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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與心靈的交融:漫談自然文學
    來源:中國作家網 | 程虹  2019年11月14日12:00
    關鍵詞:自然文學

    自然文學(Nature Writing)不同于西方文學史上的自然主義(Naturalism)。它是源于17世紀,奠基于19世紀,形成于當代的一種具有美國特色的文學流派。從形式上來看,它屬于非小說的散文文學,主要以散文、日記等形式出現。從內容上來看,它主要思索人類與自然的關系。簡言之,自然文學最典型的表達方式是以第一人稱為主,以寫實的方式來描述作者由文明世界走進自然環(huán)境那種身體和精神的體驗。

    自然文學主要特征有三:一、土地倫理(Land Ethic)的形成。放棄以人類為中心的理念,強調人與自然的平等地位,呼喚人們關愛土地并從荒野中尋求精神價值。二、強調位置感(Sense of Place)。如果說種族、階層和性別(Race,Class and Gender)曾是文學上的熱門話題,那么,現在生存位置(Place)也應當在文學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三、具有獨特的文學形式和語言。

    自然文學的淵源

    自然文學作為一個概念產生于現代,可它卻是在一個相當漫長的歷史過程中形成的,并有其歷史淵源。

    應當說,自然文學的思想淵源不難追溯到古希臘和羅馬時代的亞里士多德(Aristotle)和維吉爾(Virgil)。美國學者彼得·A. 弗里策爾(Peter A. Fritzell)與謝斯(Don Scheese)在各自有關自然文學的評論專著中,分別提到了亞里士多德的《動物志》和維吉爾的《牧歌》對自然文學的影響。18世紀英國的自然史作家吉爾伯特·懷特(Gilbert White)、19世紀英國浪漫主義詩人華茲華斯(William Wordsworth)、博物學家達爾文(Charles Darwin)及20世紀的英國作家勞倫斯(D. H. Lawrence)等人,也對自然文學產生過影響。懷特的《塞爾伯恩博物志及古跡》(The Natural History and Antiquities of Selbourne,1788),影響了諸如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約翰·巴勒斯(John Burroughs)、雷切爾·卡森(Rachel Carson)等自然文學的代表人物,被作為自然文學的首篇范文收入《諾頓自然文學文選》(The Norton Book of Nature Writing,1990)。美國哈佛大學英文系教授勞倫斯·比爾(Lawrence Buell)在其被譽為自然文學的權威性專著《環(huán)境的想象》(The Environmental Imagination: Thoreau, Nature Writing, and the Formation of American Culture,1996)中,多次提到華茲華斯及達爾文對自然文學的形成所起的作用。勞倫斯的《美國經典文學研究》(Study in Classic American Literature,1923)在多部關于評論自然文學的專著中都被引用。

    然而,鑒于美國作為“自然之國”和“新大陸”具有獨特的文化背景以及其現代化程度發(fā)展之迅猛,自然文學必然會在這片土地上滋生并興起。或者說,它是在美國特殊的自然和人文背景下產生的一種文學。因此,自然文學在美國最富代表性。

    就美國而言,自然文學的淵源可追溯到17世紀第一批歐洲移民抵達美洲新大陸。當時他們面對的是一片陌生而廣袤的土地。美國這種特殊的自然與人文背景決定了其國民對土地那種與眾不同的情感與聯系。對他們而言,只有認知了腳下的那片土地,才可能認知自我。自然而然,許多早期移居新大陸的定居者通過日記、旅行筆記和書信散文等獨特方式,來從事確認、描述和解釋外在事物的勞作,以求得對自我、對自己所處的土地及未來的認識。

    17世紀的約翰·史密斯(John Smith)的《新英格蘭記》(Description of New England,1616)和威廉·布雷德福(William Bradford)的《普利茅斯開發(fā)史》(Of Plymouth Plantation)以“富饒的伊甸園”和“咆哮的荒野”的鮮明對比,描述了新大陸的“自然的影像”,從而使自然成為新大陸的人們關注的一個焦點。這些著作都是以描述性的散文體寫就,其語言清新簡樸,充滿了生機與活力,為日后的自然文學獨特的文體奠定了基礎。

    18世紀的喬納森·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在他的《自傳》(Personal Narrative)和另一部作品《圣物的影像》(The Images and Shadows of Divine Things)中,大膽地將內心的精神體驗與外界的自然景物融為一體,以比喻的手法,表明上帝把整個物質世界造成了“精神世界的影子”。18世紀另一位有影響的人物威廉·巴特姆(William Bartram)在其代表作《旅行筆記》 中描述了他在美國東南部荒野所進行的“孤獨的朝圣”,形成了一種對荒野的審美觀,從而使他本人成為第一位在歐美大陸文學界獲得聲譽的人和美國自然文學名副其實的奠基人。

    如果說17、18世紀產生了自然文學的主題、文體和風格的奠基人的話,那么19世紀則出現了自然文學的思想與內涵的奠基人。以托馬斯·科爾(Thomas Cole)的《美國風景散論》(Essay on American Scenery)及愛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的《論自然》等作品為例。科爾在《散論》中所得出的結論是:美國的聯系不是著眼于過去而是現在和未來。如果說歐洲代表著文化,那么美國則代表著自然。生長在自然之國的美國人,應當從自然中尋求文化藝術的源泉。正是基于這種思想,科爾創(chuàng)建了美國哈得孫河畫派(The Hudson River School)并將“以大自然為畫布”作為宗旨,從而使該畫派的作品與美國自然文學起到了相輔相成的作用。就愛默生而言,他的第一部作品便是《論自然》(Nature)。他改良了愛德華茲的觀點,明確指出“自然是精神之象征”。他的觀點極大地影響了同代、后代乃至當代的自然文學作家,成為自然文學的理論基礎,同時也使“研習自然”和“認識自我”成為美國自然文學經久不衰的主題。

    提到梭羅,人們會自然而然地聯想到瓦爾登湖。他的著作《瓦爾登湖》(Walden)曾于1985年在《美國遺產》雜志上所列的“十本構成美國人格的書”中位居榜首。他被視為美國文化的偶像,美國最有影響的自然文學作家。他的精神被視為美國文化的遺產。而“瓦爾登湖”也成為眾多梭羅追隨者向往的圣地和效仿的原型。人們通常把梭羅視為愛默生的“圣徒”。但從現代的眼光看,梭羅在自然文學中所起的作用似乎比愛默生更勝一籌。梭羅不僅把愛默生的理論付諸實踐,而且又比愛默生超前一步。他預見到工業(yè)文明與自然之間的矛盾,提出了“只有在荒野中才能保護這個世界”的觀點。他在散文《散步》(Walking)一文中對荒野價值的論證在自然文學中產生了重大意義。

    總之,在19世紀,愛默生的《論自然》和科爾的《美國風景散論》,率先為美國自然文學的思想和內涵奠定了基礎,梭羅和惠特曼(Walt Whitman)以其充滿曠野氣息的文學作品,顯示了美國文學評論家馬西森(F. O. Matthiessen)所說的“真實的輝煌”。與此同時,科爾所創(chuàng)辦的美國哈得孫河畫派,則以畫面的形式再現了愛默生、梭羅和惠特曼等人用文字所表達的思想。“以大自然為畫布”的畫家和“曠野作家”,攜手展示出一道迷人的自然與心靈的風景,形成了一種基于曠野來共創(chuàng)新大陸文化的獨特時尚和氛圍。這種時尚與氛圍便是如今盛行于美國文壇的自然文學生長的土壤。

    自然文學的興起

    20世紀之前的自然文學有著濃郁的理想主義色彩,其作者對自然持樂觀進取的態(tài)度,希望從中尋求個性的解放、文化的根源和精神的升華,但是他們的思索與寫作的著眼點仍限于自然與自我或自然與個人的思想行為范疇。只是到了20世紀,隨著諸如約翰·巴勒斯、約翰·繆爾(John Muir)以及瑪麗·奧斯汀(Mary Austin)等跨世紀自然文學作家的出現,自然文學才展開了一個更為廣闊的前景。這時的自然文學開始展示的是自然與人類的關系,人類與生態(tài)的和諧。

    1962年雷切爾·卡森出版了《寂靜的春天》(The Silent Spring),描述了濫用化學農藥對生態(tài)環(huán)境和人類所造成的威脅,從而促使了第一個地球日的建立。愛德華·艾比(Edward Abbey)的《大漠孤行》(Desert Solitaire: A Season in the Wilderness,1968),以猶他州的沙漠為背景,傳達出躁動不安的現代人對寧靜的追求以及他對荒野與現代文明的思索;安妮·迪拉德(Annie Dillard)的《汀克溪的朝圣者》(Pilgrim at Tinker Creek,1974),記述了作者在弗吉尼亞州藍山的汀克溪畔對自然的朝圣和對傳統(tǒng)的反思;巴里·洛佩斯(Barry Lopez)的《北極夢》(Arctic Dreams: Imagination and Desire in a Northern Landscape,1986),描述了他在北極的探險經歷,以及人類所需要的外在和內在的兩種風景;特麗·T.威廉斯(Terry Tempest Williams)的《心靈的慰藉》(Refuge: An Unnatural History of Family & Place,1991),表現因20世紀50年代美國核試驗影響而身患乳腺癌的一家三代女性,在鹽湖邊所尋求的精神慰藉;斯科特·R.桑德斯(Scott Russell Sanders)的《立足腳下》(Staying Put: Making a Home in a Restless World,1993),則提出自然文學一個普遍存在的主旨:怎樣在動蕩不安的世界上找到屬于自己的一片土地。

    正是由于20世紀的自然文學作家強調人類與生態(tài)共生存,因此他們便格外重視“位置感”。對他們而言,如果沒有地理上的支撐點,就無法擁有精神上的支撐點。所以20世紀的自然文學是以在不同地理環(huán)境下、圍繞一個共同的話題而寫作的龐大的作家群來推動的,當然,他們各有自己的寫作特色。

    從廣度而言,20世紀的自然文學已經不再局限于美國。文學與環(huán)境研究會(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Literature and Environment)自1992年在美國建立以來,之后分別在英國、澳大利亞及日本建立了分會。同時世界各國有關以探索自然與人類關系為主題的作家及作品也紛紛涌現。從深度而言,由于20世紀的自然文學作家大多掌握了自然科學和人類生態(tài)學的知識,他們無疑獲得了比其前輩更深刻的洞察力。利奧波德(Aldo Leopold)在威斯康星州一個被人遺棄的農場里,提出了“土地倫理”的概念,呼吁人們培養(yǎng)一種“生態(tài)良心”(The Ecological Conscience);艾比在沒有人煙的西部沙漠中,提出了人類與自然和諧共處的新模式:對立—妥協(xié)—平衡。威廉斯則在鹽湖邊,呼吁人們視荒野為一種情感,像熱愛一個人那樣去熱愛荒野。在當代自然文學作家的心目中,人與自然已不再是“我和它”的關系而是“我和你”的關系。他們認為已經沒有一個單純的自我,而只有與所生存的生態(tài)環(huán)境融為一體的自我(self-in-place)。他們所信奉的已不再是“優(yōu)勝劣汰”,而是“共生主義”。

    自然文學領域不僅新人新作層出不窮,而且在作為一種文學流派進行教學與研究方面也日趨成熟。近十余年來,先后有多部優(yōu)秀的自然文學文選問世。如:《諾頓自然文學文選》《這片舉世無雙的土地:美國自然文學文選》(This Incomperable Lande: A Book of American Nature Writing,1988)及《論自然:自然、風景及自然史》(On Nature: Nature, Landscape, and Natural History)等。同時也出現了具有權威性的有關自然文學的評論專著,如:比爾的《環(huán)境的想象》、謝斯的《自然文學》(Nature Writing,1996)、弗里策爾的《自然文學與美國文化》(Nature Writing and America: Essays upon a Cultural Type)等。

    目前,自然文學仍處于一種發(fā)展狀態(tài),各種新的名稱也不斷出現。除了自然文學之外,又出現了環(huán)境文學(Environmental Literature)和生態(tài)批評(Ecocriticism),但它們的宗旨和主題大致相同,同屬一個思想創(chuàng)新領域。當然,對自然文學是否已進入文學主流的問題,批評界仍有爭議。但不可否認的是,這種文學已經有了它一脈相承的輝煌歷史、富有活力的現在與充滿希望的未來。

    自然文學的理念與特點

    可以說,當代自然文學,既繼承了浪漫主義和超驗主義的傳統(tǒng),又具有濃郁的現代色彩。從當代美國自然文學作品中,我們很容易看到浪漫主義和超驗主義的影響,如對自然的崇尚與贊美、對物欲主義的鄙視與唾棄、對精神的崇高追求與向往。然而,由于當代自然文學興起的時代,是人類社會進入高科技的時代,所以也難免附著某些現代與后現代主義的色彩,如無視偶像與蔑視權威、對自然既敬畏又懷疑的不確定性、某些作品中所顯示的多種拼圖的狀況以及分界模糊的現象等等。然而,它既不是浪漫主義的再現,也不完全等同于后現代主義流派。它具有對傳統(tǒng)的超越性,這是時代使然,也是無須多加證明的。

    首先,從理念上來說,自然文學放棄了以人類為中心的觀念,提出了旨在倡導人類與自然和諧共處的“土地倫理”。“土地倫理”一語源自利奧波德的《沙鄉(xiāng)年歷》(A Sand County Almanac,1949)。利奧波德以一個生態(tài)學家的學識,講述了土地金字塔、食物鏈等原理,說明人類只是由土壤、河流、植物、動物所組成的整個土地社區(qū)(The Land Community)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在這個社區(qū)中,所有成員都有其相應的位置,都是相互依賴的。在生物進化的長途漂泊之旅中,人類只是與其他生物結伴而行的旅者。無論人類有著何種企圖,自然永遠會自行其道。為了跟自然同步,人類必須把自己與自然合為一體。為了證實人類是土地社區(qū)的組成部分,我們首先要學會在這個社區(qū)中互相尊重,互相愛護。他呼吁人們對于生態(tài)進行重新認識,對我們賴以生存的自然環(huán)境有一種倫理上的責任感。他要人們“像山一樣思考”,即從生態(tài)的角度,從人與自然的關系和保持土地健康的角度來思考,培養(yǎng)一種“生態(tài)良心”。利奧波德不僅呼吁人們對于我們賴以生存的土地要有一種倫理上的責任感,而且還提出了“土地倫理”的行為標準:“任何有利于保護生物社區(qū)的完整、穩(wěn)定和美麗的行為都是對的,反之則是錯的。”美國文學教授及評論家謝爾曼·保羅(Sherman Paul),則把曠野里淳樸的自然景色之組合視為當代人類成功的標準。

    其次,自然文學滲透著強烈的“荒野意識”。在自然文學中,對荒野的看法和認識貫穿始終。愛默生指出:“在叢林中我們重新找回了理智與信仰”;梭羅聲稱:“只有在荒野中才能保護這個世界”;繆爾認為:“在上帝的荒野里蘊藏著這個世界的希望”。利奧波德把從荒野中得到的精神享受視為一種比物質享受更勝一籌的高質量的生活,是一種像言論自由一樣不可剝奪的人權。艾比則把荒野視為用以對抗文化的瘋狂行為的緩沖地帶。另一位美國自然文學作家奧爾森(Sigurd F. Olson)認為,我們每個人的心底都蘊藏著一種原始的氣質,涌動著一種對荒野的激情。在自然文學的“荒野意識”中,包含了理性與感性的雙重成分。就理性而言,荒野是人類的根基,是使現代人意識到他與自然界關系的提醒物,只有保持土地的健康,才能保持人類文化的健康。就感性而言,荒野寄托著一種情感,是人類的精神家園,因為心靈格外需要野生自然的滋潤。“寧靜無價”或許是身處物欲橫流、動蕩不安的現代社會中的自然文學作家對“荒野意識”最精辟的詮釋。

    正是基于上述理念,自然文學才能夠在很大程度上突破文學以人類為中心的傳統(tǒng)觀念以及傳統(tǒng)文學中戰(zhàn)爭、愛情與死亡那些經久不衰的話題,大膽地將目光轉向自然,把探索與描述人類與自然的和諧關系,視為文學的領域并作為寫作的主題。

    我們通常說,文學就是人學。但是自然文學不同于其他文學形式,在自然文學中,人作為主人公的概念被淡化,作品焦點是農村和荒野,而并非城鎮(zhèn)和都市。這一點頗像美國哈得孫河畫派“以大自然為畫布”的宗旨及其作品。

    比爾在《環(huán)境的想象》中專有一章來闡述人類對于主人公位置“主動放棄的美學”。他以奧斯汀的《少雨的土地》(The Land of Little Rain,1903)為例,說明奧斯汀在全書中始終把自然環(huán)境置于那些關于人的故事之上。她的主角是土地,更確切地說是它的水路地形,由于缺水而產生的生活方式,那種因缺水而把這片土地上的所有棲居者,包括動物、植物與人聯系在一起的紐帶。自然文學展現在人們眼前的不是單純的自然,也不是復雜的人類,而是一個為了同樣需求而使自己適應于生存環(huán)境的,由動物、植物和人共同組成的不可分離的社區(qū)。我們可以說,通過這個社區(qū),我們能夠看到整個世界,甚至未來世界的縮影。

    自然文學的文體和風格,使文學走出了“象牙塔”,因為自然文學作家訪問的對象,如梭羅所言“不是一些學者,而是某些樹木”。在自然文學作品中留下的,不僅僅是作者的筆跡,而且還有他們的足跡。因此,在自然文學作品中,我們注意到幾乎每一個作家都以一方自己熟悉的土地為根基。這就是他們所強調的位置感。同時,這種與土地接壤的文學在語言方面也不同凡響,它使用的是與之相應的“褐色的語言”,那種樸實如泥土、清新如露水的鮮活的語言。自然文學作家希望自己的作品是自然而新鮮的。這一點如艾比所述,寧肯要表面的“鮮活”,也不要深沉的“死性”。正是由于自然文學這種新穎獨特的文體、風格和語言,使得它像枝繁葉茂、形態(tài)各異的自然界一樣,有著別具一格的魅力。

    自然文學的風格又與藝術密切相連。如前所述,哈得孫河畫派實際上是用畫面的形式詮釋了自然文學用文字所表達的思想。科爾的《人生旅程》(The Voyage of Life)以畫面的形式再現了愛默生在《論自然》中的心靈旅程圖像。科爾的另一幅畫《河套》(The Oxbow)則隱含著梭羅的觀點:人類對環(huán)境樂觀的態(tài)度是一種荒野與文明的結合。研究美國文學及文化的學者、美國布朗大學的巴頓·L. 圣阿曼德教授(Barton Levi St. Armand),曾把梭羅的《瓦爾登湖》和《科德角》(Cape Cod)兩部作品進行了比較,認為在《瓦爾登湖》和《科德角》中,人們可以看到與哈得孫河畫派中的“彩光畫法”最相似的風景表述。自然文學作品中,人們還會感覺到英國作家約翰·羅斯金(John Ruskin)的那種“以文釋畫”(word painting)的美感,難怪有人稱贊奧斯汀《少雨的土地》是以一幅幅以土地為主的“小風景畫”的形式展現給讀者的。這種文學與藝術密切相連的文學形式展現出中國唐代詩人王維作品中那種“畫中有詩,詩中有畫”的意境。

    綜上所述,我們不難看出,自然文學是以文學的形式,喚起人們與生態(tài)環(huán)境和諧共存的意識,激勵人們去尋求一種高尚壯美的精神境界,同時敦促人們去采取一種既有利于身心健康,又造福于后人的新型生活方式。其次,它強調人與自然進行親身接觸與溝通的重要性,并試圖從中尋求一種文化與精神的出路。英國作家沃爾特·佩特(Walter Pater)曾寫道:“文化的完美不是反抗而是寧靜。只有當文化達到了某種深層次的精神之寧靜時,它才真正達到了它的目的。”我們可以說,自然文學作家所追求的正是一種寧靜的藝術。在美學上,這種文學展現了一種自然清新、別具一格的審美取向。閱讀自然文學的作品,人們會感到一種流動的美感,一種精神的享受。從長遠看,這一文學形式既是對以往人與自然關系的批評、補償與反省,也為今后人類社會的健康發(fā)展指出一條路,并提供大量試驗與創(chuàng)新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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