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詩寫作要體現(xiàn)時代性和人民性
這些年來,詩歌活動非常活躍,詩歌文本也是蜂擁出現(xiàn)。但不可否認,詩歌的讀者并沒有因此變得更多。這當然與我們這個時代的文藝產品多樣化、傳播媒介多元化的背景有關。但是,我們也要反思詩歌創(chuàng)作本身存在的問題。詩人和學者們在談論詩歌的時候,大多是從詩歌的結構、技巧、語言等微觀視角進行探討。詩歌的時代性和人民性,強調得不大夠。
我認為,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阻礙詩歌藝術發(fā)展、造成詩歌藝術受眾面窄的最根本問題,就是詩人在詩歌創(chuàng)作過程中,大多沒有處理好詩歌寫作的個性與共性的問題,也就是沒有更多地關注詩歌的社會性、人民性問題。一些詩人在寫作中多局限于自我的個性體驗,割斷了詩歌與社會現(xiàn)實之間的聯(lián)系。有些詩人只考慮怎么寫的問題,較少去考慮寫什么的問題,甚至有的詩人把詩歌寫作當成一種詞語的游戲。試想,這樣寫出來的詩歌作品,有什么實在的意義,廣大讀者還有什么閱讀的必要呢?
詩歌創(chuàng)作既要表現(xiàn)詩人獨有的情懷,也要走出個體的小世界,表現(xiàn)更為廣闊的社會人生。詩人應當有社會良知,有一顆對故鄉(xiāng)、祖國、人民的熾熱的愛心,保持對時代、社會、人類的關注。當然,我們不能只注意社會生活化的表象,我們要多注意社會精神與民眾道德,避免詩歌寫作的社會性被庸俗化、淺顯化。
每一個詩人都應該不斷探索怎樣才能寫好詩,讓詩歌成為照亮社會、照亮人們心靈的神燈。在創(chuàng)作中,要把“寫什么”和“怎么寫”結合起來進行考慮。當前的一些詩歌,強調個人的體驗,忽視社會大生活。其實,這個問題的解決之道,在杜甫、白居易等古代詩人和艾青、穆旦等現(xiàn)代詩人的詩歌實踐中,早就為我們提供了范例。詩人們既要在個性化的語言和個性化的體驗上下功夫,更要努力使自己的詩歌寫作保持介入社會生活的深度和廣度,使之產生更加廣泛的社會影響。倘若詩人懂得把錨拋在人的心坎上,便永遠不會與人性脫離,詩歌就能像迅捷的向導一樣,毫不費力地穿越人類所有的邊界。
詩歌寫作的個性與共性問題,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個性強調的是獨有的個性體驗,共性強調的是詩歌的社會性、人民性。優(yōu)秀的詩歌作品,總是能夠用個性化的體驗和語言,去表現(xiàn)具有社會性的對象與內涵。詩人在創(chuàng)作實踐中應時刻保持自省,在自己的矢志追求中不斷改正自己的不足。當前的一些詩人要么缺鈣,寫出來的東西總是輕飄飄的,遠離生活的本質;要么玩“捉迷藏”,把神圣的詩歌藝術當作玩弄語言文字的游戲,故意讓人讀不懂,孤芳自賞。這樣的詩人缺乏一種責任感和使命感,只是在一種自己釀造的怪圈里玩弄所謂的詩歌藝術,詩人們照亮的只是自己,其結果是人們把他們遺忘。小說家何立偉的中篇小說《一個詩人的世俗生活》中,主人公啞馬寫有一首詩叫《遺忘》:“我將被黑暗帶走/就像深沉的夜帶走它的流星/由此我不會被人提起/我的臉在時間中模糊,猶如歲月/那些將我遺忘的人/會記住我寫下的詩行:/我行走之時,通體發(fā)光/但我只是照亮了自己”。我讀完這部小說后,很自然地想到:詩人的創(chuàng)作不應該只照亮自己。詩歌藝術的本質是反映生活、提煉生活,同時又高于生活。違背了這一本質,就是違背了詩歌藝術規(guī)律。
回顧新詩發(fā)展的歷程,我們清晰地看到,優(yōu)秀的詩歌作品總是與時代同頻共振的,與人民同呼吸、共命運的。無論是五四時期的呼喚自由之詩,還是抗戰(zhàn)時期的反映抗爭之詩,亦或是新時期的歌頌理想之作,都深刻地反映了時代的氣象。近40年來,不少詩人還堅持著對現(xiàn)實生活的抒寫和反映,體現(xiàn)了很好的責任感。他們的作品對時代進行了深刻的記錄,成為時代和社會的心靈信史。但我們也要看到,一些詩歌作品雖然反映了現(xiàn)實,但只是表現(xiàn)了生活的表象,是簡單的事項羅列,還上升不到詩歌的層面。因此,我們應該注意到,關注詩歌的時代性、社會性、人民性,與注重詩歌的藝術性,是合二為一的事情,不能顧此失彼。
總之,詩人有以詩歌照亮社會、照亮人生的責任。詩人要在創(chuàng)作中反映火熱的新時代生活,用詩歌藝術的光芒去照亮時代和人民。也就是說,詩人們要以充滿獨特個性體驗的詩作,去反映具有共性的時代精神和社會生活,在社會公共空間中彰顯詩性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