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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作家協(xié)會主管

    眉間尺為什么信黑色人? ——重釋《鑄劍》
    來源:《上海魯迅研究》 | 管冠生  2018年11月15日07:46

    我清楚記得2011年秋初登大學講臺與學生討論《鑄劍》,有一位女生站起來發(fā)問:“眉間尺為什么那么信任黑色人,僅憑黑色人幾句話就把頭割下來給了他?”此后,我與每一屆新生討論《鑄劍》,他們總是首先提出這個問題。具有現(xiàn)代法律意識的他們覺得奇怪:眉間尺與黑色人并未簽訂什么合同或協(xié)議,又無第三方作見證,黑色人要是食言怎么辦?眉間尺怎么連一點法律保護意識都沒有,輕易就把自己的頭給一個陌生人?我清楚記得第一次被問得有些懵了,因為自己根本沒想到學生會問這樣的問題,幸而自己還有些小機智,答道:“魯迅小說就是這樣設計情節(jié)的,這是情節(jié)發(fā)展的需要。眉間尺若不割頭與黑色人,黑色人如何接近王并復仇呢?”

    我對這個回答很不滿意。此后便斷斷斷續(xù)續(xù)地展開了思考與追索的過程。或許是這個問題太幼稚,我翻檢了部分研究成果,發(fā)現(xiàn)無人有此提問,亦無人做出細致的解答,僅有的片言只語不能令我滿意。高遠東先生說,眉間尺“得知父仇難報后以大勇大信的精神斷然自屠而將復仇偉業(yè)托付給‘黑色人’宴之敖者”[1]。問題是:對一只老鼠的死都感到難受的眉間尺哪里突然來的“大勇大信”?丸尾常喜的論文《復仇與埋葬——關于魯迅的〈鑄劍〉》先敘眉間尺被干癟臉少年及看客圍住,接著寫道:“正當此時,突然出現(xiàn)的黑色人解了他的圍。但是他一聽到黑色人的索求,便毫不躊躇地把自己的頭與劍獻出”(2),問題還是:他為什么會“毫不躊躇”呢?

    慢慢地,我有了自己的答案。

    一、割頭復仇的四個敘事文本

    “眉間尺為什么信任黑色人?”,這個問題顯示出現(xiàn)代人已經(jīng)疏遠了古人那種重然諾輕生死、“君子死知己”的觀念與氣概。像眉間尺那樣以死相托、信任黑色人,歷史上不乏實例。最有名的見之于《史記·刺客列傳》的記載,荊軻欲以樊於期之頭獻與秦王并近身殺之:

    荊軻知太子不忍,乃遂私見樊於期曰:“秦之遇將軍可謂深矣,父母宗族皆為戮沒。今聞購將軍首金千斤,邑萬家,將奈何?”於期仰天太息流涕曰:“於期每念之,常痛于骨髓,顧計不知所出耳!”荊軻曰:“今有一言可以解燕國之患,報將軍之仇者,何如?”於期乃前曰:“為之奈何?”荊軻曰:“愿得將軍之首以獻秦王,秦王必喜而見臣,臣左手把其袖,右手揕其匈,然則將軍之仇報而燕見陵之愧除矣。將軍豈有意乎?”樊於期偏袒扼腕而進曰:“此臣之日夜切齒腐心也,乃今得聞教!”遂自剄。

    魏文帝曹丕《列異傳》則虛構了赤鼻遇客自刎為父報仇的故事:

    干將莫邪為楚王作劍,三年而成,劍有雌雄,天下名器也。乃以雌劍獻王,留其雄者。謂其妻曰:“吾藏劍在南山之陰,北山之陽,松生石上,劍在其中矣。君若覺,殺我。爾生男以告之。”及至君覺,殺干將,妻后生男名赤鼻,具以告之。赤鼻斫南山之松不得劍,思于屋柱中得之。楚王夢一人,眉廣三寸,辭欲報仇,購求甚急。乃逃朱興山中。遇客欲為之報,乃刎首。將以奉楚王。客令鑊煮之,頭三日三夜跳不爛,王往觀之,客以雄劍倚擬王,王頭墮鑊中,客又自刎,三頭悉爛,不可分別,分葬之。名曰三王冢。

    后來,晉干寶《搜神記》在上文基礎上作了一定的增添演義。至清人錢彩《說岳全傳》第十一回,則做了古典時期最大規(guī)模、藝術上最完整的一次復仇敘事:

    春秋之時,楚王欲霸諸侯,聞得韓國七里山中有個歐陽冶善,善能鑄劍,遂命使宣召進朝。這歐陽冶善來到朝中,朝見已畢,楚王道:“孤家召你到此,非為別事,要命你鑄造二劍。”冶善道:“不知大王要造何劍?”楚王道:“要造雌雄二劍,俱要能飛起殺人,你可會造么?”歐陽冶善心下一想:“楚王乃強暴之君,若不允他,必不肯饒我。”遂奏道:“劍是會造,恐大王等不得。”楚王道:“卻是為何?”歐陽冶善道:“要造此劍,須得三載工夫,方能成就。”楚王道:“孤家就限你三年便了。”隨賜了金帛彩緞。冶善謝恩出朝,回到家中,與妻子說知其事,將金帛留在家中,自去山中鑄劍。卻另外又造了一口,共是三口。到了三年,果然造就,回家與妻子說道:“我今前往楚國獻劍。楚王有了此劍,恐我又造與別人,必然要殺我,以斷后患。今我想來,總是一死,不如將雄劍留埋此地,只將那二劍送去。其劍不能飛起,必然殺吾。你若聞知兇信,切莫悲啼。待你腹中之孕十月滿足,生下女兒,只就罷了。倘若生下男來,你好生撫養(yǎng)他成人,將雄劍交付與他,好叫他代父報仇,我自在陰空護佑。”說罷分別,來至楚國。楚王聽得冶善前來獻劍,遂領文武大臣到校場試劍。果然不能飛起,空等了三年。楚王一時大怒,把冶善殺了。冶善的妻子在家得知了兇信,果然不敢悲啼。守至十月,產(chǎn)下一子,用心撫養(yǎng)。到了七歲,送在學堂攻書。一日,同那館中學生爭鬧,那學生罵他是無父之種。他就哭轉家巾,與娘討父。那婦人看見兒子要父,不覺痛哭起來,就與兒子說知前事。無父兒要討劍看,其母只得掘開泥土,取出此劍。無父兒就把劍背著,拜謝了母親養(yǎng)育之恩,要往楚國與父報仇。其母道:“我兒年紀尚小,如何去得?”自家懊悔說得早了,以致如此,遂自縊而死。那無父兒把房屋燒毀,火葬其母,獨自背了此劍,行到七里山下,不認得路途,日夜啼哭。哭到第三日,眼中流出血來,忽見山上走下一個道人來,問道:“你這孩子,為何眼中流血?”無父兒將要報仇之話訴說一遍。那道人道:“你這小小年紀,如何報得仇來?那楚王前遮后擁,你怎能近他?不如代你一往,但是要向你取件東西。”無父兒道:“就要我的頭,也是情愿的!”道人道:“正要你的頭。”無父兒聽了,便跪下道:”若報得父仇,情愿奉獻!”就對道人拜了幾拜,起來自刎。道人把頭取了,將劍佩了,前往楚國,在午門之外大笑三聲、大哭三聲。軍士報進朝中,楚王差官出來查問。道人說:“笑三聲者,笑世人不識我寶;哭三聲者,哭空負此寶不遇識者。我乃是送長生不老丹的。”軍士回奏楚王。楚王道:“宣他進來。”道人進入朝中,取出孩子頭來。楚王一見便道:“此乃人頭,何為長生不老丹?”道人說:“可取油鍋兩只,把頭放下去。油滾一刻,此頭愈覺唇紅齒白;煎至二刻,口眼皆動;若煎三刻,拿起來供在桌上,能知滿朝文武姓名,都叫出來;煎到四刻,人頭上長出荷葉,開出花來;五刻工夫,結成蓮房;六刻結成蓮子,吃了一顆,壽可活一百二十歲。”楚王途命左右取出兩只油鍋,命道人照他行之。果然六刻工夫,結成蓮子。滿朝文武無不喝采。道人遂請大王來摘取長生不老丹。楚王下殿來取,不防道人拔出劍來,一劍將楚王之頭砍落于油鍋之內(nèi)。眾臣見了,來捉道人,道人亦自刎其首于鍋內(nèi)。眾臣連忙撈起來,三個一樣的光頭,知道那一個是楚王的?只得用繩穿了,一齊下棺而葬。古言楚有”三頭墓”即此之謂。

    按照《史記·刺客列傳》的敘述,荊軻勸說樊於期獻頭,不僅是為其報仇,而且是為了燕國的國家利益,甚至是為天下誅暴秦,樊於期被裹挾于政治話語之中,事實上不得不獻頭。他的頭僅僅是復仇的前奏,僅僅是為了讓秦王信任荊軻,此外就沒有其他的敘事價值了。

    《列異傳》所述則純粹是一個報身家之仇的故事。赤鼻報仇無望,逃于山中,客欲代之,以赤鼻頭奉楚王。頭的作用并不到此為止,而是出現(xiàn)了戲劇性的變化:“煮之,頭三日三夜跳不爛”,誘王近觀,客遂斬之。在這篇小說中,頭不僅是復仇的前奏,且參與了復仇的過程,作為一個誘餌,使復仇行動得以最終完成。但這也恰恰表明了頭的戲劇性變化有著明確的目的性,因為復仇的目的才出現(xiàn)了這樣的情節(jié)設置。

    到了《說岳全傳》,無父兒情愿自刎,他的頭被道士拿去作長生不老丹,頭的變化更加豐富曲折,以篇幅來說,這是復仇行動中最長的部分,以觀賞性來說,這也是復仇行動中最精彩的。無父兒的頭是復仇的主體,至于道士借機砍楚王之頭則幾乎是一筆帶過了。至此,復仇者頭的奇妙變化已經(jīng)獲得了某種獨立于復仇目的的意味。

    這種獨立意味在魯迅小說《鑄劍》(請注意,魯迅最初題名《眉間尺》)中則進一步發(fā)揚光大。《說岳全傳》中的復仇情節(jié)尚有瑕疵——為什么要用油鍋兩只呢?既然無父兒的頭煎至六刻結出蓮子,后文為何卻說“三個一樣的光頭”呢?《鑄劍》則是取一只金鼎,注清水煮沸。情節(jié)上就沒有讓人生疑的地方了。眉間尺的頭不但能作沸水之舞,且能唱堂皇之歌。不僅如此,它還在水中與王頭死戰(zhàn),頭的主體性與能動性達到了極致。千百年來,復仇者的頭第一次咬著王的頭,第一次與王面對面搏命,第一次自己復仇。從頭的使用與功能來說,魯迅《鑄劍》是弱者割頭復仇故事的最終的藝術化完成。

    因此,眉間尺的頭不得不獻給黑色人,因為它要最終完成千百年來的復仇之夢。需要魯迅這樣的藝術家來設置其最終的復仇路向與復仇景觀,這可以說是割頭復仇敘事的內(nèi)在要求。這就意味著,我第一次的倉促答復并非是理短詞窮的應付。

    二、《說岳全傳》復仇敘事引發(fā)的思考

    《說岳全傳》中的復仇故事并非第一次被閱讀,但這里卻是第一次把它納入到割頭復仇的故事系列中來,由此才構成了一個完整的割頭復仇的敘事系列。那些缺少它而達成的觀點就難以成立了。有學者認為,《鑄劍》“添加‘為什么藏雄劍、要孩子報仇的理由’……使得復仇行動有了正當性”[2],但這種正當性在《說岳全傳》中已經(jīng)賦予了:歐陽冶善知道楚王乃“強暴之君”,猜疑專橫,自己必死,乃囑托兒子復仇。《說岳全傳》的敘事邏輯并無毛病。

    難題出現(xiàn)在第三者介入及其動機的解釋上。首先,《說岳全傳》中道士的出現(xiàn)與替無父兒報仇的解釋是合理的。道士因無父兒年紀小,眼中流血,加之王護衛(wèi)森嚴,憑一己之力不能完成復仇之舉,遂代之。這是歐陽冶善“陰空護佑”的結果。同《鑄劍》中黑色人一樣,道士此舉亦是純粹的,沒附加任何的利益與條件。

    從《史記》到《列異傳》,割頭復仇故事為之一變:復仇者的頭變得奇異起來,構成了復仇行動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從《列異傳》“客”到《說岳全傳》“道士”又是一變:“客”之一切模糊不清,僅知他“欲為之報”,而不清楚“欲”之動機與目的,而“道士”則是一種具體的身份,傳統(tǒng)文化賦予其神秘色彩,具異能法術,后文的變幻把戲符合人們對他的心理期待。從《說岳全傳》“道士”到《鑄劍》黑色人則是一大變,一質變。兩者為人復仇皆是獨立的、無附加條件的,但黑色人的復仇與道士根本不同。道士替無父兒報仇包含著可憐后者、同情后者的動機,但這些心理因素皆被黑色人拒斥了。更重要的是,黑色人說了一段話,在道士以及所有古典時期復仇者的口中都很難聽到,它讓人捉摸不透,解釋紛紜。原話如下:

    我一向認識你的父親,也如一向認識你一樣。但我要報仇,卻并不為此。聰明的孩子,告訴你罷。你還不知道么,我怎么地善于報仇。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我的魂靈上是有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傷,我已經(jīng)憎惡了我自己!

    龍永干先生認為,這段話“讓《鑄劍》生成了新的復仇結構,那就是復仇者指向自我的復仇”,就是說“啟蒙知識分子從傳統(tǒng)文化母體中誕生,先在的傳統(tǒng)已然成為他們的因襲,這種‘傷’是人我所加的‘仇’。對其就行抗爭與報復,只能是以對自我精神的否定與撕裂來實現(xiàn)……要徹底地反傳統(tǒng),就要對自我進行批判與否定”[3]。這種解釋引發(fā)的疑問是:它的文本基礎是什么?小說中哪些情節(jié)支持這個結論?并且,既然黑色人“自己憎惡了自己”,復仇是指向了自我,那么他與眉間尺在城外樹林中相約自盡,不是更合乎邏輯嗎?再者,黑色人從未提起與王有什么深仇大恨,何必要多管閑事,替眉間尺向王復仇呢?畢竟,《說岳全傳》中道士多管閑事,可以“陰空護佑”得到解釋,雖然這個解釋有迷信色彩。

    李國華先生的解釋是:“既然‘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則人我甚至敵我的區(qū)分并不是截然的,而所謂復仇,指向他人也就是指向自己,也就意味著,復仇即不復仇,不復仇即復仇,復仇成為某種本能性的行動。宴之敖者善于復仇的結果是自己的頭顱與眉間尺、王的頭顱混在一起,無從分辨,最后合葬在一起,稱為‘三王墓’,完全混淆了敵我,消解了復仇的價值。”[4]這個解釋不能讓人完全信服。只要認真讀過原文,就會清楚“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中這個“他”指代的是眉間尺的父親,這里的“你”、“我”、“他”皆是受傷者,如何意味著“人我甚至敵我的區(qū)分并不是截然的”?又如何能推導出“復仇即不復仇,不復仇即復仇”之論?如果復仇的價值最終消解了,復仇的意義何在?黑色人的精神個性何在?

    殘雪先生說:“眉間尺并不完全懂得黑色人這話的意思,但在少年內(nèi)心的最深處,一定有某種東西為之震動,因為黑色人說出了他的本能(要活下去的本能),而面前只有死路一條。于是他便毅然順從自己的本能,去著手創(chuàng)造自己從未創(chuàng)造過的東西了。”[5]可是,黑色人明明稱眉間尺為“聰明的孩子”。我以為求助于眉間尺的“內(nèi)心的最深處”的“本能”來解釋,是和玄妙的“陰空護佑”說沒什么差別的。

    三、 眉間尺為什么信黑色人?

    下面,我將結合文本給出我的理解。先請看承接上述引文的下一段話:

    暗中的聲音剛剛停止,眉間尺便舉手向肩頭抽取青色的劍,順手從后頸窩向前一削,頭顱墜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將劍交給黑色人。

    看得出來,眉間尺是毫不遲疑地自刎并交劍與黑色人的,連先前的“有些狐疑”也消失了。他一定是徹底懂得了黑色人的話。因為他對黑色人所說的“人我所加的傷”感同身受,剛剛成年就已經(jīng)嘗到了憎惡人(同類)的苦味。

    在二人林中談話之前,黑色人已經(jīng)幫助眉間尺制服了一幫“敵人”。眉間尺欲行刺王,不料被干癟臉的少年(僅僅是個“少年”)纏住不放,要賠償后者“貴重的丹田”,閑人們圍了上來,“眉間尺遇到這樣的敵人,真是怒不得,笑不得,只覺得無聊,卻又脫身不得”。正在此時,黑色人出現(xiàn)了,只“輕輕地一撥干癟臉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臉”,以“看”制“看”,少年不覺溜走了。黑色人不動聲色地解了眉間尺的圍,顯然比“焦躁得渾身發(fā)火”的眉間尺沉著冷靜,經(jīng)驗更豐富,心智更成熟。眉間尺感受到了黑色人的魔力:當黑色人再次閃出,說“走吧,眉間尺!國王在捉你了!”“眉間尺渾身一顫,中了魔似的,立即跟著他走”。在敵人所加的傷面前,眉間尺信任了黑衣人的對癥治療。

    在交子前后,眉間尺也嘗到自己加于他者進而加于自己的傷:他折騰死一只老鼠,并不直接殺死,而是反復折磨,施暴的欲望強烈而根深蒂固,老鼠死了,他又覺得很可憐,“仿佛自己作了大惡似的,非常難受”。王是殘忍的,可以隨意殺人,殺死有功于國、為他辦事的人(如眉間尺的父親),而眉間尺可以隨意殺老鼠,施暴于比自己弱的弱者,與王的行為并無區(qū)別,但根本上又有不同:虐殺弱者的快感讓眉間尺痛苦,他的生命意識是異于王權文化的。殺完老鼠,母親讓他人去殺人——目的很明確,目標很具體,為父報仇殺死王。眉間尺承諾:“我已經(jīng)改變了我的優(yōu)柔的性情”,但是,人改變自己的性情會是多么痛苦的事情,因為這意味著改變一直以來的自己直至殺死一直以來的自己!改變的可能性實在渺茫,改變的過程必將艱難困苦,眉間尺才有了“自己憎惡自己”的痛苦體驗。

    因此,眉間尺便徹底信了黑色人。黑色人說“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因為同處在王的統(tǒng)治之下、同浸淫于王權文化之中,一切人都是受害者,都是弱者,都是“傷”的制造者與承受者。眉間尺明白,面前這個黑色人的身上累積了更多的這樣的“人我所加的傷”,黑色人如何“善于復仇”,他也領教過了。無論行動能力還是對生命處境的思考深度,眉間尺認識到面前的黑色人是他真正的精神導師,完全值得信賴!

    在王權體制之下,說出“自己憎惡了自己”的人是大清醒者,同時又是大無奈者,因為復仇的對象到底是誰呢?譬如,是干癟臉少年嗎?不是,因為干癟臉少年是其父母老師教育培養(yǎng)的結果,那么是其父母老師嗎?不是,其父母老師又是其父母老師的父母老師教育培養(yǎng)的結果……如此追責下去,將沒有人會負責;同時,任何人都要負責。魯迅在1925年4月所作的《燈下漫筆》中說,在王權統(tǒng)治之下,“自己被人凌虐,但也可以凌虐別人;自己被人吃,但也可以吃別人。一級一級的制馭著,不能動彈,也不像動彈了……如此連環(huán),各得其所”。但是,就現(xiàn)實存在來說,復仇的一切線索都將追溯到王的身上,復仇的一切意志都將指向王本身。因為王是現(xiàn)世統(tǒng)治的象征,是統(tǒng)治階級文化思想的代理人——馬克思說過:“統(tǒng)治階級的思想在每一個時代都是占統(tǒng)治地位的思想”——殺死王就具有推翻這種統(tǒng)治、消解這種文化的象征性價值。

    眉間尺與黑色人都明白誰才是值得他們搏殺的敵人。干癟臉這樣的敵人不是,任其自消自滅好了。對王則必須予以擊殺,要將復仇精神嵌入到王的頭顱之中,使后者不得不承認復仇精神與己共生同在。在千百年來的精神斗爭中,弱者一次又一次地拋頭顱、灑熱血要把復仇精神刻入統(tǒng)治者的頭腦之中,一次比一次清醒、自覺、壯麗,至魯迅《鑄劍》則無論從精神上還是藝術上都達到了最飽滿充盈的境界。試看眉間尺的頭于唱歌跳舞之際輕靈秀媚、雍容灑脫,毫無沉重驚懼之感,亦無滯澀血腥之氣!

    四、王的悲劇與《鑄劍》“審頭”的意義

    我們談論的一直是割頭復仇,那么小說為什么叫《鑄劍》呢?研究者從來注意的是眉間尺的父親鑄劍,而忘記了鑄劍的源頭是王,是王命令鑄一把劍,“用它保國,用它殺敵,用它防身”。然而三年之后,眉父煉成了兩把劍(在《說岳全傳》,王命造兩把,劍工卻造了三把,亦多出一把),因為他知道王不信任他,他也不信任王,于是互相食言背叛,與眉間尺和黑色人的互信恰成對比。這同樣是王的悲劇,他想要的東西他無法真正得到。他得到的只是“掃興”、“無聊”、“不高興”、“發(fā)怒”、“覺自己受愚”。他是徹底被眉間尺頭顱的舞蹈與歌聲吸引了,“站起身,跨下金階,冒著炎熱立在鼎邊”,去看最神奇的團圓舞,這時,如眉間尺父親所說,雄劍砍在了王的頸子上。在肉搏與皮肉煮爛之后,他的頭骨與眉間尺、黑色人的頭骨已經(jīng)無法分辨——生命在本質上是相同的,無分貴賤、大小、上下、強弱或貧富。“最慎重妥善的辦法”,是三個頭骨與王的身體合葬,“幾個義民很忠憤,咽著淚,怕那兩個大逆不道的逆賊的魂靈,此時也和王一同享受祭禮,然而也無法可施”。“最慎重妥善的辦法”,其實就是逼迫看客們對復仇精神的承認。對王,他們阿諛奉承;對眉間尺,他們曲解敵視。然而割頭復仇的魂靈就游蕩于他們的幫閑與奴性之中,最終他們不得不承認。

    《說岳全傳》的一句話——“眾臣連忙撈起來,三個一樣的光頭,知道那一個是楚王的?”——《鑄劍》演化為第四節(jié)的審頭鬧劇。從頭的使用與功能來說,這實在是合乎邏輯地發(fā)展。對于王身邊的看客們來說,他們和干癟臉少年無甚區(qū)別,任何頭顱落到他們手里都只能接受如此被把玩賞觀的境地。但是,我們不能認為看客們審頭的鬧劇就是消解了眉間尺與黑色人割頭復仇的價值,相反,正是這種鬧劇的一再重演而強化了割頭復仇精神的永恒意義:正因為有這樣的看客,這樣的鬧劇,這樣的文化,復仇之歌與復仇之劍將永耀人間!復仇精神最終徹底嵌入到了王的頭顱之中,并與之共生同在!

    注釋:

    [1]高遠東:《〈鑄劍〉解讀》,載李平《〈中國現(xiàn)當代文學名著導讀〉自學指導》,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45頁。

    (2)丸尾常喜:《“人”與“鬼”的糾葛——魯迅小說論析》,秦弓譯,人民文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325頁.

    [2]蔣濟永:《傳奇故事的改寫與現(xiàn)代小說的形成——從“改編學”看《鑄劍》的“故事”構造與意義生成》,載《中國現(xiàn)代文學研究叢刊》2011年第3期。

    [3]龍永干:《〈鑄劍〉:反抗絕望、廈門境遇與復仇話語的再造》,《魯迅研究月刊》2014年第5期。

    [4]李國華:《行動如何可能——魯迅〈故事新編〉主體構建的邏輯及其方法》,《魯迅研究月刊》2012年第9期

    [5]殘雪:《藝術復仇——讀〈鑄劍〉》,《書屋》199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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