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中文系新人的一封信
同學你好:
你說你對中文系有些幻滅了。你深懷對文學的向往,伴著點沾沾自喜的創(chuàng)作的雄心走進教室,卻被告知,這里僅是學術殿堂,而非作家搖籃。你不喜歡語言學課程,看到解說發(fā)音方法的人頭剖面圖就汗毛直豎;也厭倦為作家貼滿標簽的文學史,令人回憶起高中語文老師的苦口婆心;你把希望寄托在理論上,期待踩上先賢肩膀,窺探文學之謎,未想到許多響當當?shù)拿郑膊贿^在玩些“征用福樓拜談革命,征用曹雪芹談民主”的把戲。當然,你明白適者生存的道理,也能應付考試,贏得績點。但心里不免動搖:如此大放厥詞也能贏得江湖地位,是否說明闡釋與過度闡釋間,真不存在一條涇渭分明的界線?那么,文學解讀、批評與研究又有何標準,以及意義呢?
在你遇到的所有困惑中,真正算得上文學問題的,只有“闡釋與過度闡釋”一項,那也曾深深困擾過我,至今沒有找到答案,僅有一些零散的猜測,希望與你分享。
“闡釋和過度闡釋”間的區(qū)別,就好像嚴肅文學與通俗文學間的區(qū)別,搖滾樂與流行樂間的區(qū)別,某些現(xiàn)代藝術品與幼兒園涂鴉間的區(qū)別。似乎是肉眼可見的,但要清楚具體地描述出來,卻很難。
萊奧·施特勞斯曾說,“你不能因為理還沒被描述出來,就宣布真理不存在。”非常激勵人。
然激勵之余,我們也該承認:那條尚未被找到的金線,或許會如氧氣,細菌與萬有引力般,終被發(fā)現(xiàn),清清楚楚地寫進教科書;但也可能,它不過是卡爾·薩根車庫里那條隱形、恒溫、悄無聲息的噴火龍——永遠無法被檢測到。
怎么會這樣呢?我們先來討論下“文學”吧。
文學迷人,因為它有關“秘密”。其中一半秘密是我們瞞著世界的,出于謹慎、膽怯或無能為力,卻被文學懂得了;另一半秘密是世界瞞著我們的,它才不在乎人類有多了解自己,文學卻愿意伸出援手。也就是說,我們喜歡文學,大致有兩點原因:一是被說中了內(nèi)心,二是它為我們打開了新世界大門,給了我們新的知識,新的美,新的看待問題的角度。在被說中內(nèi)心,或打開新世界大門的那一刻——正如你說的——我們感到自己的心熱起來,有時會比戀愛還陶醉。我們于是想去讀更多作品,想要獲得更豐富,更深遠,更刺激的體驗,這是一個文學愛好者的開始。可惜,往往讀得越多,越難以喚回那體驗,反倒空虛起來——另一個悲傷的話題,留到下次吧。
文學作品是怎么來的?簡單地說,無非是個人的心靈世界與所謂的“外部世界”碰撞交融的結果,或者說“客觀世界”也好,隨便什么詞,反正就是那個包圍我們的東西。你讀過里爾克,你知道“詞”不過是符號,是媒介,是指代,它本身的意義有限,就好像錢最不值錢,值錢的是它背后代表的政府信用:
我多么害怕人的言語,
他們把一切說得那么清楚:
這叫做狗,那叫做房屋,
這兒是開端,那兒是結局。
……
躲遠點:我要不斷警告和反抗。
我真喜歡傾聽事物歌唱。
你們一碰它們,它們就僵硬而喑啞。
你們竟把我的萬物謀殺。
里克爾說,“稱呼”令萬物“僵硬而喑啞”,因為沒有一個人能夠完全理解其用“詞”背后的豐富能指,就像梵高再努力,也無法將映入他眼睛與腦海的椅子的全部呈現(xiàn)到畫布上(從而實現(xiàn)“完全占有”),所以也沒有任何文學作品能徹底寫透任何“世界”,無論是作者自己的內(nèi)心世界還是包圍他的“外部世界”。但只要多寫透一點點,就足夠感動我們。我們借助收集一點又一點“寫透”來豐富自己的世界,無論從深度、廣度還是糾結度或和諧度。傳說龍收集寶石,愛的也是寶石里折射出的繚亂的光吧。
然后——終于說到正題了——就好像沒有任何一部文學杰作能寫透任何世界,也沒有任何一種闡釋(批評)能厘清任何杰作。
文學作品是一角,既是作家心靈世界的一角,也是“外部”世界的一角;同樣的,文學闡釋也是一角,既是作為其闡釋對象的作家作品的一角,也是闡釋者自身心靈世界的一角。世界與人心那么廣闊又繁復,能寫好小小一角已經(jīng)很不容易了;與此同時,寫得再好,也不過是小小一角。我們永遠在盲人摸象。
其實,“闡釋”一詞本身就帶有這種含義了。在“闡釋”流行以前,我們大都愛用“解讀”。但并不是說“解讀工作”變成了“闡釋工作”,不是的,總的來說工作沒有變,變的只是對這份工作的稱呼。“解讀”好像在說,某作品或某現(xiàn)象是個有確定謎底的謎面,我們需要把謎底推理出來,就好像把鑰匙插進鎖孔,啪地一下打開,頓時迎刃而解,豁然開朗;而“闡釋”的意思是,某作品或某現(xiàn)象可能包含無數(shù)個謎,就好像有無數(shù)把大大小小的鎖互相糾纏,我的本事只夠造出這幾把鑰匙,打開這幾把鎖——我之前那些自稱“解讀”的人也不過是開了幾把鎖——我們都不該宣告自己徹底解開了整個謎。
簡單地說,“解讀”是在盲人摸象,而不自知;“闡釋”是知道自己在盲人摸象,同時告訴自以為摸到全象的前賢,你不過也是個抱著象腿的瞎子。但說到底,大家做的事本質是一樣的,都是盲人摸象。
但“闡釋”也帶來了兩個問題,一是盲人放棄了摸象,二是讀者不知道闡釋者本身不過是盲人。
當盲人知道自己是個盲人,當他知道自己永遠摸不清整頭大象,他有可能會放飛自我。他不再在乎大象的全貌,同時嘲笑那些有野心有志氣搞清大象全貌的人。他仍然摸象,那畢竟是他的工作啊。可能他摸到一只跳蚤——那也是大象身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嘛,或者摸到一根柱子——柱子支撐起大象生活的空間,一定會影響大象的行為,誰能說與大象無關?你提到的征用福樓拜、魯迅與張愛玲就是這種盲人摸象吧。這與其說是盲人摸象,不如說更接近于純粹的自畫像,當馬爾薩斯論者將一切屠殺歸因于人口過剩,當弗羅伊德信徒用壓抑的性欲解釋一切精神病態(tài),當尼采、福柯和布爾迪厄的擁躉們前赴后繼地宣布人終究是權力意志的動物,我們便能看到這種自畫像的極致演繹。自畫像本身并沒有錯,問題是,絕大多數(shù)讀者,并不知道文學(與歷史)闡釋的本質是盲人摸象,他們大都以為,能出書能上電視就代表著權威。于是,就把跳蚤和立柱研究當作正兒八經(jīng)的大象研究來接受了。
上述“自畫像”絕對是合格的學術成果,但我沒辦法喜歡。摸象人不該放棄摸出整頭大象的志氣,而應去盡量多地收集各種“一角”,直到這些“一角”足夠拼出一幅完整的圖像,這副圖像可能接近大象,也可能完全不像,但如果拼得夠好,本身也成為一樣作品,你可以告訴讀者,這是一幅以大象為靈感的作品,但千萬不要把它當作大象本身。也有可能,你會摸到特別讓你迷戀的“一角”,對你來說,這“一角”比整頭大象重要多了,那就好好描述這一角吧,然后再去別處——未必是大象身上——去尋找同樣能感動的一角,把這些一角收集拼湊起來,又成為一件作品,同樣的,你必須告訴讀者,它的靈感來自你最初摸到的大象,但千萬不要把它當作大象本身。
你的作品里一定包含有對大象的真知灼見,但也難免誤解與過度闡釋,但如果能提供給讀者一兩個閃閃發(fā)光的一角,從此成為他內(nèi)心棱鏡世界的又一面鏡子,甚至一個光源,就很好了。
我亂說的,不知能不能給到你“一角”。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