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南充文學》獎”評選揭曉
近日,第二屆“《南充文學》獎”評選揭曉,馮飛的《蠱·惘》,駱駝的《小小說四題》,龍小龍的《二叔》獲小說獎;蔣藍的《峨眉山筆記》,王杰平的《烏鎮(zhèn)兩題》,何華的《我的外公》獲散文獎;呂歷的《嘉陵江·組詩》,胡紹珍《草木民間》,羅鋮的《羅鋮的詩》獲詩歌獎;瀟月的《十九歲的夜想曲》獲新人獎。
“《南充文學》獎”是南充市文聯(lián)主管,嘉陵江文學創(chuàng)作協(xié)會主辦的《南充文學》設立的一個獎項,三年評選一次,分設小說、散文、詩歌、新人四個類別,首屆“《南充文學》獎”評選時間為2016年。所有參評作品由編輯、讀者推薦,要求一是作品兼具思想性與文學性,傳播正能量,具有時代感;二是作者限四川省內(nèi)且側重于本土,立足于扶持新人新作,獲得首屆《南充文學》獎的作者原則上不再參評;三是本屆《南充文學》獎小說、詩歌、散文、新人四個類別中,前三個類別獎項分別評出3名,新人類別評一名;四是小說限中短篇作品,散文不超過5000字,詩歌不超過120行;五是所有參評作品要求原創(chuàng),并發(fā)表于《南充文學》雜志2017年至2019年期間(共12期)的作品。在已經(jīng)刊登的作品中,專家組經(jīng)過嚴格評審,歷時近半年,終于揭曉了獲獎作品。(《南充文學》編輯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