chuàng)文學,而不是所有“網絡上的文學”。我們知道,網絡文學的概念是有區(qū)分、有限定的。筆者在十多年前出版的《網絡文學概論》中曾對網絡文學做出過三重界定:從廣義上看,網絡文學是指經電子化處理后所有上網了的文學作品,即凡在互聯網上傳播的文學都是網絡文學,不僅涵蓋了在網上首次發(fā)表的原創(chuàng)作品,也包括古今中外已有的印刷品文學的電子化轉換作品,這種網絡文學同傳統文學僅僅只有媒介載體和傳播方式的區(qū)別;從本義上看,網絡文學是指發(fā)布于互聯網上的原創(chuàng)文學,即用電腦創(chuàng)作、在互聯網上首發(fā)的文學作品,這個層面的網絡文學不僅有媒介載體的不同,還有了創(chuàng)作方式、作者身份和文學體制上的諸多改變,與傳統的紙介印刷文學已經有了很大區(qū)別,也是目前被許多人認可的網絡文學概念;從狹義上看,網絡文學是指那種只能在互聯網上“數字化生存”的超文本鏈接和多媒體制作的作品,或者是借助特定的創(chuàng)作軟件在電腦上自動生成的作品,這種文學具有網絡的依賴性、延伸性和網民互動性等特征,最能體現網絡媒介的技術特色,它們永遠“活”在網絡中,不能下載做媒介轉換,一旦離開了網絡就不能生存。這樣的網絡文學與傳統印刷文學完全區(qū)分開來,因而是真正意義上的“網絡”文學,代表了網絡創(chuàng)作的媒介和技術特色,當下興起的AI(人工智能)創(chuàng)作也許就是它的發(fā)展方向。
這個十多年前對網絡文學的界定,在今天看來依然是有效的。簡單來說,廣義的網絡文學是指所有上網了的文學作品,本義的網絡文學是指網絡原創(chuàng)文學,狹義的網絡文學則是借助網絡創(chuàng)作的多媒體、超文本或人工智能形成的文藝作品。今天我們所說的網絡文學主要是第二類,網絡文學評價體系所適應的也主要是指這類網絡原創(chuàng)文學。其實,第三類狹義的網絡文學也是原創(chuàng)的,但因為它的創(chuàng)作技術門檻相對較高,在我國呈“前高后低”之勢——在上世紀90年代末和本世紀初,網絡上曾有過不少多媒體和超文本作品,如《平安夜地鐵》《哈哈,大學!》《晃動的生活》等,但一直未能形成規(guī)模,難以通過經營獲得商業(yè)利益,2003年網絡文學商業(yè)模式出現后,隨著類型化長篇小說的大范圍興起,這類視頻、音頻與文字相交織的超文本之作在我國網文作品中幾乎銷聲匿跡。于是,我們設置的網絡文學評價體系,其適應對象就是當下最為常見的網絡原創(chuàng)文學,更具體地說,它適應的就是網絡原創(chuàng)小說特別是續(xù)更式創(chuàng)作的長篇類型小說。
二是對象倚重的選擇性。從評價指標體系與網絡文學要素之間的適恰度看,各指標設計的系數賦權是有所側重、有所選擇的。例如,網絡文學思想性標準、藝術性標準的適用對象主要是針對網絡文學作品,它們是作品品質與價值的根基,其系數賦值當是五個要素中最高的。網生性標準只適用于網文創(chuàng)作,是對作家創(chuàng)作過程中互動生成的粉絲干預度評估,它對網絡文學價值評判分量相對較輕,不過系數分量雖然占比不重,但卻是網絡文學有別于傳統文學評價的特殊要素之所在,是不可或缺的。產業(yè)性評價標準的適用對象是網站平臺經營方,其評價指標涉及平臺采用的商業(yè)模式、線上用戶流量、線下IP版權與融媒體經營等,其對整個行業(yè)的良性運營與生態(tài)狀況,以及傳播半徑延伸和“雙效合一”的文化市場繁榮,均有不可小覷的影響。最后一個評價要素是影響力標準,如文學影響力、文化影響力、讀者影響力、產業(yè)影響力、社會影響力和傳媒影響力等。影響力評價是一種綜合評價和后置評價,側重消費者口碑、歷史存留的長線效應,它以網絡作家作品影響為主,也包涵網生過程和產業(yè)效益評價,既有現實考量,也蘊含歷史檢驗。為區(qū)分評價對象倚重的選擇性,我們一方面通過賦權系數的差異,體現它們在整個評價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另一方面,也要求人們在使用這個評價體系時,注意區(qū)分評價的是哪一個對象(譬如是作家、作品還是網站平臺),再根據對象的不同選擇性設置不同的倚重系數。
事實上,在實際評價過程中,其具體情形是十分復雜的,需要有“一品一策”的準確勘定。例如,一個網絡作家可能登上了富豪榜,某一作品可能線上線下均創(chuàng)造了良好的經濟效益,但并不能據此判定該作家、此作品就必然得到高分評價,因為作家作品的評價主要不是商業(yè)性評價,而是考辨其人文審美、藝術創(chuàng)新、價值內涵等文學性或人文品貌方面的貢獻,其經濟收益、商業(yè)價值只是一種參考性因素,不是決定性因素。再比如,要評價一個文學網站平臺,需要從產業(yè)經營、商業(yè)模式、經濟效益和社會責任等方面入手,用文化企業(yè)的標準去衡量它,從而與網絡作家、作品的評價標準大有不同,這正是評價對象選擇性倚重時必須注意的。
三是系數賦權的針對性。為了操作的方便,在指標設計中,需要為網絡文學評價體系設置三級(甚或四級)指標,給每個指標進行系數賦權,那么,不同的評價指標的權重系數的依據是什么呢?或者說是根據什么來確定不同指標的權重系數呢?這或將給評價體系及其指標設計的科學性與可信度帶來困惑和質疑。沒有參照對象,也沒有經過準確計算,系數的大小由誰確定又如何確定?要說參照,只能參照“經驗指數”——基于千百年來文學傳統積累的歷史經驗,并得力于指標設計者對中國網絡文學30年的發(fā)展狀貌和存在方式的長期浸淫與了解。不可否認,將網絡文學評價體系置于這個價值理性的“經驗”系統中予以勘定,所給出的權重系數可能會帶有一定的主觀性,但總體上看,其堪用度仍然是可以信任、能夠參照使用的。因為這種“經驗”蘊含著對文學(包括網絡文學)的理性認知和價值積淀。按照李澤厚先生的說法,文藝審美的“積淀”是一種“理性的內化(智力結構)、凝聚(意志結構)的呈現”“因為審美既純是感性的,卻積淀著理性的歷史。它是自然的,卻積淀著社會的成果。它是生理的感情和官能,卻滲透了人類的智慧和道德”,最終化作了人的審美心理結構。從“積淀”的視角看“經驗”,我們對于文學和網絡文學的經驗,雖然帶有個人性的主觀臆斷,但本質上卻是人類經驗積淀與個人理性認知的交織與統一,既是客觀價值理性的個人文學審美經驗呈現,也蘊含著公共理性的客觀價值。
回到網絡文學評價,既然任何文學批評都不能沒有自己的評價尺度和評判標準,而任何一種文學評價尺度和評判標準都不是既定律條、一成不變的,根據當下網絡文學的發(fā)展水平設置一個評價體系和批評標準就不僅是可能的,也是十分必要和有價值的,為這一體系的指標設計不同層級,并賦予其不同的權重系數也將勢在必行。有鑒于此,筆者以網絡類型小說為主要評價對象,兼顧其他文類形態(tài)預設了5個一級指標和相應的二級指標,其權重的大小可根據這些指標在網絡文學中的地位和作用來考量與驗證(此當另文探討),這樣的設計方式既可分辨對象倚重的選擇性,也庶幾能切合評價對象的針對性。
(作者單位:中南大學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標項目“我國網絡文學評價體系的理論與實踐研究”階段性成果,項目批準號:16ZDA193。原載《當代文壇》2021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