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癖好”這匹馬
愛德華·紐頓的藏書票,高登·羅斯設計,上色版
有這么個故事:
美國一位善心人去參觀一家瘋人院,院里有個病號劈開雙腿坐在一座木架上作騎馬狀。善心人為了逗病號開心,趨前高聲說:“你騎的馬可真是一匹上好的馬啊!”病號聽了大聲罵道:“馬個屁!這不是馬;這是個癖好。”善心人說:“那有什么不同?”病號說:“不同,天大的不同!騎馬的人可以隨時下馬,騎上了癖好你一輩子也下不來!”
好一匹癖好馬(hobbyhorse)!美國大藏書家愛德華·紐頓的書話名作《藏書之愛》中收錄了一幅畫,上面自得其樂的騎馬人,實在就是這段文字的絕妙寫真。
騎馬者駕馭癖好,而隨時亦有脫韁之可能。不過,尚未上馬者卻也不必因之而踟躇,藏書這匹“癖好馬”較之真正的馬,更加安全,大可安心踏鐙。英國評論家約翰·羅斯金在《芝麻與百合》中再三解釋:
若某人全身心地投入到他的藏書中,即可稱之為藏書狂。但若某人每天騎馬都把自己弄傷,我們卻不會稱他為愛馬狂。你也從不會聽說有人被他的藏書弄傷的事。
也有人以為把搜書、藏書比作釣魚更為貼切,藏書家因此也被稱呼為“書林釣客”:“一位藏書家在倫敦或巴黎的街上漫步,好比走在特威德河或斯佩河畔一樣。”懂行的書癡就如老到的釣客,走在書店林立的街道上,用鼻子就能聞到好書的所在。
但要說藏書就一定很安全,恐怕實情也并非如此。比如若是住在公寓之中,家里堆書過多,也會是一種安全隱患。1950年11月,年屆八十的美國藏書家托馬斯·杰弗遜·菲茨帕特里克就遇到了麻煩,“市政官員因為他的房子違反了當?shù)氐慕ㄖ锓ㄒ?guī)而傳喚他。多層寓所允許的最大載重量是每平方英尺四十磅,而檢查員估計菲茨帕特里克房子支撐的重量超標逾八倍——總重量達九十噸,大部分是書籍的重量。”日本作家西牟田靖就專門針對這一問題寫了一部書——《地板會被書壓垮嗎》。
喜歡書是人類的一項古老嗜好,文字初造時,就伴隨著神秘和神圣,“昔者倉頡作書,而天雨粟,鬼夜哭。” (《淮南子·本經》)卡西爾亦言:“在幾乎所有偉大的文化宗教的創(chuàng)世說中,語詞總是與至尊的創(chuàng)世主結成聯(lián)盟一道出現(xiàn)的。”書本承載了文字,也有了神圣感。由此,讀書、搜書、藏書,以此為樂和以此為業(yè)者,代不乏人。
尤金·菲爾德認為藏書的原因主要有三種:“為了虛榮而收藏,為了獲取知識而收藏,以及純粹出于對書的尊敬和愛而收藏。”
學者是那種“為了獲取知識而收藏”的,但學者的目的毋寧說在用,而不在藏。老子曰“得意忘言”,說學者“得意忘書”亦可。學者們對于書,涂畫剪裁,用后棄之如履。而且,以學者的“窮酸”本性,在拍賣會上毫無戰(zhàn)斗力,成為藏書家的僅為少數(shù)。羅森巴哈博士就說書籍千萬不要落入學者之手:“購藏書籍在吾國盡落入工商巨子或所謂的富豪財神之手,而非歸于學院教授和大學者,此真是無上好事。”
有些時候,學者擁有太多的書,反而是個累贅,“對家人稚子,下逮奴隸,言必據(jù)書史,斷章破句,以代常談,俗謂之掉書袋。” (《南唐書·彭利用傳》)碰到這種人,真會令人抓狂。對書癡進行諷刺的鼻祖,要屬15世紀的塞巴斯蒂安·勃蘭特,那本《愚人船》勘破世間滑稽,一條船上坐著各色人等,占據(jù)船首位置的便是掉書袋的書癡:
我高高地坐在大船的前端,
這里的確有其特殊的怪誕;
那是不會沒有原因的:
我常常無限地信賴書籍,
從書中獲得了巨大的財富,
即使我僅僅理解了一個詞義,
我便把它們崇敬地高高舉起:
我樂意為它們驅趕飛舞的蒼蠅。
在人們講藝術和科學的時候,
我便說:“我家里藏著一批珍寶!”
當我在身旁擁有一堆書籍的時候,
我的思想已經十分地充實、豐富。
這一篇文字題曰“書籍成堆,收效甚微”,真是點睛之筆。
許多人買書藏書始于虛榮,但終于純粹的喜愛,“就像一個樂于征服女人芳心的人,最后總是發(fā)現(xiàn)自己已經成了純粹激情的俘虜,而本來,他不過是想以此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而已”。
據(jù)說古羅馬時期有附庸風雅的貴族,以收藏奴隸取代收藏書籍,讓每一個奴隸背誦一部經典,有人背《伊利亞特》,有人背《奧德賽》,還有人背古希臘抒情詩。主子們“一發(fā)指令,奴隸們必須以希臘式的朗誦語調背給他們聽。”塞內加說,一個這樣的奴隸比一本真正的經典要多費好多錢,但權貴們看書本來就是為了炫耀和裝飾,這樣的排場確實足以博得旁人羨慕。只是可惜了這些好記性的奴隸,空有一肚子經典,卻毫無用武之地。
其實藏書并非真的要看書。對于坐擁書城的人,當頭一記棒喝往往就是一句反復被問到的話:“你讀過這些書了嗎?”剛開始有些書癡還會耐心地解釋,這本真的已經看過了,那本看了幾頁,另一只手還會試圖把一本沒拆封的書藏起來。法國作家法朗士對于藏書家是否要讀書的問題有過經典的說辭,此事經由本雅明的轉述而意趣盎然:
假如我的經驗可權作證據(jù)的話,借書者通常是屆時還書,很少會讀過此書。那么,不讀書,你們會反問,應是藏書家的特點嗎?這真是聞所未聞,你們會說。這一點也不新奇。我說這是世界上最古老的事,專家們可為我作證,但引用安納托·法朗士給一個市儈的回答已足矣。這個市儈羨慕他的藏書之后問了一個千篇一律的問題:“那么這些書你都讀過嗎,法朗士先生?” “不到十分之一。我想你不會每天都用你的塞維赫瓷器吧?”
對于到底何為藏書家,巴斯貝恩干脆說:
如果一個人在買某本書之前,已預先料定自己絕不會讀這本書,從那一刻開始,他就是藏書家了。
除卻為了虛榮而收藏和為了獲取知識而收藏,就剩下“純粹出于對書的尊敬和愛而收藏”了。藏書,與收藏黃金鉆石及其他美物奇貨既相似,又不同。愛書的原因很多,希爾·伯頓在談柯克帕特里克·夏普時說:
他不是一名黑體字本黨,也不是一名天頭地腳寬大黨,也不是一名書口不裁黨,也不是一名毛邊黨,也不是一名早期英國戲劇黨,也不是一名埃爾澤菲爾黨,也不是一名寬邊字體黨,也不是一名諷刺文體黨,也不是一名舊棕色小牛皮裝黨,也不是一名集畫黨,也不是一名摩洛哥羊皮黨,也不是一名書邊鍍金黨,也不是一名大理石紋黨,也不是一名初版黨。
這真是讓我們外行能見識到藏書者類型之豐富。藏書成癖以至成神封圣者也大有人在:
17世紀佛羅倫薩人安東尼奧·馬利亞貝基(Antonio Magliabechi)獵書欲之大,無法饜足,時人目為“書饕”。他的名字如果拼寫成拉丁文是Antonius Magliabechius,把字母位置變換后可組成新詞Is unus bibliotheca magna,意為“他本人就是一座大藏書樓”。
此人完全就是《哈利·波特》中伏地魔的化身。伏地魔原名湯姆·馬沃羅·里德爾(Tom Marvolo Riddle),字母重新排列后就變成了I am Lord Voldemort。這種文字游戲或只是為了增加一點神秘感,但不知背后是否也有冥冥天意。
藏書游戲還能使人安頓精神,感覺安全、有伴。但愛書亦是一種貪婪的激情,稍不留神便靠近了病態(tài),如野馬脫韁。據(jù)說, “藏書癖(Bibliomania)”一詞的命名權屬于一位叫托馬斯·弗羅格納爾·迪布丁的牧師,他在1809年出版了一本書,名字特別長:《藏書癖,又名藏書狂;含該不治之癥之歷史、病征及藥方之說明》,說是“此疾可四季作祟,禍害古今,并及后人”。而蕭伯納就比較寬容,他說“藏書家只不過是一群身陷自卑情結、沒有壞心的傻瓜而已。”其實藏書亦有好處,比如說藏書家大多高壽,可能老藏書家在覬覦老友的收藏,拼著年紀等對方死后能有機會獲得那些讓他眼饞幾十年的寶貝。
藏書癖終生難治。有些藏書家希望死后所藏之書流向有緣之書客,埃德蒙·龔古爾在遺著中強調:
凡我一生所樂之藝術品,切勿轉交冷寂如墳之博物館,苦待粗忽之看客,投以蠢笨一瞥。必交予拍賣師,槌起槌落,自此散出。然則昔年搜羅各藏品之樂,皆可傳諸與我氣味相投之后人。
但亦有貪婪的藏書家,死后也要帶走他在人間的至愛,17世紀作家托馬斯·布朗在遺囑中規(guī)定棺材入土時要放入埃爾澤菲爾版之賀拉斯集。而19世紀美國作家尤金·菲爾德則稱:“我已說服朋友,離開塵世后,要把一些書殉葬,書單就放在客房前方的紅木舊書桌左上抽屜里。”
有關“書殉”故事中最悲情的一幕發(fā)生在1912年4月14日晚,年僅二十六歲的天才藏書家哈里·埃爾金斯·懷德納遭遇船難,危難之際,他把母親懷德納夫人及其女仆送上救生艇,臨別時對母親說:“媽媽,我剛才往口袋里裝了那本培根的小書,這本小書會跟隨我的!”那本培根的小書是1598年版的《論說文集》。隨后船就沉沒了。那艘船叫泰坦尼克號。后來,懷德納夫人為了告慰兒子,決定在哈佛大學捐建一座圖書館,這就是今日的哈佛懷德納圖書館,世界上規(guī)模最大的大學圖書館。
藏書一旦成狂,就會不擇手段。史上不乏偷書賊和為書殺人的罪犯。最厲害的竊書賊非斯蒂芬·卡里·布隆伯格莫屬,他曾盜竊了23600多本書,涉及美國45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qū)的268家圖書館。他最終被抓倒不是因為自己失手,而是同伙的告發(fā)。在法庭上,關于他是否精神錯亂,雙方律師有激辯,但最終確認他患有精神病的是一位黑手黨老大。這位老大在新聞中看到布隆伯格的事跡,大為驚嘆,希望和他聯(lián)手,偷一些黃金鉆石之類。布隆伯格卻說,他不是為了錢而偷書的:“我一本書也不賣,是想收藏的。”這位老大聽后斬釘截鐵地確認,布隆伯格是真正的瘋子。
黑手黨老大無法理解一位藏書家有時得到一本書純屬是想為了 “拯救”它。本雅明深諳此中奧妙:
一個收藏家記憶中最精彩的時刻是拯救一部他從未曾想過更沒用憧憬的目光流連過的書,因為他瞥見此書孤零零地遺棄在書市,就買下,賦予它自由。這猶如《天方夜譚》中的王子買到一個美麗的女奴。你看,對一個收藏家,一切書籍的真正自由是在他書架上的某處。
偷書賊亦有不同于其他盜賊的地方,如一位被譽為“業(yè)界良心”的雅賊,“偷了一本書后又重新拿另一本抵上,心里認為這兩本書是等價的。”這些偷書賊也或者如他們的東方同行孔乙己所認為的那樣,“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么?”
藏書史上最臭名昭著的罪犯是西班牙人唐·文森特,他為獲取珍本而殺害數(shù)人。他得到了據(jù)說是存世孤本的《巴倫西亞法令集》。但在法庭上,控方律師竟然拿出另一個藏在法國的版本,“文森特一聽到這個驚人的消息,頓時失控。他放聲大叫,無法相信:‘我的不是孤本啊!’直到被處死那天,他還在喃喃自語,痛惜不已。”那位律師即使不是精通藏書之道的書癡,也一定是位洞悉欲望的心理大師,他要在法庭執(zhí)行死刑之前,先對文森特實施一次真正的死刑。
脫韁之馬,便成 “文雅的瘋狂”。雖說“文雅”,但畢竟還是“瘋狂”。對書的喜愛,還需回歸到一種雅致的興趣,靜觀把玩,以美的態(tài)度視之。藏書之樂趣無窮,新鮮不斷,因人而異,羅森巴哈將之比喻成結交美人:
藏書就好比與一位魅力四射又神秘莫測的女郎交往。他不用擔心某天會感到饜足,也不可能心生厭倦;也許就在書架的一角,永遠藏著全新的經歷或意外的發(fā)現(xiàn)。
(作者為上海師范大學人文學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