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介去中心與消閑貨幣化:數字資本主義對網絡文學場域的重塑
摘要:自2018年起,免費閱讀平臺開始涌現。它以廣告費為營利手段,以去中心為作品推介原則,呈現出與以往付費文學網站截然不同的技術理念和文學場邏輯。在此,讀者的受眾勞動成為網文公司經濟資本的來源。以此為契機重審網絡文學場,不難發(fā)現類似變化也借著IP開發(fā)在付費網站發(fā)生。媒介環(huán)境、數字技術連同版權制度共同促成了讀者注意力與創(chuàng)造力的貨幣化,這是網文行業(yè)在“網絡文學二十年”后下一發(fā)展階段的新的基礎與前提。
關鍵詞:網絡文學;生產機制;推薦算法;受眾勞動;數字人文
自2003年起點中文網實行VIP付費制度起,付費模式一直被視為網絡文學生產機制的核心——它既是網文行業(yè)早期商業(yè)化轉型的成功之道,又是這一領域內作品評價體系生成與運行的關鍵所在。然而,2018年至今,主打免費閱讀的網文平臺不斷涌現并漸趨成型。其盈利邏輯和推介方法迥異于付費模式,卻也能在網絡文學的場域中生效,這暗示著:隨著數字技術的發(fā)展與媒介環(huán)境的變化,曾為付費制度所決定的網絡文學場,其秩序早已發(fā)生了改變。
付費制度:從經濟資本到象征資本的轉化
在對改變進行描述之前,首先需要理清在變化還未發(fā)生時,被付費模式所塑造的網絡文學場是以何種秩序運行的。
在《藝術的法則:文學場的生成和結構》一書中,布迪厄將文學場描述為建立在顛倒的經濟和象征性財富上的相對自主空間。文學場認可一種否定經濟的經濟,文藝生產可以背向市場,除了自己產生的要求之外不承認別的要求,隸屬于教育、學術等體制的專業(yè)機構向其頒發(fā)象征資本,出版商再在發(fā)行和傳播的過程中將象征資本轉化為經濟資本。誠然,文學場中亦存在面向市場的、滿足顧客先在需求的文藝生產,但考慮到作品與讀者不可能零距離接觸,必然需要經營文學的實質性機構進行中轉,而這些機構總是試圖兼有經濟機構的經濟利益和知識機構的象征利益,純粹商業(yè)化的狀態(tài)只能趨近不能企及。一言以蔽之,在印刷文明時代,所有作品必先經由實存機構才能到達讀者手中,必先積累象征資本才能獲取經濟資本。1
在互聯網時代,文學網站代替專門機構,成為作品與讀者之間的中介。這改變了文學場的傳播形態(tài):文藝生產的場域從現實世界來到網絡空間,作者、作品、讀者、需求等均以信息流的形式在文學場中經中介流通。在這里,以互聯網行業(yè)術語表述,作為中介的文學網站行使的是內容分發(fā)的功能。所謂“內容分發(fā)”,指的是在內容的發(fā)出者與接受者,比如作者與讀者間加入一個完善的中間層,由它集中存放和統(tǒng)合發(fā)出者供給的內容,再根據接受者的需求向其呈現特定部分。在文學網站中,這個中間層表現為“書庫系統(tǒng)”。書庫系統(tǒng)由兩部分組成:一個是能按照指定標簽(如類型、體裁、字數等)來存儲、管理和展現網絡文學內容的在線開放空間,即文學網站的所有公開頁面;另一個是確保用戶可以與這個空間中的各部分內容進行交互的工具組件,即作者、讀者個人賬戶中的管理頁面,作者可以借它自由地發(fā)布、更新和刪除文章,讀者則靠它方便地尋找、閱讀和收藏作品。2由此可見,作為一個預先寫好、時刻運轉的程序,書庫系統(tǒng)在作者與讀者使用它的過程中,總是表現為持續(xù)存在的環(huán)境、可隨時調用的工具。環(huán)境是潛在的,工具是為我所用的,當文學網站以這兩項功能示人時,它編織在代碼里的價值判斷就自然在受眾眼中隱形。3是以,盡管文學網站理所當然是經營文學的實體機構,但它在傳播與接受中卻明顯地呈現出透明化的傾向。它表現得像是個“服務者”,更多的主動性被讓渡給作者讀者,他們以前所未有的緊密狀態(tài)連接起來。
正是這一空前緊密的連接,使布迪厄認為不可到達的商業(yè)化一極成為可能。在書庫系統(tǒng)問世后不久,VIP付費制度就開始施行。當一本書簽約成為網站VIP作品,它就不再全部免費對讀者開放。它會以特定比例被分割為起始部分的免費章節(jié)和后續(xù)部分的付費章節(jié),如讀者在試閱完免費章節(jié)后產生了繼續(xù)瀏覽的興趣,則需以約千字兩分錢的價格購入付費章節(jié),購買之后才能閱讀。通常來說,一本書收獲的付費越多,它就被認為越值得一看。爭取更多的讀者付費也由此成為網絡文學作者間最重要的競爭方式。書庫系統(tǒng)以可視化的形式強化了這種競爭,它按照特定標準從高到低將作者、作品依次排列成榜單,例如點擊榜、收藏榜、熱銷榜等,并將其放在網站頁面最顯眼的位置上。在榜上出現的頻率越高、占據的位置越前,就代表該作家與作品獲得的讀者支持越多,而讀者支持又使他們在網頁上更為顯眼、在傳播中更具優(yōu)勢。在眾多類型的榜單中,以讀者付費多寡為評判依據的榜單被認為最有公信力。甚至,有些作者(或讀者)會以使用多個賬號重復多次購買自己(或自己喜歡)的付費章節(jié)為手段,達成讓特定作品登上榜單高位從而獲得更多傳播優(yōu)勢的目的。這種對規(guī)則的利用正凸顯了規(guī)則本身。在印刷文明時代,一本書如何在市場中流通,取決于文學機構的專業(yè)人員,此過程即是象征資本的授予,是作為接受者的讀者無法干涉的。而到網絡文學這里,象征資本的來源發(fā)生了改變。每位讀者都被賦予了權力,只要愿意付出個人的經濟資本,就能為喜愛的作家作品兌換象征資本。4
書庫系統(tǒng)和VIP付費制度的結合,構成了中國網絡文學生產機制的核心。其文學場秩序也由此被奠定:網文作品經由書庫系統(tǒng)流入線上市場,作者通過VIP付費制度從讀者手中獲取并積累經濟資本,經濟資本被榜單功能直觀展現,并繼而完成向象征資本的轉化。與此同時,文學網站也通過版權制度分享了上述經濟與象征資本。
免費模式:去中心推介與象征資本的退場
上述網絡文學場的秩序在免費閱讀平臺完全不成立。
免費閱讀平臺依靠廣告營收而非讀者付費獲利,讀者在此不必支付金錢,而是花費時間觀看廣告用以換取網文內容。在網絡文學的生產與流通過程中,付費網站與免費平臺都承擔著內容分發(fā)的職能。只是前者的內容分發(fā)仰賴書庫系統(tǒng),特別是書庫系統(tǒng)中的榜單功能;后者依靠的則是推薦算法。
算法是計算機領域術語,其實質是設問求解,運行的邏輯是一切事物均可賦值計算。近年來,推薦算法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越發(fā)普及,它與以往截然不同的內容分發(fā)邏輯屢屢得到關注與討論,算法一詞逐漸走出專業(yè)領域,開始進入大眾視野。但這也使很多人將算法等同于推薦算法,以致于在許多場景中忽視了算法的存在。算法其實由來已久,互聯網世界中所有能為人的感官所捕捉的信息,無論文字、圖片、影像還是聲音全都只是“表象”,它們都建立在算法之上。如果沒有算法,它們也就無從存在——前文所述付費閱讀網站及其書庫系統(tǒng)當然也不例外。而推薦算法只是算法的一種,它基于大量行為數據對人的偏好進行推算,繼而將最有可能吸引用戶的內容呈現其面前,比如許多網站與應用都包含的“猜你喜歡”功能5,就是它在互聯網世界表層較為常見的形態(tài)之一。目前,推薦算法多是內容推薦和協(xié)同推薦的組合。基于內容的推薦,是從用戶瀏覽過的內容出發(fā),向其推送與此內容具有相似性的其他內容;基于協(xié)同的推薦,是為用戶尋找與他瀏覽過相近內容的其他用戶,向其推送這類用戶感興趣的其他內容。總而言之,推薦算法主導下的內容分發(fā),是以充分滿足用戶需求為第一要義的。
回到網絡文學領域。在厘清什么是推薦算法之后,付費閱讀網站與免費閱讀平臺在運轉秩序上的差異就已非常明顯了——這根本就是其各自算法邏輯間的差異。
書庫系統(tǒng)建立的初衷,是為當時的網文愛好者們提供一個既能方便作者自由創(chuàng)作,也能幫助讀者便利閱讀的專屬平臺,也就是要借助網絡媒介的即時性達成“零距離”的內容分發(fā),這是書庫系統(tǒng)算法背后價值觀中網絡性的一面。但在前網絡時代的背景下,網文愛好者們進行文學活動的習慣和對于文學活動的想象,又都來自、并且也只有可能來自印刷文明籠罩下的文學場的模式。在他們的認知當中,當所有數據被程序收集要進行處理的時候,將它們匯總成榜單,成為公共的、絕對的序列完全是毋庸置疑的選擇。前文所述網絡文學場中的象征資本正來自于此,來自于彼時受眾對中心化的象征資本的下意識需求,他們沒法想到原來它可以不在場。算法由人寫就,這一價值判斷自然也被編寫者帶入其中。
而在免費閱讀平臺,公共性的、絕對化的榜單則很少出現或根本不存在。它的作品推介系統(tǒng),整體呈現出一種去中心化的狀態(tài)——這通常被認為是更互聯網的特質,對于數據技術的要求也顯然更高。用戶在閱讀中生成數據,推薦算法收集它們并進行學習,繼而返回去將學習成果使用在用戶身上。同時,流程并不在此終結,在新的推介下,用戶會再生成新的數據,幫助推薦算法自我優(yōu)化,在往復循環(huán)中更趨精準。也就是說,假使免費閱讀平臺能夠涵蓋網絡文學領域足夠豐富多樣的作者、讀者,那么為每種類型的讀者計算出最滿足他們訴求的書單也就存在了理論可能。這是對文學場形態(tài)更平等、更分眾、更千人千面的一種想象,盡管它毫無疑問沒辦法達成。事實上,免費閱讀平臺主要面向“下沉市場”6。來自“下沉市場”的讀者在平臺外部的輿論場中天然不占有象征資本,以此為基礎形成的文化生態(tài)極易被更為精英的人群以一種獵奇的心態(tài)觀看,由大眾對免費閱讀重要文類贅婿文與多寶文的討論即可窺見一斑,而這也將阻礙平臺吸引其他類型的用戶。
受眾以外,推薦算法的去中心化特征,本就已使象征資本在免費閱讀平臺中缺位。這當然不影響平臺的內循環(huán),但是,一來文學場并不只被經濟主宰,二來網絡文學越來越與數字時代文藝生產的大潮相融合。一方面,建立在象征資本之上的IP開發(fā)逐漸成為網文行業(yè)最炙手可熱的營利渠道;另一方面,互聯網文娛用戶依托于社交媒體形成輿論場,身處網絡文化生活之中的“下沉用戶”也開始渴望占有象征資本。作為商業(yè)公司,追求利益最大化始終是免費閱讀平臺的本能與目標。那么,面對更多需以象征資本才能兌換的經濟資本,平臺內象征資本的退場能夠持續(xù)多久,它們在未來又將以何種形式返場,也就不免要打上一個問號了。
受眾勞動:網絡文學經濟資本來源的變遷
象征資本的缺位不會影響到免費閱讀平臺的內循環(huán),因為它以推薦算法在網文作品的傳播過程之中直接高效地獲取經濟資本。
免費閱讀平臺依靠廣告營收獲利。這一營利模式邏輯非常清晰:廣告商在平臺投放廣告,通過租借文化空間,占有用戶消閑時間,借所投放廣告的內容對受眾的想法與行為產生影響。在此過程中,廣告商最看重的指標有二:廣告面向多少“人流量”(多少人看、看了多久),其中又有多少將會被轉化為“客流量”(看完后有多少人買)。它們一方面代表著廣告投放收效如何,另一方面也決定著為招徠人們的注意,廣告商愿意向平臺支付多少廣告費。若廣告費高于平臺運營成本,則平臺盈利,反之則虧損。
在文學網站普遍選擇VIP付費制度為商業(yè)化手段之前,靠廣告費盈利一直是他們想要嘗試卻從未走通的一條路。失敗原因無他,以起點中文網決定籌備VIP付費制度的2002年為例,當時網民數量僅能以千萬計,平均每人每周上網時長更是不足10個小時7,在“人流量”這項上就無法讓廣告商滿意,他們自然不會為互聯網傳播投入太多金錢。而到免費閱讀平臺不斷涌現的2018年,媒介環(huán)境則已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截至2018年12月,中國網民規(guī)模達8.29億,網民人均周上網時長為27.6小時,且其中絕大部分花費在文化與娛樂上。8磅礴的注意力游弋在網絡媒介中,零門檻的免費平臺正易于引它們涌入。為此,免費閱讀平臺自己也投放了不少廣告,在以廣告吸引到規(guī)模龐大的用戶群體以后,平臺再引入新的廣告商,在讀者的消閑時間中榨取注意力的剩余價值。而剩余價值率的高低與“客流量”的轉化效率相關,“客流量”的轉化率則又與推薦算法的準確度相關。免費閱讀平臺不僅為讀者推介他們最有可能持續(xù)追看的網文,也推送他們最容易產生消費欲望的廣告。用戶閱讀網文生成數據,他們觀看廣告也是同理,廣告商在獲得這部分數據的情況下,同樣可以依據算法計算出什么樣的廣告更加吸引用戶,從而在之后的投放中修改策略,進一步提升用戶的購買欲與購買率。在這個內循環(huán)中,各方各類算法的準確性越強,“客流量”的轉化效率也就越高,免費閱讀平臺的盈利可能與盈利空間也就越大。這也是為什么說,“在數據技術的層面上,免費是比付費門檻更高的形態(tài)”9。
不過,免費模式技術門檻雖高,盈利邏輯卻是由來已久。通過免費內容招徠受眾,出售受眾勞動(觀看廣告,逐漸習慣于在廣告的刺激下產生購買欲,并最終消費廣告中的商品)換取廣告營收,這顯然始自電視媒體時代。上述所謂“人流量”的激增與“客流量”的轉化,也只是較籠統(tǒng)的說法。以馬克思政治經濟學的概念來說,前者為“廣泛剝削”,后者為“集約剝削”,是資本在擴大剝削、提高和維持剩余價值率時會采用的兩種主要方式。廣泛剝削意指增加勞動時長,集約剝削則要提高勞動效率。那么,這里的勞動力是誰?是免費閱讀平臺的用戶,他們在消閑時間中勞動。
被視為傳播政治經濟學奠基人的達拉斯·斯邁思,曾經基于電視臺、廣告商與觀眾三者間的交換關系提出了受眾商品論:在大眾傳播中,最重要的商品并非內容而是受眾本身,他們被媒介工業(yè)生產并出售給廣告商,在非工作時間也要勞動。10后來,該理論又在杰哈利和利凡特那里得到深化,他們指出受眾的觀看乃是一種特殊的勞動形式,而被用來觀看的閑暇則成為了工廠時間的延伸;11受眾對廣告的過度觀看,正是媒體擁有者剩余價值的來源。12顯然,這在免費閱讀平臺與其用戶身上同樣成立。在此,讀者的受眾勞動取代其個人經濟資本成為了網絡文學經濟資本的直接來源。數字技術的發(fā)展使這一盈利模式中作為商品的受眾勞動被完全地量化、貨幣化了。
而這不免提示一個新的問題。從2003—2018年,媒介環(huán)境與數字技術日新月異,構筑其上的網絡文學場也在不斷更迭。免費用戶在以勞動置換網文內容的過程中被榨取了剩余價值,那么為購買作品章節(jié)花費了真金白銀的付費讀者們,又是否因為支付了金錢與不必看廣告,就能在今時今日使自己的消閑時間免于貨幣化的境地呢?
產消合一:媒介變革下網絡文學場的重塑
要想回答上述問題,需考察付費閱讀網站的營利渠道,亦即其經濟資本的來源是否已產生變化。網絡文學發(fā)展至今,營利方式主要有三:在線營收(來自讀者)、廣告營收(來自廣告商)、版權營收(來自版權運營)。在VIP付費制度普及后的很長一段時間里,用戶付費都是網文行業(yè)唯一可持續(xù)的變現渠道。但自2013年始,版權營收就逐漸成為在線營收以外,付費閱讀網站另一條不可或缺的盈利支柱。
在網絡文學界,版權有個更響亮的名字,叫作“IP”(Intellectual Property,知識產權)。IP“原本是法學領域的一個概念,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兩部分。2013年以后,由于騰訊等互聯網巨頭陸續(xù)收購了一批網絡文藝作品的知識產權(財產權),并以此為基礎構筑互聯網‘泛娛樂’產業(yè)鏈,IP也逐漸成為網絡文化創(chuàng)意產業(yè)中的熱門詞匯和核心概念”。它指“互聯網資本通過收購某個文藝作品的版權進而獲得的財產權(通過改編、出售獲益)以及剝削其粉絲無酬勞動的權益”。13
和免費閱讀平臺從開始就明晰自己的變現邏輯不同,付費閱讀平臺花了相當長的時間去摸索IP應該如何運營,而這段時間就是“IP時代”14。IP時代是很奇異的,業(yè)界雖然尚未對IP是什么形成全面的認知,卻已敏銳地意識到它將成為此后最有潛力的盈利增長點,并出于營銷需求打造了這個概念。毫無疑問,他們渴望藉由IP開發(fā)獲取更多的經濟資本。那么,當人們談論優(yōu)質IP時,他們在談論什么?IP時代之初,他們是在談論網絡文學發(fā)展的十余年里,那些奠定類型、開啟潮流的代表作,愛好者們有口皆碑的精品之作,霸占榜單吸引付費的人氣之作——他們在談論純然建立于VIP付費制度之上的網絡文學場的象征資本;在基于上述標準進行的IP開發(fā)屢告失敗之后,他們開始談論那些更加適合改編的、天然貼近影視媒介敘事模式的文本——他們試圖跳出那個相對狹小且逐漸不再適用的網絡文學場,進入到數字時代文藝生產的邏輯中尋找答案;現在,無論他們是否已有所知覺,他們談論的是能夠凝結與吸引最多粉絲勞動的作品——到這里,他們找到了答案。
作為粉絲的讀者往往被看作更具主動性、積極性的“產消合一者”(也稱“產消者”),且其“生產性”的一面更加受到重視。15這指的是他們對網文的消費并不結束在“支付-購得”/“訂閱-閱讀”這個看似銀貨兩訖的環(huán)節(jié)。在交易完成后,他們還會自發(fā)在互聯網空間內對作品內容展開交流討論,寫讀后測評(社區(qū)內部通常稱其為“掃文”“推文”)向其他潛在愛好者“安利”16并尋找同好,基于原作或原作提供的故事設定、人物形象等,進行包括但不限于圖、文、音視頻形式的二次創(chuàng)作。隨著網絡世界的擴張與繁榮,付費閱讀網站不再是網文讀者開展文學活動時最主要的場域,過去由個人經濟資本壘砌而成的榜單的權威性和它的傳播力一道減退,愛好者的“產消合一”取代它成為網絡文學如今象征資本的主要源泉。在當下的網絡文學界,花錢向優(yōu)質的“產消合一者”為自己(或自己喜歡)的作品定制二次創(chuàng)作并發(fā)布,早已是比付費刷榜更常見的營銷方式。是以,“產消合一者”的生產既是字面意義上的生產(生產內容),同時也是商業(yè)邏輯中的生產(生產經濟價值)。愛好者們付出一定代價獲得網文內容的近用權17,出于自身的情感或愛欲需求創(chuàng)造性地使用它們。其產出成果多半并不發(fā)表在文學網站上,而是發(fā)布于如微博、微信、LOFTER等社交媒體或同人社區(qū),這些創(chuàng)造力的結晶通過一條名為版權制度的無形管道重新連接回網文平臺身上,將“產消合一者”們凝結于其中的利潤和價值輸送過去。
當在線營收獨立支撐網文行業(yè)時,文學網站的經濟資本來自于讀者個人經濟資本及其轉化而成的象征資本。然后,媒介迎來了更進一步的變革,過去較封閉的網絡文學場被打破,它迅速接入了更廣大的互聯網文藝場。如今,在廣告營收的序列之內,暫時不占有象征資本的免費閱讀平臺借助推薦算法,從讀者的受眾勞動中最大限度地抽取經濟資本;在版權營收的邏輯之內,付費閱讀網站則在版權制度的保駕護航下,將粉絲們的“產消合一”這一象征資本的新源泉,開辟為經濟資本新的重要支柱。
從付費文學網站到免費閱讀平臺,從還保有中心到去中心化的作品推介,從依靠讀者付費營利,到將貨幣化的注意力和創(chuàng)造力轉化為經濟資本,網絡文學場域秩序的變遷,一直在數字技術的發(fā)展、媒介環(huán)境的劇變與版權制度的深化——亦即數字資本主義條件下進行。這是互聯網作為資本的一面。同時,它還有著反資本的一面。無論在網絡文學的哪個時代,讀者來此閱讀生產,來此傾注自己的注意力與創(chuàng)造力,都在以愛欲勞動對抗著資本主義的異化邏輯。他們尋找著“更少的異化”,卻也承受到“更多的剝削”18。網絡文學場域的奠定與重塑,正是作為資本的互聯網和反資本的互聯網不斷拉鋸的縮影與結果。
參考文獻:
1 布迪厄:《藝術的法則:文學場的生成和結構》,劉暉譯,中央編譯出版社2001年版,第174—190頁。
2 參見項蕾、高寒凝:《文學網站的算法邏輯——以起點中文網內容分發(fā)機制為例》,《中國現代文學研究叢刊》(即刊)。
3 這也是書庫系統(tǒng)作為網絡文學生產機制的基石,卻總在相關研究中被忽略的原因。
4 當然,在網絡文學場內部,榜單并非象征資本的唯一來源。一部分愛好者嘗試通過自己的評論為網文作品頒發(fā)象征資本,并希冀獲得和專業(yè)機構類同的影響力。但出于并無相應體制作為支撐等原因,其建構的權力運轉方式只能在相當有限的小圈子內奏效。龍的天空論壇正是這一嘗試最有代表性的陣地。“龍空叫好的書難賣,龍空看衰的書爆紅”,不得不說是復現了文學場的某種經典特質。
5 更多網站或應用在使用推薦算法為用戶推送內容時甚至不會特意標識,精心計算的結果以看似隨機的形式出現在頁面上。
6 “下沉市場”,通常指三線以下城市、縣鎮(zhèn)與農村地區(qū)的市場。“下沉市場”的消費者們普遍被視為“三低用戶”,即低學歷、低收入、低消費。近年來,隨著互聯網和智能手機的普及,“下沉市場”的用戶被納入網絡文娛活動中,他們在文藝領域的品位也被認為是更低的。
7 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于2003年1月發(fā)布的《中國互聯網絡發(fā)展狀況統(tǒng)計報告》顯示,截至2002年12月31日,中國上網計算機總數為2083萬,上網用戶總數為5910萬,用戶平均每周上網時間為9.8小時,平均每周上網天數為3.4天。
8 數據來自CNNIC于2019年2月發(fā)布的第43次《中國互聯網絡發(fā)展狀況統(tǒng)計報告》。2018年,除即時通信類的應用外,網民在網絡視頻、網絡音樂、短視頻、網絡音頻和網絡文學類應用上花費時間最長。
9 語出番茄小說市場總監(jiān)陳志偉。番茄小說是當前市場占有率最高的免費閱讀平臺。項蕾、雷寧:《對話番茄小說:免費閱讀之下的數字邏輯》,媒后臺微信公眾號2020年10月26日。
10 參見Smythe Dallas W,“Communications: Blindspot of Western Marxism”,in Thomas Guback ed., Counterclockwise: Perspectives on Communication, Boulder, San Francisco, Oxford: Westview Press, 1994, pp.266-291。
11 參見Jhally Sut, The Codes of Advertising: Fetishism and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Meaning in the Consumer Society, New York: Routledge, 1987, pp.83-90。
12 參見Jhally Sut and BillLivant, “Watching as Working: The Valorization of Audience Consciousness”, in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36(3)(1986), pp.124-143。
13 高寒凝:《羅曼蒂克2.0:“女性向”網文與“女性向”網絡亞文化中的愛情》,北京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8年。
14 付費閱讀網站對IP開發(fā)的探索并無明確的起始節(jié)點。下述兩則事件恰能大致為其醞釀和發(fā)端標注時間:2012年5月,漫威電影《復仇者聯盟》上映并火爆,IP開發(fā)的概念開始在網絡文學界傳播普及,“做中國的漫威”(在漫威被迪士尼收購后,則變成“做中國的迪士尼”)后來一度是國內IP開發(fā)者們普遍的口號和目標。2014年11月,騰訊CEO馬化騰在第一屆世界互聯網大會上發(fā)表演講《連接時代的探索》,表示要通過泛娛樂打造IP新生態(tài)。次年,泛娛樂成為“互聯網發(fā)展八大趨勢之一”。
15 在“產消合一者”與一般受眾間,顯然也存在著象征資本層面的差異和歧視。
16 “安利”也稱“賣安利”,指向他人強烈推薦自己所喜歡的文藝作品(多指ACG及其他大眾文化作品),包含著“非常希望被安利方接受”的內涵。將自己深愛的作品安利給更多的人是身為粉絲的責任,通過相互賣安利找到感興趣的作品則是亞文化社群中人社交的重要話題。邵燕君主編:《破壁書:網絡文化關鍵詞》,三聯生活書店2018年版,第142—143頁。安利與單純的強烈推薦不同,它固然是愛好者的主動選擇,卻無時無刻不處于某種敦促之中,這種敦促可能來自粉絲的責任感、社群內部的社交需要等。
17 “近用權”,傳播學術語,此處指接近、利用網文內容發(fā)表意見以及開展各種社會和文化活動的自由與權利。讀者獲取網文作品近用權的支付手段有二:其一,支付實際金額購買正版內容;其二,付出能增益作品價值的勞動。
18 參見伊安·費舍爾:《更少的異化如何導致更多的剝削?社交網站中的受眾勞動》,轉引自姚建華主編:《數字勞工:產消合一者和玩工》,商務印書館2019年版,第144—169頁。
[本文為2019年度教育部重大攻關項目“中國網絡文學創(chuàng)作、閱讀、傳播與資料庫建設研究”(編號:19JZD038)階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