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詩的本性和借鑒古典:從形式焦慮的角度
對詩意表現(xiàn)的形式焦慮,貫穿著新詩迄今的歷史,其暗中的參照則更多是美侖美奐的古典詩歌。梁實秋曾經(jīng)認為,所謂“新詩”,就是“用中文創(chuàng)造外國詩的格律來裝進外國式的詩意”,對此無論同代人還是后來者多表贊同,但回頭看不僅是皮相之論,邏輯上也荒謬不堪。
對以自由、開放為本性的新詩及其發(fā)展來說,借鑒古典,正如借鑒外國,本是題中應有之義。盡管草創(chuàng)期的先驅(qū)們因持“全盤反傳統(tǒng)主義”的立場,曾一度陷入集體的選擇性失明,但隨著“詩體大解放”的歷史任務完成,激情冷卻,由于片面強調(diào)“我手寫我口”而導致的作品質(zhì)量的簡陋粗疏,也引發(fā)了新詩人們普遍的不滿和反省。穆木天甚至因此尖銳指責胡適是“新詩最大的罪人”。由此,如何著眼審美的入口和終端,即作品的形式,努力提高新詩的美學品質(zhì),漸成詩人們關注的焦點,而探討新詩可能的格律,在以“新月派”為代表的不少詩人看來可謂重中之重。在這種探討中借鑒古典,就像借鑒西詩,尤其是后期象征主義一樣自然。新詩因此完成了由解放到開放的轉(zhuǎn)變。
借鑒古典是全方位的,并不限于一端。聞一多所倡導的“三美”,其實都借鑒了古典。之所以把他的理論和實踐命名為“新格律詩”,無非因為他對新詩格律的探索和貢獻最為突出。重要的是,即便僅僅著眼于此,所謂借鑒,也應被納入綜合創(chuàng)造來理解。聞氏立足新詩相對于古詩文在語言上的重大變化,參照西詩“音步”提出“音尺”概念,進而主張“詩節(jié)之間應該勻稱,各行詩句的音尺應一樣長”,與他在詩意萃取及修辭上雜糅傳統(tǒng)和現(xiàn)代,語言上融經(jīng)典的文學用語與經(jīng)過了精心提煉、鍛造的口語于一爐,必須被視為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否則就會變得毫無意義。
聞一多的探索在新詩史上影響深遠。像《死水》《口供》這樣已成經(jīng)典的作品,什么時候讀,都是極具說服力的文本。我們肯定熟悉他那些深得古典精髓的名句,比如“鴉背馱著夕陽”,“黃昏里織滿了蝙蝠的翅膀”,等等;而《死水》堪稱新詩中的“惡之花”,其據(jù)反諷而化腐朽為神奇的功力,在我看來迄今都罕有其匹。當然,聞一多也有他自身的問題。他所主張的那種“音樂美”“建筑美”,恐怕太多受到他一直精研的古典律詩的吸引,雖落實于新詩形式時力求變通,但仍暗含了某種機械性。畢竟,勻稱而大體整齊再美,對新詩來說也只是可能性之一,此外還可以有疏朗之美、參差之美、突兀以至猙獰之美等等。別忘了新詩又叫“白話詩”和“自由詩”。如果說“白話詩”的說法使新詩與口語的關系始終是一個質(zhì)詢的話,那么“自由詩”這一概念,就反復叮囑我們關注新詩更多的可能。不能說聞一多對此有所輕忽,但顯然重視不夠;尤其是,對新詩在內(nèi)容和形式的關系上較之古詩詞更有機,擁有后者不可比擬的相互辯證、彼此創(chuàng)生的可能這一根本所在重視不夠。他所主張的新格律詩,作為個人實踐可謂大獲成功,但作為某種范式,其普遍性應該說極為有限。他自己當然不必為此等范式在效尤者那里漸趨僵化,最終獲得“豆腐塊”之譏負責,但其中所牽動的新詩原理卻值得反復探討品味,同時也不失為今天探討新詩該從古典那里借鑒什么時,足可記取的某種歷史教訓。
總之,新詩可向古典借鑒之處多多,但無論怎樣借鑒,都必須堅持自己的本性,而這種堅持,必須落實到形式的不斷探索和創(chuàng)新上。古典詩歌在漫長的發(fā)展過程中,由共識積累而形成了一套相對固定的形式系統(tǒng),很好很高級,其間自有其原理,然而卻并非新詩的原理。可以用一句話來強調(diào)二者的根本區(qū)別:對古典詩歌來說,形式很大程度上是先在的,而對新詩來說卻永遠是有待發(fā)明的;前者的要義是在自律中體現(xiàn)自由,而后者的要義是始終保持住自由和自律之間的危險平衡。我不知道新詩的原理是否更加永恒,但我知道,聞一多之后,所有試圖從體式上固化新詩的努力,無論是七行體、八行體、九行體還是十二行體,其有效性和影響力,幾乎都從未超出過企圖者個人的范圍。
自由是新詩的靈魂,而“保持住與自律之間危險的平衡”則意味著,那種認為“自由”就是我想怎么寫就怎么寫的觀點,恰恰是對自由的一種誤解甚至是扭曲。當然,自由首先意味著不遵從既定之規(guī)。古典詩歌會同時從詩意和格律兩方面對一個詩人提出要求,不但有硬規(guī)則,還有潛規(guī)則。像《死水》中表現(xiàn)的那種激烈的意緒,那種審丑的維度,在古典詩歌里是要被判犯規(guī)出場的。受傳統(tǒng)“詩教”的影響,古典詩歌講究的是“溫柔敦厚”,是“怨而不怒,哀而不傷”,風格傾向優(yōu)美,處理的意緒越激烈,就越是要求限制,而它那一套規(guī)則也確實有助于作出限制。但新詩恰恰首先要沖破這些限制——并不是說要取消一切限制,而是要化限制為節(jié)制。二者的區(qū)別在于:前者遵從的是某種既定的外在約束,后者遵從的則是一首詩自身表達的內(nèi)在需要。不錯,沒有人能告訴我應該寫什么和怎么寫,這些都是我的自由;然而,只有我聽從一首詩表達的內(nèi)在需要,為其發(fā)明出它自身要求的形式,使意象、語義、建行、節(jié)奏、聲音、色彩、調(diào)性等自成一個彼此呼應、獨一無二的有機整體,我才算正確、正當?shù)匦惺沽宋业淖杂伞K^“自由”,在此意味著,也僅僅意味著美學的挑戰(zhàn)和責任。
如果說這種內(nèi)容和形式關系的不同決定了新詩和古詩的根本分野,那么,必須為一首詩發(fā)明出它自己的形式,就構成了新詩的難度所在。除此之外,二者的相通之處可謂多多,技藝上更是如此。比如古典詩很講究煉意、煉字,新詩要不要煉呢?當然也要煉。“意”不必說了,字、詞相通,并無妨礙;更重要的是還要煉句、煉篇、煉音韻,所以才難。之所以要“煉”,避免慣性的表達只是表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音、意之間存在著廣闊的模糊或者說灰色地帶。煉,就是要鮮明地突出那該突出的,以照亮并牽動那些不得不仍隱身幽暗的部分。所有的“煉”,都指向精確而又不止于此,其進境是某個語詞,某個詩句,可以像一把非它不可的密鑰那樣,打開一道門以至更多的門,進入一個更廣闊的審美空間。這樣理解精確性肯定無違古典詩歌的要求,但據(jù)此而言“簡潔”,就有微妙的差別了。新詩的簡潔無關長短,而重在行于當行,止于當止。一個最極端的例子當然就是北島那首著名的“一字詩”《生活》。這樣的詩在制服化了的古典詩歌語境中是不能成立的,但在新詩的語境中卻不僅可能,而且可以很棒。一個“網(wǎng)”字集詞、句、篇于一身,像點穴一樣,擊中我們那被種種無名的力量所籠罩、所糾纏,百般艱困下無助且無力的痛點,又如漣漪層層漾開,擴散到生命的全領域,并從沉默中喚起我們反抗、掙脫的意志,如此高度概括又如此驚警,不亦棒乎?就其實質(zhì)而言,此詩不妨說與號稱“漢詩之祖”的遠古民歌《擊壤歌》《彈歌》等一脈相承;在這個意義上,也不妨說,所謂“新詩”,正是漢語詩歌向其自身精神源頭的回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