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的公務員生涯
常人印象中,魯迅是25歲(1906年)在日本留學期間,因幻燈片事件受刺激,憤而棄醫(yī)投身文學事業(yè),發(fā)愿用文學喚醒國人。
事實上,魯迅直到37歲(1918年),才寫了第一篇白話小說。
那么,37歲以前的魯迅在做什么呢?做公務員。用他自己的話說,在做“官”。
辛亥革命是“海歸”們成為社會中流砥柱的一個關鍵契機。從日本回國后,魯迅是師范學校的普通化學老師,紹興一“光復”,他被委任為“浙江山(陰)會(稽)初級師范學堂監(jiān)督”,也就是校長。
僅過兩個月,1912年初,更好的機會來了。魯迅的朋友許壽裳從南京來信,已向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南京)教育部長蔡元培推薦,任命他為民國臨時政府教育部部員。
魯迅毫不猶豫地辭職,前往南京。他后來回顧當年從政的心情寫道:“說起民元的事來,那時卻是光明得多,當時我也在南京教育部,覺得中國將來很有希望。”
入職:因看重而興奮
民元初創(chuàng)的教育部,機構(gòu)精簡,共三個司:普通教育司、專門教育司、社會教育司。各司下有兩到三個科,全體人員不過73名。
魯迅入職時是“普通教育科科員”。數(shù)月后,國民政府北遷。魯迅半年后獲升遷,官階定為“僉事”,實職則被任命為社會教育司第一科科長。
這可不同于今天。魯迅的上級是司長,按今天的級別,他的職務相當于處長。
至于官階“僉事”,比今天的處級還要高。“僉事”是民國沿用清末的官階名,所以魯迅的官位,從品級看相當于清代從四品,也就是現(xiàn)在的副司局級。僉事之下,還有主事、技正、辦事員、錄事、工友等級別。
因此,晉升后的魯迅在教育部是中層領導,日常事務有人負責給他跑腿。也因此,當時魯迅相當興奮。1912年8月22日,魯迅日記記載:“晨見教育部任命名氏,余為僉事。”當晚,魯迅約好友錢稻孫、許壽裳到廣和居歡宴,“每人均出資一元”。飯后回家,日記記載“歸時見月色甚美”。這種反映心情的景色描寫在魯迅日記中是極罕見的。5天之后第一科科長的委任狀頒下,魯迅當晚又“大飲于季市之室”。
履職:相當盡職和努力
魯迅這個“官”,社會教育司第一科科長,管轄以下內(nèi)容:
關于博物館、圖書館事項;關于動植物園等學術事項;關于美術館、美術展覽會事項;關于文藝、音樂、演劇等事項;關于調(diào)查及搜集古物事項;關于通俗教育及講演會事項;關于通俗圖書館及巡行文章事項。
管轄范圍頗廣。1920年以前,魯迅對他的工作是相當盡職和努力的。作為民國創(chuàng)始階段的中級官員,魯迅在文化建設中留下了自己的印跡。今天的中國國家圖書館和故宮博物院、國家博物館,最初都是由他參與首創(chuàng)的。
為籌辦京師圖書館總館和通俗圖書館,魯迅花了很多時間和精力,這在日記中多有反映。
他也參與了歷史博物館的籌建。1912年6月25日,“午后視察國子監(jiān)及學宮”,是為了察看國子監(jiān)是否適合設立歷史博物館。還有采購事宜,日記記載他“赴歷史博物館觀所購明器土偶,約八十余事”。
中華民國的國歌審定也是魯迅的工作內(nèi)容。1919年,他被指派為“國歌研究會”干事。
中華民國的國徽更是由魯迅直接設計的。錢稻孫回憶:“總統(tǒng)府要定國徽,由陳任中傳達,讓魯迅、許壽裳和我同擬……國徽的說明是魯迅寫的。圖案并不很好,但文章寫得很好,是用六朝文寫的,部里其他的人是寫不出來的,教育部的人都很佩服。”
魯迅受蔡元培所托為北大設計校徽,這校徽沿用至今。
魯迅參與制定注音字母方案。1913年2月,他參加“讀音統(tǒng)一會”,因與會人員達不成統(tǒng)一意見,魯迅作為主辦方人員,努力居間調(diào)停,促成了解決方案。
戲曲也歸第一科管理。1912年6月,魯迅為考察戲劇曾出差天津,為此專門“購領結(jié)一”“革履一”。
魯迅還參與“大內(nèi)檔案”的整理,主持過教育部社會教育司規(guī)程草案的編訂,在溥儀出宮后被任命為清室善后委員會助理員,在中華民國文化奠基的很多方面做過自己的貢獻。
仕途:起點高但后勁不足
進教育部兩年后,魯迅又從五等官進敘為四等官,后又得過北洋政府頒發(fā)的五等嘉禾勛章。1915年,袁世凱為了稱帝頒大總統(tǒng)策令,對各部門公職人員進行封賞,封魯迅為“上士”。袁氏稱帝后的洪憲元年二月,魯迅又得“進第三級俸”的物質(zhì)獎勵。
魯迅進入公務員體系半年,就成為中級官員。如果再晉升,就會成為司長,數(shù)年乃至十數(shù)年后成為次長乃至總長。事實上,他的很多同事此后紛紛“進步”。1915年,老同學伍仲文升為普通教育司司長,與他同級別的僉事陳仲騫升至代理次長,他的下級主事李夢周做到司長,甚至小小技正范吉陸后來也做到司長。老友許壽裳先到外省當教育廳廳長,后回京當高校校長。1922年,也曾留日、當過師范學校校長的湯爾和出任教育總長。此人早先曾巴結(jié)魯迅,魯迅在日記中記他“似有賀年之意”,語氣頗為鄙視,沒想到數(shù)年后成了自己的最高領導。
不過,魯迅的仕途起點雖高,后勁不足。1915年之后,他在仕途上陷入停滯。
魯迅勤勉,愿意盡職,但他性格中的偏激和苛刻導致他無法很好地處理與上級和同僚的關系。
魯迅言語不多,內(nèi)心卻相當倨傲,幾乎所有上司都不入他的法眼。蔡元培不久離職,繼任者為范濂源。魯迅聽了他的演講后在日記中記載“其詞甚怪”,有些瞧不起。一年后,海軍總長劉冠雄兼任教育總長,魯迅評價他的就職演說“不知所云”。對次長梁濟善,魯迅的評價是“山西人,不了了”。
他的直接領導是社會教育司司長,先是夏曾佑,著名歷史學家,其學術成就今天仍得到較高評價。然而魯迅對他的評價是“陰鷙可畏也”,還起了個外號叫“老蝦公”。
內(nèi)心鄙夷如此,魯迅自然很難搞好和上級的關系。
他與大部分同事的關系也并不算好,認為他們觀念落后,不學無術。1912年7月12日,魯迅參加臨時教育會議后,激憤地在日記中寫道:“開臨時教育會議竟刪美育,此種豚犬,可憐可憐!”
魯迅1918年給許壽裳的信中說:“京師圖書分館等章程,朱孝荃想早寄上。然此并庸妄人錢稻孫,王丕謨所為,何足依據(jù)。”
錢稻孫自認為魯迅好友,相知甚深,哪里想得到自己會被魯迅私下稱為庸妄人。對好友尚且如此,其他人更可想而知。
魯迅從32歲到46歲做了14年京官,離職時級別仍是“處級”。
薪水:堪稱豐厚
1912年8月,魯迅成為五等僉事,月工資240元。1914年8月,晉升為四等,工資漲至280元,與當時的大學一級教授薪俸相同。1921年,魯迅又獲僉事最高薪俸360元之“年功加俸”。
這樣的薪俸購買力如何?“北京1911年至1920年大米每斤3分,豬肉每斤1角至1角1分……植物油每斤7分。”當時北京普通四口之家,每月伙食費是12元。魯迅所雇女傭,每月工資2至3元。因此魯迅的收入是普通市民的數(shù)十甚至上百倍,堪稱巨款。
正因為有高收入,1919年,魯迅、周作人兄弟才能以自己近3000銀元的積蓄,加上賣掉紹興故宅所得的1000余銀元,買下北京新街口八道灣一套四合院。那可是北京典型的“三進”大型四合院。前院坐南朝北的前罩房共9間,每3間1套,當中3間是魯迅的書房。中院有高大的北房3間,東房西房各3間,后院內(nèi)有后罩房9間。這在當時頗為闊氣,今天價值更是起碼過億。
也正是有了這筆薪俸,魯迅在北京才能過上較優(yōu)裕的生活。下館子、看戲、逛琉璃廠買書籍碑帖文物,這都是有錢有閑階級才能做的事。他上下班常坐黃包車。
午飯他是到館子吃包飯的。1914年3月26日魯迅日記記載:“午與稻孫至益锠午飯,又約定自下星期起,每日往午食,每六日銀一元六角。”日常生活也有仆從伺候。1914年8月11日日記記載:“傭剃去辮發(fā),予銀一元令買帽。”“傭”就是仆人。
離京:結(jié)束公務員生涯
1920年起,從政8年后,魯迅對公務員生涯開始感覺厭倦。
原因有二:一是遲遲未得升遷,且已知前途渺茫,因此生活重心已從恪盡官守轉(zhuǎn)向文學創(chuàng)作;另一更重要的原因,是因政局動蕩,教育部開始欠薪。
此時他肩負著包括母親和兩弟在內(nèi)的整個大家庭的養(yǎng)家重任,只得另想他法。1920年8月,他接受北京大學蔡元培校長聘請,兼任北大國文系講師,每周一小時講授“中國小說史”,月薪18元。之后,他又接受高等師范學校、世界語學校、女子師范學校甚至黎明高中等校邀請,頻繁奔波,以積少成多的講課費來維持高水準的生活。
當然,班還是要上的,每天至少要到部里點個卯,再偷偷開溜。魯迅曾向郁達夫描述他亦官亦教的生活:“……同唱戲的一樣,每天總得到處去扮一扮。上講臺的時候,就得扮教授,到教育部去,又非得扮官不可。”
這種半官半學的生活持續(xù)了5年多。1925年,有幾個因素促使魯迅決定告別公務員生涯。一是女學生許廣平闖入了他的生活。他的結(jié)發(fā)妻子和老母都生活在北京,而這一師生戀在當時并不為主流輿論所接受,他需要離開北京。另一是因文學創(chuàng)作已文名大著的魯迅,經(jīng)好友林語堂介紹,收到創(chuàng)辦不久的廈門大學拋出的橄欖枝——擔任研究教授,月薪400元。
魯迅開始積極討薪。1926年1月,他與各校代表同赴國務院索薪。1926年7月21日,魯迅發(fā)表《記“發(fā)薪”》,控訴北洋軍閥政府積欠他應得薪水共兩年半,9240銀元。錢稻孫回憶,教育部所欠薪金后來都沒有還清。
1926年8月26日,魯迅收到廈門大學提供的差旅費100元和月薪400元,離開北京,結(jié)束了10多年的公務員生活。
(選自《歷史的局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