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濱遜·克魯索》出版三百年:笛福與亂世中的個體
1719年4月25日,笛福出版了他第一部長篇小說《魯濱遜·克魯索》。如笛福的傳記作家約翰·摩爾所言,其時除了《圣經(jīng)》,沒有哪本書能像《魯濱遜·克魯索》那樣,在英格蘭和蘇格蘭的各個階層廣為流傳。它不僅創(chuàng)造了一種新的文學體裁,而且創(chuàng)造了一類新的閱讀公眾。它不僅流行于底層讀者,還得到了諸多文學家和思想家的關(guān)注。亞歷山大·蒲柏和約翰遜博士對之贊譽有加;盧梭把它定為愛彌兒人生的第一本書,認為它提供了對自然教育最完整的論述;馬克思更在《資本論》里多處提及魯濱遜,視之為資本主義語境下現(xiàn)代個體的寓言。然而,沒有多少人知道,笛福是在怎樣的人生境遇中創(chuàng)作了這部經(jīng)典之作。
1714年,安妮女王逝世。在激烈的黨派斗爭中,笛福的政治雇主羅伯特·哈里失勢,其領(lǐng)導的托利黨下野,五十四歲的笛福不僅失去了作為雇傭文人的收入來源(為哈里效勞的十年里,他年收入達三百至四百英鎊),還再度面臨煽動誹謗罪的指控。為了免于牢獄之災,笛福不得不投靠輝格黨大臣湯森德,在洶涌狂暴的黨派政治新聞業(yè),成為輝格黨政府的秘密雇傭文人。即便如此,湯森德并不重視他,他的收入僅為先前的四分之一。龐大的家庭人口和昂貴的生活方式,使笛福不得不想盡辦法,寫一些時人歡迎的家庭行為手冊,獲取額外收入。當時,游記文學和歷險故事頗為流行,窺見商機的笛福在五十九歲那年創(chuàng)作了《魯濱遜·克魯索》。書一經(jīng)出版,立即風靡,四個月內(nèi)再版五次(傳統(tǒng)版本研究認為該書在1719年出版了四次,其實不然,參見希納格爾[Michael Shinagel]為諾頓批評版寫的評注)。這使他在同年便創(chuàng)作出版了《魯濱遜進一步的歷險》,講述商人魯濱遜游歷非洲、印度、中國、西伯利亞,經(jīng)沙俄,返回英格蘭的歷險經(jīng)歷。一年后,他又創(chuàng)作了第三部《宗教沉思錄》,在這一部,老年魯濱遜用沉思的方式反思前半生經(jīng)歷的道德意味。然而,當時的讀者更偏愛充滿冒險情節(jié)的前兩部,對嚴肅反思意味濃厚的第三部無甚興趣。盜版商便刪除了第三部,單獨出售前兩部。笛福對此勃然大怒,表示第三部缺席,前兩部將無法給讀者帶來應有的好處,作者的意思會被完全弄錯,事實無法恰當呈現(xiàn),道德反思亦將遭到誤用。他寫道:
寓言故事總是為了道德服務,而非道德為了寓言故事服務……這個故事,既是寓言的,也是歷史的。它是對空前的不幸和罕見的大起大落的人生的很好呈現(xiàn),最初的設(shè)計就是為了人類普遍的良善,為了人們可以以最嚴肅的方式使用它。(引自《宗教沉思錄》)
笛福表達這番觀點,并非僅僅為了推銷第三部。如果為銷量計,他大可不必費力不討好地創(chuàng)作《宗教沉思錄》。在《魯濱遜·克魯索》的前言他就指出,一個人的冒險自述值得發(fā)表并且發(fā)表后能被世人接受,原因不只在于這個人的人生比其他人富于變化,更在于,他能像智者那樣,在敘述一些事件時運用宗教的觀點,達到實用的目的,使人們無論處在何種人生境況都承認和敬重上帝的智慧。
換言之,笛福并不想簡單創(chuàng)作一個航海時代的歷險故事,而是希望通過這段動蕩歲月里個人的離奇經(jīng)歷,確證并肯定仍然存在某種必然的、神圣的力量在冥冥中發(fā)揮作用,仍然有只無形的、有力的手關(guān)心并致力于此世的個人的保存和繁榮。在人生的各種境況中,人都要聆聽和注意神意之音,這會對自身的安全、繁榮和一般性的福祉產(chǎn)生決定性影響。笛福當然不是舊時代基督教的迷信信徒,汲汲于期盼神跡降臨,而喪失了運用自己力量的能力。他認為,人性有出于自我保存和自愛而為惡的傾向,但恰恰是這些傾向給人性以巨大的力量。世界上沒有完全的善,它們都存在于相應的惡的邊緣。人性的陰暗和光明是適當混合的,正確地運用能使惡的傾向變成善,錯誤地濫用才使它們成為真正的惡。人要理解各種境遇和事件中的神意,理解在神意所提供的特定時機上自己的職責,就更得努力駕馭并最大限度地運用自己的力量,積極進取,擔當神意的工具,在各種不堪之遇中,避免毀滅。笛福的講法滲透著他不服從國教者的精神氣質(zhì)。
笛福生于1660年(有學者認為準確出生年份尚不確定),去世于1731年,親歷了十七世紀末十八世紀初的動蕩年代。這一時期的英國社會,剛結(jié)束了長達二十年的清教革命引發(fā)的混亂,斯圖亞特王朝復辟。但對所有不服從國教者而言,這是亂世。高教會因為在大空位時期飽受恥辱,促成國王頒布了一系列不寬容的法律,數(shù)千名牧師不愿服從王權(quán)而被迫辭去職務。不服從國教者的身份讓大批人被排斥在正統(tǒng)教育和公共生活之外,講道堂被剝奪,一切有學問的職業(yè)——私人禮拜堂牧師、家庭教師、授課教師、律師或醫(yī)藥行業(yè)的職位——都向他們緊閉大門。不過,他們可以涉足貿(mào)易這個為紳士貴族階層不恥的領(lǐng)域,在新興的金融秩序中尋找顯身揚名的機會。
笛福出身于長老會派家庭,父親就是個倫敦商人,處于平民階層的上層。在大清洗中,他的家庭也追隨其牧師脫離圣公會。父母本打算將他培養(yǎng)成一位長老會牧師,他卻投身商海,從鞋襪商、煙酒進口商,到船舶保險人,未及而立之年就在城里和鄉(xiāng)下都擁有房產(chǎn)以及象征身份地位的四輪馬車。但新金融世界的風浪比政治世界的還要猛烈殘酷。時運不濟,英法開戰(zhàn),笛福承保的客、貨船被法國私掠船奪走,他繼而陷入若干金融詐騙指控,債務高達一萬七千英鎊。債主毫無寬容之心,發(fā)起訴訟,致使他鄉(xiāng)下的房子和剩余資產(chǎn)被全數(shù)沒收,年僅三十二歲便鋃鐺入獄。但笛福并未陷入悲痛,而是積極聯(lián)系債權(quán)人以求達成協(xié)議,甚至在躲避抓捕期間還不斷寫作,并籌劃新的弧形屋頂瓦片工場,意圖東山再起。
出獄后,借助一位廷臣的關(guān)系,笛福成為皇家彩票的管理受托人,進而結(jié)識玻璃稅官員,獲得顧問的職位,得到其庇護與資助。在關(guān)系紐帶下,他通過抵押地產(chǎn),終于與人合伙創(chuàng)辦了磚瓦工場,獲利不小。在經(jīng)濟上重振旗鼓的同時,他躋身新聞業(yè),成為出名的小冊子作者,經(jīng)常卷入各種政治和宗教爭論。他辛辣諷刺的文風常常引起政敵,尤其是高教會派的記恨。四十三歲時,因為一篇諷刺高教會的煽動性小冊子《論懲治不服從國教者的捷徑》,笛福被投入倫敦新門監(jiān)獄。牢獄期間,磚瓦廠倒閉,他再度破產(chǎn)。面對絕望的生活,他走投無路,只得投靠托利黨大臣哈里幫他出獄,并由哈里襄助償清部分債務。作為天生的輝格黨人,他被迫與敵對的政治派別合作,淪為依附于政府的政治作家和秘密情報員,完全以寫作為生。在哈里的授意下,他創(chuàng)辦《評論報》,潛入蘇格蘭,制造輿論,促進英蘇聯(lián)合。然而,即便如此,他從未停止發(fā)表自己對于經(jīng)濟、宗教、道德的廣博見識和犀利看法。
所以,一方面,笛福是個野心勃勃的世俗進取者,伺機而動,即使被迫依附權(quán)勢和貴族,也要奮力在現(xiàn)實的世界重新崛起,充滿了世俗實用主義的味道,但另一方面,他骨子里又始終是個不折不扣的不服從國教者,無論得意還是落魄,都毫不掩飾自己尖銳甚至獨斷的文風,以筆為槍,與敵人論戰(zhàn),啟蒙公眾——即使充當黨派的雇傭文人,也概莫能外。這使他經(jīng)常四面受敵,多次入獄。他創(chuàng)作的《魯濱遜·克魯索》,以及之后的《摩爾·弗蘭德斯》,浸潤了他對轉(zhuǎn)型時代人性和世事的深切體悟。
笛福像極了他筆下的魯濱遜,擁有中間階層的獨斷舉止和復雜個性,在動蕩的世界中一次次瀕臨毀滅,又一次次努力崛起。其時,紳士階層宗教感淡漠,金融業(yè)勃興,投機狂熱,法律嚴苛,這使笛福意識到在這個混亂的世界,人生必定遭遇極大的偶然性。而面對偶然性,個體恰恰需要在凡俗生活中體會神圣的力量。魯濱遜·克魯索亦出身平民階層上層,但他不依靠傳統(tǒng)的由資助和庇護而獲得職業(yè)的方式,而是只身投入海洋世界。這樣一個孤獨的、喪失了上帝和方向感的個體,如何在充滿偶然性的新世界重新找回確定性?在承受了不堪之遇后,他又如何理解人性和現(xiàn)代社會的道德根基?
保拉·貝克沙埃德(Paula Backscheider)、約翰·摩爾(John Robert Moore)、約翰·里凱蒂(John Richetti)的笛福傳記,分別出版于1989年、1958年和2005年。
《魯濱遜·克魯索》的大部分情節(jié)可以概括為三個關(guān)鍵詞:冒險、奇跡和神意。笛福之所以創(chuàng)設(shè)魯濱遜違反常情的出走,就是為了構(gòu)造冒險的開端。冒險的推動力是魯濱遜的天性傾向(inclinations),這是一種無法克制的自由沖動,它使個體沖破命定的階層結(jié)構(gòu),闖入蒼茫世界。魯濱遜持續(xù)反抗父母,亦是因為他們?nèi)绱朔e極地反對明知是他的傾向推動他去做的事情。他“偶然地(casually)去了赫爾城,當時沒有任何出逃意向(purpose)”,卻碰到一個同伴正要出海去倫敦,他便輕率地登船離鄉(xiāng),連個口信都沒有帶給父母,一別就是二十八年。
魯濱遜冒險的展開伴隨著一連串機運和偶然事件。船剛駛出亨伯灣口就遭遇大風駭浪,魯濱遜雖然開始懺悔反思,卻并不堅定。在船駛進大雅茅斯港(Yarmouth)再次遭遇罕見風浪的時候,他動了回家的念頭,但因為懾于別人恥笑,加之在倫敦偶遇一位船長,他再次登上了駛往非洲的船。船長的誠實讓這趟冒險收益頗豐,繼而誘發(fā)了魯濱遜狂熱斂財?shù)哪铑^。當他準備再跑一趟,朋友卻意外去世。這使他的這次航行禍事不斷,甚至遭遇海盜,淪為奴隸。兩年后,他抓住機會乘帆船逃到茫茫大海,本來極有可能命喪于此,幸而一艘葡萄牙大船駛過,搭救了他。葡萄牙船長不僅幫他在巴西安頓,還助他成為種植園主。隨著業(yè)務漸多,財富日增,他頭腦里又開始謀劃超出自己能力的計劃。在投機商人和種植園主的慫恿下,他前往非洲私運黑奴。新的航程使他九死一生,受困孤島。
在西方語境里,冒險(Adventure,本文所標英文之大寫均從笛福原文,乃笛福當時寫作習慣,與《圣經(jīng)》學有關(guān))往往不等于簡單的歷險,而是指人在由機運帶來的意外事故中遭遇神跡的、奇妙的事情。意外事故看似由一系列巧合造成,卻隱含著神意。魯濱遜打算再去幾內(nèi)亞的時候,“倒霉的是(misfortune)我那朋友回國不久便去世了”,這令他“在這次航行中接連大倒其霉”(Fortune的拉丁文詞源fortuna即偶然、命運、運氣)。每一次出海,都會發(fā)生事故,魯濱遜只身在孤島撰寫日記時,終于發(fā)現(xiàn)了這些看似毫無關(guān)聯(lián)的事件的奧秘:他被薩里人俘虜為奴的那天,恰巧是離開父親家去航海的日子;他從薩里逃走的時候,恰巧又與從雅茅斯(Yarmouth)沉船上逃生是同月同日;更奇妙的是,他誕生之日和被風浪打上孤島奇跡生還的日子也是同一天。
這顯然并非是純粹的偶因在起作用。魯濱遜感到一束光照亮了這些事件的原因,“有一只至高的手在引導它們”(在笛福看來,上天對人的行動傾向的贊同或譴責多可被觀察而知,這種觀點與正統(tǒng)預定論非常不同)。魯濱遜拋棄了上帝,看不到事件之間的巧妙關(guān)聯(lián),也從不進行嚴肅思考,一旦遇事便輕巧地視為偶然,不知畏懼或感恩,所以他前半生被惡運(evil Fate)擺布,憑機會(Chance)或運氣(Luck)過活,內(nèi)心沒有確定的原則,像一只“僅僅受自然本原支配的野獸”,發(fā)生任何結(jié)果都不是基于自主選擇:遇到正直誠實的英國船長,便頗有收獲,遇到輕率冒進的商人和種植園主,便干起非法勾當,為偶因支配,瀕臨毀滅。
形形色色的冒險構(gòu)成了魯濱遜的一生,但也正是這些新鮮的經(jīng)歷,使他逐漸感知到自然的奇跡(Prodigy of Nature)。奇跡不是神跡(miracle),而是遵循自然因果鏈條發(fā)生的奇妙事件。從魯濱遜通過海浪的助力存身孤島開始,奇跡就不斷發(fā)生。傾覆的船竟然被夜潮沖到近岸,使他在能力范圍內(nèi)獲得生存必需品。從沉船上獲得的面包快要吃完之際,地上突然長出十來個麥穗。感染瘧疾瀕臨死亡之時,他翻箱尋找煙葉,還發(fā)現(xiàn)了從破船上拿來的幾本《圣經(jīng)》。煙葉治愈了他身體的疾病后,他隨手一翻《圣經(jīng)》,首先映入眼簾的竟是:“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
魯濱遜“信”的建立就是靠著一連串的奇跡。這些奇跡合乎自然因果律,但卻帶來奇跡般的效果。因為每個自然因果鏈條的環(huán)節(jié)都存在著偶然性,任何條件的變化都可能導致不同的、不可探知的效果。倘若魯濱遜不努力從大船上搬回谷物袋,而后又為自我保存,抖空谷袋,分裝火藥,他就不可能無意間灑落谷粒,得到麥子。但另一方面,他的自由意志并不能完全決定這個結(jié)果。假使船上的耗子吃光了谷粒,假使谷粒落在受烈日暴曬的地里,大麥都無法長出。可見,雖然取回谷袋與大麥長出之間存在顯著必然性,但因與果之間又都存在著偶然性。笛福指出,自然因果鏈條內(nèi)的偶然性恰恰體現(xiàn)了上帝的神意(providence),“神意指引事物的發(fā)生和結(jié)果,控制原因,在世界中形成條件之間的關(guān)聯(lián)(the Connection of Circumstances)”。
笛福在理性宗教和啟示宗教之間做著調(diào)和。純粹的推理能力不能使人建立信念,它在令世界的自然因果律愈加清楚顯明之時,也使人遭遇理性化帶來的神圣感的喪失。當自愛成為人性基本的前提,懺悔、感激、鄰人之愛將變得更加困難,人容易自滿驕傲,虛榮偽善。笛福說,十八世紀紳士階層大多是自然神論者或無神論者。另一方面,啟示宗教的神跡也容易誘導人產(chǎn)生癔癥般的幻覺,剝奪人的理性,削弱人的自主性,最終使人消解怠惰地依賴恩典,被動服從。所以笛福也不允許《舊約》時代的靈的交流方式(如幽靈、異象)還存續(xù)在他的作品里,而代之以地震、暴風雨、雷電、夢、沖動等自然和生理現(xiàn)象——笛福稱它們?yōu)樯褚獾穆曇簟I系蹮o形的手通過在自然因果律的限制內(nèi)搭建條件,使得事件可以因人的行動改變而發(fā)生各種逆轉(zhuǎn),從而使人可以與這部分神意的行動相交流。
笛福弱化預定論,加強神意的色彩,就是既要增強上帝自由行動的特權(quán),也為人的自由意志留有位置。他認為加爾文預定論“將至高無上力量的雙手緊緊綁在事情的一條軌道上(因果律),以至于除了以前確定將來要被實施、被允準的事情外,沒有任何事情能夠被實施、被允準的狀況”。這樣一來,向上帝禱告赦免、寬恕、免除、避免都沒有了效力,人也變成自然神論者或無神論者。因此,他在神圣律令的不可變動性之上,增加了一種日常神意的運作。他說,“這里還留下一只自由的手來指導自然原因和事件的軌道”,“人生普遍的偶然性都被留給一位日常的運作者(Agitator)來處置,也就是神圣的神意來安排和指導這些人生的意外事件(Incidents)”。這種神意的多樣的行動(Actings)正好應和人的自由意志。他寫道:
我們是短視的,只能看到我們前面一點的路,也就是事情的結(jié)果。故我們應該利用所有我們能夠得到的光與幫助。……神意的仁慈安排使用了不計其數(shù)的方式來向我們透露,上帝希望我們在困難的情況中怎么做,并且毫無疑問,它期望我們與此同時能夠注意到那些指引。(引自《宗教沉思錄》)
在笛福的作品里,我們看不到由此世和彼世之間無限絕對的鴻溝帶來的孤獨和有關(guān)救贖事務的緊張。這是他和清教徒班揚的重要區(qū)別。他強調(diào)神意影響、統(tǒng)治和引導此世中那些事物的日常運行,是為了世人現(xiàn)世生活的好處。這是一種世俗化的宗教,它既致力于打掉現(xiàn)代個體的驕傲,使其承認自身的短視和軟弱,承認在人生重大事務或困難處境里是需要被引領(lǐng)的,又有助于人建立積極的信念,而不至于精神陷入悲苦暗淡的無力狀態(tài)。笛福在信仰和自由之間尋找平衡:信仰不會削弱,反而會加強現(xiàn)代人的道德自主性,人在事務的日常運行中聆聽神意,能夠更加積極地生活。
魯濱遜重返社會后的故事雖然只有十數(shù)頁,但卻極為重要。它是主人公在冒險、奇跡與神意之上建立的道德世界觀,是笛福眼中亂世中的個體應該堅持和踐行的價值倫理。重返現(xiàn)世后魯濱遜的一個重大改變在于,他不再僅憑一己的自然好惡來決斷和行動。在極盡瘋狂的冒險和不堪之遇后,他更加明白,人性不是自足的,無法憑借自身的力量達到絕對的高度。人是一個短視的動物,總是容易被激情、欲念或習俗急流裹挾,投身于各種傻事蠢行之中。另一方面,人又是軟弱不堪的。在極端的必然性中,依靠人性的自然力量,人能對抗的東西其實非常有限。惡劣的環(huán)境、孤獨、饑餓、貧困都能輕易地吞噬人性的所有力量和驕傲。正是冒險導致的各種遭遇,使魯濱遜能超越實定法,從自然性上重新理解罪惡。
在島上,面對被捕的嘩變頭子等人,魯濱遜沒有動用私刑,也沒有將他們帶回文明社會領(lǐng)受絞刑,而是把他們留在島上,給予工具、種子和《圣經(jīng)》,毫無保留地教他們生產(chǎn)生活技能,到第二部中,他還幫助他們劃分土地。顯然,魯濱遜并非從法律,而是從人性自我救贖的意義上理解罪與罰。他希望這些惡棍磨礪于鍬鋤斧斤之間,寓心于福音信仰之中,得到重生。回到社會,魯濱遜找到了早年忠實的管理人和導師——英國孀婦。當年魯濱遜匆匆上船,將大筆錢款交予英國孀婦保管,沒有簽訂任何信托協(xié)議。她在得知魯濱遜落難巴西之后,非但沒有因為自己境況不佳和法律文書的缺失而將錢款占為己有,反而在足額付款后,額外奉送厚禮感謝葡萄牙船長對魯濱遜的照顧,并在船貨里放了三本《圣經(jīng)》,構(gòu)成魯濱遜孤島改造的關(guān)鍵。但就是這樣正派的女人,在經(jīng)歷一次婚姻后再次守寡,已無力奉還魯濱遜的債款。而魯濱遜的救命恩人葡萄牙船長,當年與魯濱遜素不相識,甚至宗教信仰也不同。倘若他漠視陌生人的求救,或者在搭救后接受應屬于他的合法權(quán)益,他并沒有違反法律。但他拒絕了本可以索要的酬謝,因為這會剝奪魯濱遜繼續(xù)生存的條件,還變相為魯濱遜提供了安頓所需的費用,又幫他從英國孀婦那里取回錢款,替他置辦種植園營生的工具。然而如此慷慨之人,因為海船失事,虧損巨大,被迫挪用了魯濱遜種植園的收益。這些真正誠實的人,因為偶然的風浪,在法律上反而統(tǒng)統(tǒng)變成了不誠實的人。正值資財緊張的魯濱遜,固然可以挾法律來脅迫他們,追求嚴格的正義,但他沒有這樣做,而是給予他們寬慰和接濟。
這里顯露出作者對衡平的極大肯定與強調(diào)。笛福對衡平的表述有兩種,一種是法,即“衡平法”(Chancery Law),另一種是原則(principle),即“衡平/公道”(Equity)。兩者的對立面分別是“普通法”(Common Law)和“正義(Justice)”。笛福認為,正義只是平庸的誠實,衡平才是真誠的誠實。人們運用普通法追求嚴格正義,多著眼于私人利益,其中摻雜著人性的卑鄙、吝嗇、貪婪、自私。只有衡平法才體現(xiàn)人的慷慨寬大,是對律法主義的超越。
在笛福看來,衡平的根本在于寬容。這種寬容來源于抹去了身份地位差異的同類受造物的平等。因為上帝面前人人有罪,沒有人比別人更有驕傲的資格,所以每個人都應該謙卑懺悔,通過對其他同胞的寬容來確認自己的罪,也就是把對上帝的感激化作對同胞真誠的情感。在極端境況中,人們普遍是軟弱的,無法對抗自然之力,“面對一些不幸,人性是無法承受的,世界上最誠實的人也會吃他鄰居放在他食櫥里的面包而不是餓死”。這時候運用超出人性承受力量的嚴苛法律,是違背良心的,忽略了自己對上帝應償還的債,忽略了對同胞應承擔的責任。笛福寫道:
富人是造物主的自由持有農(nóng)(Free-holders),他們免費地享受造物主給予他們占有的產(chǎn)業(yè),獲得地租、利潤和報酬,但他們要支付自由保有土地的地租(a fee Farm Rent)給家庭中的幼子,即窮人……通過為別人做善事(all good Offices)以及友善、仁慈、慷慨的行動來不斷清償這筆債務。(引自《宗教沉思錄》)
這是一種總體性的倫理實踐圖景。笛福在優(yōu)渥境況中的人、上帝和糟糕境況中的人之間建立了道德關(guān)聯(lián)。世事無常,優(yōu)渥境況不是人單靠自身力量就能必然達到的,而應被視作造物主給予的恩典。因此富裕境況中的人對造物主負有債務,他應該成為神意的工具,對同胞行善事,使之不至于因不幸而遭到毀滅,通過人道的行動來不斷清償自己對造物主的負債。
英國孀婦和葡萄牙船長就是通過行善事,幫助魯濱遜脫離困境,才會造成后者孤島改造、洗心革面、返回社會、散財報恩的結(jié)局。正因為他們當年沒有限于實定法,秉持衡平原則,履行神意的職責,在他們命運不濟落到同魯濱遜早先同樣處境之時,才不至于身陷囹圄而遭毀滅,反而得到大筆資產(chǎn),重新崛起于世。也因為社會中的合伙人、受托人、王家土地稅務官、修道院司庫誠實地履行職責,魯濱遜的種植園才能在他在孤島改造時得到看護和保存,成為他日后維生和救濟的根基。所有人都成為了神意因果鏈條中的一環(huán),得到自己的賞與罰。這個世界的機運如此難以捉摸,每個人都被巨大的偶然性支配,都可能變成犯罪者,只有個體捍衛(wèi)這種價值,主動抓住神意提供的機會,在自身能力最大范圍內(nèi)實施人道,才可能面對偶然的世界。
或許因為笛福本人跌宕沉浮,閱盡世事,他才會如此著力于這個新世界的創(chuàng)造。在他的其他作品如《摩爾·弗蘭德斯》《羅克珊娜》中,他刻畫的金錢社會充斥著個體的投機、犯罪、慫恿、誘惑和墮落。在那里,貧困是陷阱,財產(chǎn)是人唯一可能過上道德生活的保障。但除了繼承制,想另辟蹊徑獲得財產(chǎn),無比艱難。女人只能變成理性動物,時刻審慎克制,依靠計算經(jīng)營,方可扭轉(zhuǎn)乾坤,規(guī)避毀滅的風險,過上倫理的生活。相較而言,《魯濱遜·克魯索》是一部充滿烏托邦想象的作品,體現(xiàn)了笛福眼中新世界個體應具有的倫理精神。(笛福的思想和美國建國者頗有關(guān)系,所謂神意是美國自然理論思想中最核心的東西。對于不服從國教者,當時的英國社會已然腐敗,盡管正是他們開啟了英國的商業(yè)化浪潮,但他們也警惕商業(yè)化帶來的罪惡,希望在美洲自由的土地上重新尋找神圣法則。哈佛大學前身、馬薩諸塞州的哈佛學院采納了整套不服從國教派學院的教育內(nèi)容,使用的正是笛福的老師查爾斯·莫頓編撰的教材。)
令人扼腕的是,笛福雖然為魯濱遜注入了新世界的靈魂,他自己的晚境卻是魯濱遜故事結(jié)局的反面。他與大兒子本杰明決裂,去世前兩年,老債務人的妻子又把他訴上法庭,逼他償還八百英鎊。為了避免被捕,這位蹣跚老人告別至親,獨自藏身于肯特郡的一個偏遠村莊。出于保障妻子和未出嫁的女兒日后生活的考慮,他提前將財產(chǎn)轉(zhuǎn)移給二兒子丹尼爾。然而,他萬萬沒有想到的是,二兒子竟合法地享用了這筆財產(chǎn),生活富裕,絲毫不憐憫母親和妹妹。在最后一封給貝克爾的信中,笛福絕望地說:“我的心淹沒在了不可承受的巨大折磨里,看看我自己,沒有絲毫慰藉、朋友、親戚(除了不能給我們提供任何幫助的親戚)。……正是我兒子的不公道、不仁善,我不得不說是不人道的行徑,毀了我的家庭,一句話,讓我心碎。”盡管如此,在信的末尾,他仍然寫道:“我如此臨近我人生旅途的終點,并正在加快腳步到達所有疲憊都會安息之處,在那里,惡人再不會來打擾我。即便這段路程是艱難的,充滿暴風驟雨,但無論以何種方式抵達終點,在所有情況下,我都愿意結(jié)束生命。上帝,我們贊美您。”
傳記作家貝克沙埃德坦言,笛福安心將自身托付給上帝。這種確信來源于他與上帝持續(xù)的、個人性的,甚至親密的關(guān)系。不同于他同時代的大部分人,笛福不斷探究、評論上帝與人和此世事件之間的關(guān)系。他總是在與上帝的交流之中,并認為上帝就在此世之中。正是這種不服從國教者的真誠而可貴的信仰,使他的《魯濱遜·克魯索》充滿了令人感動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