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華:文學與記憶
作家演講做多了,“跑江湖”的習性就會流露出來,題目做得大點,總是比較有利,我在北京演講時,題目叫“小說的世界”,前幾天在蘇州大學演講時叫“文學的道路”,今天的這個題目是受到王曉明的啟發(fā),他去年在漢城和我一起開會時,談了“記憶”的問題,我想這個題目好,我就來談“文學與記憶”吧。等到準備的時候才發(fā)現,這個題目還不夠大,自己把自己給困住了。
我們需要什么樣的記憶
首先我就來談一下“記憶”這個詞。這個詞本身既非常公眾化,每個人都會有“記憶”,也非常個人化,每個人的“記憶”都不會完全相同。前幾年我有了一次在美國玩一個月的機會,我向資助方要求,不想看到一個白人,只想了解一下美國的黑人和印第安人的生活,他們答應了。這一個月下來,我算是真正明白黑人的美國和印第安人的美國與白人的美國之間有多大的區(qū)別了。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威廉·福克納是我非常尊敬的一位作家,但所有的黑人作家都說他是一個種族歧視者,印第安人則說他侮辱了他們印第安人。這讓我感覺到,立場不僅決定了一個作家寫作的方向,而且決定了一個作家的閱讀的方向。
現在人們都認為是哥倫布發(fā)現了美洲,這算哪門子事,人家印第安人在美洲已經生活了那么多年。哥倫布不過是個誤打誤撞的殖民主義者,在他和他的繼任者統(tǒng)治西印度群島的大約一百年的時間里,在西印度群島上生活的幾百萬印第安人都被打死、累死、餓死,或因疾病而死亡,直至全部消失。殖民主義者還開展了
長達200多年的臭名昭著的奴隸貿易,制造無數悲慘的故事,甚至完全破壞了整個非洲原有的文明,使整個非洲損失了1億以上的人口。進入美洲大陸后,他們驅趕、屠戮印第安人,破壞他們祖祖輩輩賴以居住的森林、河流和草原,最后迫使印第安人化整為零,沿著野獸的腳印去尋找他們生活的地方。
這才是真正的資本主義在美國發(fā)展的歷史!我們需要的是這樣一種印第安人沿著野獸的腳印去尋找他們新的家園的記憶,而不是哥倫布發(fā)現美洲式的抹殺了真相的記憶。我想王曉明所說的也正是這樣一種記憶。
文學是喚醒我們內心的記憶
文學的記憶帶給我們的是一種什么樣的力量呢?比如莎士比亞這樣的作家,生活的物質條件和精神空間和我們今天這個時代截然不同,可是我們?yōu)槭裁丛陂喿x他們的作品時,依然會如此的著迷?我想重要的一點就是它們喚醒了我們的記憶:已經被我們慢慢地忘記了的美好的事物和動人的情境。這也是文學之所以能夠進行下來的一個重要理由和原因。我不想舉波瀾壯闊的例子,而是舉魯迅的小說作例子。以前我不太喜歡魯迅,因為他的東西不太適合孩子。后來重讀以后才發(fā)現他非常偉大。他在《風波》里寫九斤老太罵她孫女,說是快吃飯了還在吃豆子,我重讀這句話的時候,馬上想起小時候,自己的爸爸就是這么罵我的,而我現在也還是用這樣的方式罵我的孩子的。這是我們生活中非常細小的例子,但這種東西恰恰更具有普遍性,更容易讓我們去理解一些事物的面貌。我覺得這樣的一種記憶雖然很輕,但又非常的漫長,非常的持久,穿越了一個世紀。
當我們在閱讀文學作品時,記憶往往能夠喚起很多我們對世界的一種新的發(fā)現,它能夠把兩種完全不同的事物聯(lián)系起來。普魯斯特在小說中寫道,陽光從百葉窗里照進來的時候,百葉窗像是插滿了羽毛。普魯斯特的描寫使我感受到了這種陽光的進入,而且把百葉窗和羽毛同時表達在陽光上面,使我產生了一種感覺被喚醒以后的美妙感覺。在寫到他外出旅行的時候,住的飯店的房間四周的墻涂的是海洋的顏色,而且是涂得很逼真的波浪的那種。這使他感覺到整天都聞到了一種海的腥味。這種描寫又喚醒了我的很多的過去的記憶。我相信,當普魯斯特寫作的時候,也喚起了他的記憶。這就是記憶,它能把不同的事物聯(lián)系起來。普魯斯特的這些非常美妙的感覺只屬于他自己,其他作家沒有。在《追憶逝水年華》里面寫他躺下來的時候,他突然感覺到自己的枕頭濕潤、清新,“像我童年時的臉龐”。這多美好啊!這種感覺讓我回想起來也感覺很美妙。這是因為文學記憶能讓我們發(fā)現很多以前慢慢淡忘或是不注意的事情,是記憶把它們調動起來了。記憶同時又讓我們掌握了一種思維的方式,使得不同的事物在相遇的時候,會產生一種很奇異的效果。
文學中的記憶有時又是比較模糊的記憶。我以前沒有感覺,后來讀到博爾赫斯的一篇小說,在寫到最后行刑隊要把人槍斃的時候,博爾赫斯用了一個非常美妙的詞匯:行刑隊用“四倍”的子彈將他打倒,可是他又不說四倍的基數是多少,他突然把這個句子給模糊了,卻又意味深長,我特別迷戀這種感覺。所以當我們在寫小說的時候,在考慮某些問題的時候,甚至在閱讀文學作品的時候,如果發(fā)現有很多東西就給你帶來這種模糊的感覺,你就不要試圖去究根問底地弄清楚,因為弄清楚以后,你會發(fā)現記憶反而會變得狹窄了。
文學的記憶包含著出色的想象力和洞察力
作家的記憶力里面都包含了一個作家非常出色的想象力和洞察力。任何的想象力后面都必須跟著一種洞察力,沒有洞察力,想象力就是瞎想、瞎編。我非常欽佩馬爾克斯作為一個偉大作家所具有的想象力和洞察力的完美結合所表達出來的那種力量。我們看《霍亂時期的愛情》這篇小說,那一對日夜相思的情人為何會在想見的那一刻分手,這很難處理,但是馬爾克斯沒有去尋找外力,而是用一個非常輕的內力,就把它給完成了,這里面是馬爾克斯對生活的洞察力。
《蒙田隨筆》里的一篇文章里寫到這樣一個將軍,他在指揮作戰(zhàn)的時候,得到消息說他唯一的兒子已經陣亡時依然若無其事,指揮若定。后來得知身邊的一位待從亦犧牲了時,將軍卻一頭栽倒在地。對此蒙田分析說,并非是侍從替代了兒子的地位,而是那個時候他承受的痛苦已瀕臨極限,只需輕輕一推,他就會倒下。如果不推,他就挺過來了。侍從的死,正是這樣的輕輕一推。馬爾克斯的作品也是使用了這種方法,當寫作和描寫到了這步之后,用不著再使勁,只需輕輕的一推就夠了。這其實更有力量,而且能喚起我記憶的能力。
平淡的故事里有著最持久的記憶
記憶和時間又是一個非常有意思的關系。時間是讓記憶不斷成長、有點像陽光一樣的那么一種東西。時間和記憶有點像陽光和水一樣,時間能讓記憶有一種成長的保證。應該讓時間自己來發(fā)言。時間對作家來說,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曾經說過,是時間創(chuàng)造了故事和神奇,而不是作家創(chuàng)造的。我特別喜歡讀那些平淡的故事,這些平淡的故事老是告訴我們那些最持久的力量。
《太平廣記》里面就有這樣一個平淡的故事,是關于“去年今日此門中,人面桃花相映紅。人面不知何處去,桃花依舊笑春風”這首詩的,我當初讀到這個故事時特別感動,它真正地說出了時間的意味深長,說明了時間在文學作品中的力量,從而把我們的記憶引向了某一個方向。所以我覺得時間和記憶在我們的寫作和閱讀中是不可或缺的,而且是在強烈地沖擊著我們。
又比如但丁的詩:箭,擊中了目標,離了弦。當時我覺得特別的奇怪,后來一想有意思!我覺得這是射箭的一種真正的感覺把我記憶里的真相給喚醒了,使你感覺到箭射得有多快:當你反應過來的時候,它已經命中目標,然后你才想起來它離了弦了。這樣把時間的順序調換一下以后,你會發(fā)現語言的速度就出來了。這兩個例子就說明,前者的時間是創(chuàng)造了故事的神奇,后者的時間是創(chuàng)造了語言的神奇。
記憶力在決定著作家的寫作
當我在寫小說時,我的記憶力肯定也在決定著我的寫作。《我膽小如鼠》中,使我感興趣和吸引我的是,當那輛汽車去撞拖拉機的時候所發(fā)出的那聲巨響,聲巨響把道路兩邊的樹上的麻雀都震死下來了。我喜歡的是這個感覺,我是為了這一筆才寫這么一個小說結尾的。對某一個作家來說,令他感興趣的不是某一件事件的曲折離奇,而是某一個突然、新鮮的事物。某報紙曾報道說某人從二十層的樓上跳下來了,整個過程并不吸引人,但記者又多寫了一筆,說跳樓人牛仔褲已經全都摔裂了。這后面的一點,便能牽動作家的寫作敏感,我當時就感覺到,就憑這一點,我以后可能就會把它寫進自己的作品。我說這些是要告訴大家,喚起作家寫作熱情的是這些觸發(fā)新鮮感覺的事例,其他的都不重要。重要的僅僅是他牛仔褲全部裂開的那種感覺。這樣的記憶影響著作家一篇又一篇地往下寫。