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一寧:奇妙的緣分 難忘的歲月
在新中國成立前夕誕生的《文藝報》,迎來了70周年報慶。接到報社編輯的約稿信息,我猛然驚覺,離開報社已經9年了。心中不禁興起日月似梭、光陰如輪之慨。
1986年10月,我從農牧漁業(yè)部調入文藝報社。當時報社計劃于1987年1月將報紙從每期四版擴為八版,需要增加人手,因此我有了成為文藝報社一員的機會。這一機會對我來說是十分寶貴的,我在大學就讀的是中文系,《文藝報》(當時是一本月刊)對中文系學生來說是權威刊物,是令人神往的文藝最高殿堂。
進入文藝報社工作,對我還是一個奇妙的緣分。1978年,還是南國廣西一個小鎮(zhèn)中學學生的我,從報紙上看到《文藝報》復刊的消息。報道中說,復刊后的《文藝報》任務之一是要“培養(yǎng)文學藝術的新生力量”。受到這句話的鼓舞,我斗膽寫了一篇當時以為是“評論”、現在看來是“議論”或什么也不是的東西投給《文藝報》。我不知道《文藝報》的地址,所以信封上僅寫“北京市《文藝報》”字樣,那是我平生第一次投稿,結果不問可知。當時的報刊,退稿都有退稿信,或某位編輯手書,或蓋有編輯部公章的印刷體,我收到的是后者,然而也仍興奮不已——因為我收到了來自首都北京、來自《文藝報》的信,雖然這是一封退稿信。那時的我萬萬想不到,8年后自己會進入文藝報社工作,成為文藝報社團隊的一員……
在文藝報社,除了發(fā)行和后勤部門,各個業(yè)務部室我都先后工作過。《文藝報》是中國文藝界的一個廣闊平臺,在這里工作能夠廣泛接觸各個門類的文藝家,能夠了解各個門類的文藝動態(tài)。新中國的歷史奠定了《文藝報》的影響和權威地位,“文革”前十七年的一系列文藝論爭均與《文藝報》有著密切的關系,而改革開放新時期的《文藝報》,也接續(xù)著《文藝報》創(chuàng)刊以來的傳統(tǒng),在堅持“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的前提下,注意發(fā)表關于文藝發(fā)展重大議題的文章,往往在文藝界激起很大反響,從而牢牢抓住了引領中國文藝發(fā)展的話語權。以我自己的經歷為例,行為藝術是20世紀五六十年代興起于歐洲的現代藝術形態(tài)之一,中國行為藝術的發(fā)生是1989年在北京中國美術館舉行的現代藝術大展。以后,出現了某些極端的行為藝術。2001年,我是《文藝報·藝術周刊》副主編(藝術部副主任),1月份“藝術周刊”的版面編發(fā)了由陳履生組稿、署名楊盅的《以藝術的名義:中國前衛(wèi)藝術的窮途末路》一文,揭露了一段時期內出現的極端的“行為藝術”的各種表現,這篇文章認為,極端行為藝術的問題主要在兩個方面:一、有違于公正的社會道德倫理原則;二、有違于藝術的內在規(guī)律。而產生極端行為藝術的根本原因則在于,一些人為了驚世駭俗與取悅于歐美雇主的脾胃,進而迅速成名致富,所以想方設法“比著狠、比著惡”,這實質上是“以藝術的名義強奸藝術”。之后,“藝術周刊”版面還開展了“《中國前衛(wèi)藝術的窮途末路》討論”,先后發(fā)表了5篇討論文章以及中國藝術窗口網網友的意見,我自己也在頭版分別發(fā)表了批評極端行為藝術的兩篇雜文《“行為藝術”現南京》《“行為藝術”又“創(chuàng)新”》。《文藝報》的批評帶動了國內許多媒體,各媒體也都發(fā)表相關文章,呼應對極端行為藝術的批評。同年3月,出席全國政協(xié)會議的書畫界委員在一個座談會上,也對“前衛(wèi)藝術”“行為藝術”“另類藝術”提出了各自的批評意見。4月3日,文化部發(fā)出了《堅決制止以“藝術”的名義表演或展示血腥殘暴淫穢場面》的通知,顯然與《文藝報》和其他媒體對極端行為藝術的批評有因果關系。
《文藝報》是一個需要激情、謹慎、耐心、細致的崗位,同時還是一個需要多方面理論修養(yǎng)、知識儲備的充滿挑戰(zhàn)性的崗位。《文藝報》更大量的工作,是對優(yōu)秀文藝新作的評論和對文藝新人的推介。許多文藝新人新作通過《文藝報》這一平臺的扶持和傳播得以脫穎而出。作為一份專業(yè)性強而人員不多的報紙,《文藝報》的任務是繁重的,在報社的24年,我在新聞部工作的時間最長,經常是八九點下班,十一二點到家也很平常。但這是自己選擇的工作,內心無怨無悔。那24個春秋,是我終生難忘的歲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