敞開的邊界
散文的真實性應超越“實有其事”,進入“情感真實”的場域
目前,對于散文的真實性有兩種相左的觀點:一是認為散文必須真實,真實對于散文至關重要,有人甚至提出“真實是散文的生命”;二是認為散文不一定講究真實,真實的要求對于散文已是老黃歷了,散文應打破所謂真實的成規(guī),“散文本質上是虛假的”。至于散文應該如何真實,怎樣虛假,則往往語焉不詳。
人們往往都站在“實有其事”上,理解散文的真實性,這是有道理的。因為在現實生活中發(fā)生或曾經發(fā)生的事,往往最能打動作者,也最能觸動作者的靈魂。而將這份感動訴諸文字,才有可能撥動讀者的心弦,使讀者為之動容。這就是常說的,“要想感動讀者,必先感動作家自己”。“實有其事”在散文中實際上是一種關于感動的傳遞,失此要想獲得散文的真實與美感,那是相當困難的。試想,如果韓愈和朱自清告訴讀者,他們的《悼十二郎》和《背影》寫的并不是自己的親人,而是別人的侄子和父親,這兩個作品就會在人們心中轟然倒塌。
不過,若只從“實有其事”理解散文的真實性,那也是機械和固執(zhí)的看法。這也是不少作家和學者容易陷入的誤區(qū)。因為即使曾發(fā)生的人與事,誰也保不準沒有誤差,因為“人不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流”。因此,在強調散文“實有其事”作為基礎和底色的前提下,還要考慮“情感真實”的問題。有不少寫母愛的散文之所以感人,除了實有其事,更要有真情實感,是一種基于對母親的摯愛所產生的感動,其中不排除普天之下共有的母愛匯聚其中,至于細節(jié)是否“實有其事”有時可能并不重要。如鮑吉爾·原野的《針》是寫母親的,其中一些關鍵細節(jié)一定是“實有其事”,但不一定所有細節(jié)都真實可靠,最重要的是作品中流動的是“情感真實”。因此,散文的真實性應超越“實有其事”,進入“情感真實”的場域,這既有助于突破散文只能寫真人真事的局限,也有助于強化散文的深度和張力效果。
散文的真實性還有一個需要跨越的層面,那就是藝術虛構。只在“實有其事”和“真情實感”中寫作,散文一定受制于人或作繭自縛,因為廣闊無垠的天地宇宙和豐富多彩的世界人生,不可能被簡單塞進“實有其事”和“真情實感”這兩個空間里,這也是長期以來散文受人詬病、說它“過于簡單直白”的一個重要原因。其實,散文創(chuàng)作完全可以在不違背“實有其事”和“情感真實”的原則下,進行大膽想象和藝術虛構,從而使之進入一個更具神秘感和陌生化的時空甚至超時空中。關于此,魯迅的《野草》、巴金的《尋夢》、何其芳的《畫夢錄》等都是寫夢的佳作,有的甚至寫夢中夢,從而映照了現實人生的真實。一般人認為,夢是虛幻甚至是虛假的,其實,虛幻的夢可能更深刻反映了現實之真。比如,“南柯一夢”是假,而其中反映的人生苦短和虛幻性,在本質上又是更內在的真實。作家斯妤曾寫過一篇散文,敘述的是床鋪底下一個旅行包的故事。作者遐想著旅行包每次跟自己出行的人與事,一會兒,旅行包開始跳動,里面的故事活躍得呼之欲出。應該說,這是一篇用藝術虛構將“實有其事”進行合情合理想象的結果,它突破了一般散文的局限,充分展示了現代主義尤其是后現代主義語境下真實的人生困境。
要讓散文從“實有其事”走向藝術虛構的真實,這既需要有豐厚的生活作底子,也需要理解“真情實感”作為散文的核心,還需要有藝術虛構的能力。這是一個在掌握了十八般武藝后,所進行的融通、化解和再造的創(chuàng)新過程,是在更高層次理解散文真實性的問題。換言之,這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的一個自然生成的結果。因此,散文的真實性應是開放的,它既要面向現實生活、富于真情實感,更要指向藝術虛構,指向更為博大開放的天宇和幽微深在的世道人心。任何只在“實有其事”范圍內理解散文的真實性的做法,都將失之于簡單甚至是狹隘。
需要說明的是,關于散文真實的開放性并非沒有邊界,作者更不可隨意編造和毫無規(guī)約地亂寫一通,甚至讓散文走向虛假,從而失去散文文體的本性。如將散文理解成一種與真實性無關的虛假,散文寫作就會陷入這樣的困境:不顧“實有其事”的隨意編造,沒有“真情實感”的虛情假意,缺乏藝術表現力的炫張惡搞。這樣的散文就會失去平淡自然,也缺乏敬畏之心,更無大道藏身的人生智慧,必將離真實性的生命質感越來越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